政项目管理——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
1K4200001K420000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1K4200101K4200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 1K4200111K42001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 应注意对 《招标投标法》 中关于程序性方面、 评标委员会组成、 合同签订等方面重点掌握, 易出案例题,主要以改错形式出现。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原则。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补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 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 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 活动。 一、招标文件编制原则 二、招标 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主要内容(一)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主要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技术条款; (7)设计图纸; (8)评标标准和方法; (9)投标辅助材料。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 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二)招标方式 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邀请不特定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应 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 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补充: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 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招标公告 ( (看看有个印象看看有个印象) )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 6)对招标人资质等级的要求。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 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四)资格预审 三、投标(注意看)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当对 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一)投标文件组成 通常由商务部分、经济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经济部分、技术部分等组成。 备注:商务部分、经济部分通常合称商务标,技术部分通常称技商务部分、经济部分通常合称商务标,技术部分通常称技 术标术标 (二)投标文件应包括主要内容 1.商务部分 (注意看) 2.经济部分 3 3.技术部分(主要内容).技术部分(主要内容)1111 年案例年案例 补充部分:补充部分: 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 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 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 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 、 (二) 、 (三)项规定的标准,但 项目总投资额在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投标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 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 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应当拒收。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 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 目的部分非主体、目的部分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 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资质等级。资质等级。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 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开标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 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期限期限 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 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 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 5 5 日日。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 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 期一致。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 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 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 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 金。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 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标底标底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 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 也不得以 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 标人或者投标人: 1、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 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2、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签合同签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 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