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房产交易办事指引范文
房产交易办事指南汇编房产交易办事指南汇编 房屋买卖房屋买卖 房改房买卖流程图 市住房保障办窗口申办 房屋上市准入手续 到市房管档案中心窗口查询开具 有关档案证明(按住保办要求打 印协议复印件、 产权证明复印件、 出具买卖双方唯一住房证明) 市房管局登记窗口申报 房屋交易登记 交易房屋房产证上没有测绘图的 需到二楼中介测绘窗口补测绘图 市地税局窗口申报纳税 到商业银行窗口缴税和缴费 到市房管局计费窗口 开具缴费票据 市房管局领证窗口 领取新房产证 市地税局窗口贴税票 市国土局窗口申办房 屋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到商业银行窗口缴费 房改房买卖材料准备指南房改房买卖材料准备指南 房改房又叫已购公房,属城镇职工根据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房改房又叫已购公房,属城镇职工根据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 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房。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房。 一、住保办窗口应备申报材料:一、住保办窗口应备申报材料: 1.《上市出售申请表》四份。 2.房改房成本价售购协议书原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及其配偶的职务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核算后需补交房款的交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及其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身 购房的职工需提交单身证明及购房资格证明。 二、房产档案窗口应备材料二、房产档案窗口应备材料 卖方卖方 开具唯一房证明应备资料:开具唯一房证明应备资料: 1.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开具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上市准入证明应备资料:开具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上市准入证明应备资料: 1.市住保办出具的上市准入表 2.上市准入表上列明的所有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买方买方 开具购买唯一一套开具购买唯一一套 140m140m2 2以下房产证明应备资料:以下房产证明应备资料: 1.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三、房管窗口应备材料三、房管窗口应备材料 (一)以下空白表在市政务中心一楼房管窗口免费领取(一)以下空白表在市政务中心一楼房管窗口免费领取 1.房屋所有权人(卖方)及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所购房改房是否超标、有无违规 购占住房的证明; 2.房改房原产权单位出具的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攀枝花市职工已购政策性住房上市出售申请表 (在市政务中心三楼住保办窗口 办理) 【注:攀钢、攀煤、十九冶的房改房须持攀枝花市已购住房上市交易准入 表(各单位房改部门领取) ,不需 1.2 项资料证明】 ; 4.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1 份; 5.攀枝花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申请表 2 份; 6.职工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 1 份; 7.询问笔录 2 份; 8.房地产买卖契约 4 份; 2 备注:请按需先领取备注:请按需先领取 1-31-3 表,办理完毕后,再领取表,办理完毕后,再领取 4-84-8 表。表。 (二)买卖双方应备材料(二)买卖双方应备材料 卖方(含共有权人)卖方(含共有权人) :: 1.房屋所有权人(含共有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 3.已婚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未婚、离异的民政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 4.国土证原件和复印件; 5.房产证原件 买方(含共有权人)买方(含共有权人) ::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以上复印件均用 A4 纸复印,身份证将正反两面复印在 A4 纸同一面上。 (三)其他应备材料:(三)其他应备材料: 1.门牌号发生变更的房屋需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出具房屋新旧门牌变更证明原 件; 2.房产证无附图的还需到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公司出具房产测绘图; 四、地税窗口应备材料四、地税窗口应备材料 1.攀枝花市房地产管理局房产交易信息表(由房管局填制,下同) ; 2.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用于扫描) ; 3.房改房(产权证日期未满五年) ,请提供第一次交房款的收据或房改房购房协 议(原、复印件) ; (如果是 140 ㎡(含140 ㎡)以上的房改房已满五年出售的请 带上原房产证复印件及所交的全部购房款及补交房款收据原件及补发房款计算 表) 4.如果买卖双方都在房管局档案室开具有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已婚的带结婚证原 件和复印件,未婚、离异的(离异请带离婚协议书复印件)提供由户口本所在地 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买卖双方应带上户口簿原件(用于查验) 。 五、国土局窗口应备材料五、国土局窗口应备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接件窗口提供或自行在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 。如 本地卖方当事人因特殊情况, 办证时不能到现场的情况下,需在办完房屋产权证 过户后在 57 号窗口填写《上门服务申请单》1 份;卖方当事人为外地的,办证 时不能到现场的情况下, 需出具公证委托书, 委托办理; 卖方当事人需要离攀的, 在房管局房屋产权交易窗口交件后,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国有土地权证、房管 交件单到国土窗口做预约登记申请(本人签字和按手印) ,预约登记有效期为10 天,超过 10 天视为当事人自动放弃。 2.《国有土地使用证》 (原件 1 份) 3.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核原件收复印件 1 份) 4.个人住房过户需买卖双方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1 份) ,单位个人住宅过户 需单位法人身份证、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各 1 份) 。单位出 具委托书原件 1 份及受托人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1 份) 5.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 1 份) 6.门牌地址变更过,需提供《门牌变更证明》复印件 1 份 3 7.视不同情况还需提供以下不同资料: (1)如卖方已办理委托公证书需出具公证书或买方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1 份) , 受托方到场协助买方办理过户,并提供受托方身份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1 份); (2)原土地证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且现房产证无建成年代的,需提供成本价售购 协议书(复印件 1 份) ;或去三楼房管档案 65 号窗口提取《房屋产权档案》1 份 (3)属攀钢 93 年以后(含 93 年)建成的房子并土地证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的, 第一次上市交易过户需到攀钢房改办交纳土地出让金并开具证明(原件 1 份) ; (4)如房产证几年前已过户,但因特殊情况土地证一直没有过户,现已无法寻 找到卖方并且不能提供卖方所有相关证件的,需买方现场填写责任情况说明; (5)个人住宅部份转让(如:一套房屋转让部份,房产证由一本分割为几本, 土地证随房产证分割) , 除去交易过户后的部份,剩余部份析产面积变更过户的, 需提供析产人身份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1 份)、现析产方房产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1 份)、土地证(复印件 1 份) ; (6)单位住宅分房过户给职工的需单位提供证明(原件 1 份); 成本价售购协 议书(复印件 1 份) ; 4 经济适用房买卖流程图 到市房管档案中心窗口查询开具 市住房保障办窗口申办有关档案证明(按住保办要求打 房屋上市准入手续印协议复印件、 产权证明复印件、 出具买卖双方唯一住房证明) 市房管局登记窗口申报 交易房屋房产证上没有测绘图的 房屋交易登记 需到二楼中介测绘窗口补测绘图 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