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储存、包装、防护与交付作业指导书
编制: 日期:2019.1.5 搬运、储存、包装、防护与交付作业指搬运、储存、包装、防护与交付作业指 导书导书 审核: 执行主体:物流部 会签: 编号: LZLJ-COP4-09 版本:A0 批准: 共6页 1.1.目的目的 1.1 有效计划与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的需求,以科学经济的方法及时供应所需原物料。 1.2 确实达到先进先出的基本需求。 1.3 防止库存品的损失. 1.4 降低库存品存量。 1.5 加强呆滞料的的预防及管理。 1.6 提高保管及收发效率。 1.7 避免停工待料。 1.8 维持持续盘存。 1.9 保证成品及时交付 2.2.试用范围试用范围 凡本公司相关原材(物)料、半成品,成品及消耗品等从请购、采购、验收、入库、出 库(领发料) 、出货、收发储存登记等管理事项。 3.3.权责权责 3.1.库管员: 3.1.1 负责物料库存数量异常的预警与外购物料的到货跟踪; 3.1.2 负责物料的合理性存储; 3.1.3 负责物料备货的 100%准确性、及时性 3.1. 4 负责出库的 100%准确性、及时性 3.1. 5 负责仓库的 6S 管理 3.1. 6 负责单据的审核。 3.1. 7 负责物料到货时间与到货数量的控制; 3.1. 8 负责货位的整理与到货标识的粘贴; 3.2.物流主管: 1 编制: 日期:2019.1.5 搬运、储存、包装、防护与交付作业指搬运、储存、包装、防护与交付作业指 导书导书 审核: 执行主体:物流部 会签: 编号: LZLJ-COP4-09 版本:A0 批准: 共6页 3.2. 1 负责产成品验收入库的及时性、准确性的检查; 3.2. 2 负责检查仓管员工作进度是否按时完成。 3.2.3 负责《产成品入库单》的核对; 3.2.4 负责库存周转率的统计与汇总; 3.2.5 负责库房利用率最大化的持续改进 ; 3.2.6 负责库存周期的统计与汇总。 3.2.7 负责物料的准备、待发、发放过程监控; 3.2.8 负责剩余物料收回的监控; 3.2.9 负责依据预估计划、交付计划编制《物料需求计划》并提报总经理核准; 3.2.10 负责安全存量的修订与提报总经理核准 3.2.11 负责《预估计划》 、 《交付计划》 、客户订单的评审; 3.2.12 负责异常事项的处理。 3.2.13 负责库存周转率持续提高的管控; 3.2.14 负责库房利用率最大化的管控; 3.2.15 负责库存周期合理性最小化的管 4.4.作业要点作业要点 4.1 公司原材料(物)料的采购、验收、保管及收发指定专人负责办理。 4.2 仓库与财务部须定期(每个月)实施盘点,以财务部为主导,对库存进行全盘,对料帐不 符的物料进行重新盘点,盘点中若有严重料账不符,必须找出原因。 4.3 仓库每月需按财务部所提供的库存金额明细表,制作[库存金额比例图示],若有异常须召 集相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4.4 厂商交货及收料 4.4.1 供应商送货单到仓库指定地点交货。 2 编制: 日期:2019.1.5 搬运、储存、包装、防护与交付作业指搬运、储存、包装、防护与交付作业指 导书导书 审核: 执行主体:物流部 会签: 编号: LZLJ-COP4-09 版本:A0 批准: 共6页 4.4.2 库管管员依各厂商《送货单》核对点收,包括对客户标签上的品号、数量进行确认。然 后要求供应商将货物放在指定地点,由库管员签收送货单并打印《报检单》通知进料检 验员检验。如供应商的物品上没有批号则以进货日期为批号。 4.4.3.如有下列情形者,则予拒绝收料。 4.4.3.1 与采购订单(或合同书)内容不符或数量超过规定的。 4.4.3.2 未按规定的基本包装数量来包装的。 4.4.3.3 未贴品名、规格、数量及批号者。 4.4.3.4 破损、变质、损坏及其他严重瑕疵的。 4.4.3.5 其它显著差异者的。 4.5 进料检验:质保部依《进料检验指导书》的规定进行检验。 4.6 库管员依质检员确认的《原材料检查结果通知书》和质保部在物料包装上的合格标识,将 物品按规定储位入库。 4.7 领/备料 4.7.1 库管员凭车间的《领料单》备料。 4.7.2 库管员须按《进料检验标签》上的批号或到货日期先后发料,以保证 [先进先出,帐出料 出]的原则,以防止呆滞或质量劣化。 4.7.3 如发现领料者不符规定的现象,应予拒绝发料并通知有关部门与主管查定,如有误发之 现象库管人员负全责。 4.7.4 如生产线员工发现物料短缺时,应及时通知班长,生产班长与库管进行确认并第一时间 给以补发物料。查明短缺原因,如供应商来料短缺通知采购要求供应商给予补料。 4.75 若误发料,车间应负责办理退料,并追回所误发的物料。 4.7.6 生产结束应将剩余物料与库管员办理退库手续,双方确认后将材料退回库里。 4.7.7 各级人员不得领用其职务以外的用料。 4.8 搬运 4.8.1 搬运:本着安全第一原则,搬运时应使用适合的设备、器械及正确的方法。 4.8.2 叉车 4.8.2.1 叉车载物高度限制 2M、后退须注意倒车镜,车速限制在 5 公里/小时以下。 4.8.2.2 日常点检及定期保养必须确实执行 4.8.2.3 叉车操作详见(叉车使用管理规定) 4.8.3 液压手推车 4.8.3.1 搬运时必须放妥,以防止物品跌落。 3 编制: 日期:2019.1.5 搬运、储存、包装、防护与交付作业指搬运、储存、包装、防护与交付作业指 导书导书 审核: 执行主体:物流部 会签: 编号: LZLJ-COP4-09 版本:A0 批准: 共6页 4.8.3.2 应在安全的速度下推车,不可跑步搬运。 4.8.3.3 应存放在指定地点以减少搜寻时间。 4.8.3.4 液压车载物高度限制 1.5M,载重限制 1000KG。 4.8.3.5 各类搬运中,均应以不阻碍视线为准则。 4.9 储存 4.9.1 类似的原材(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应避免相邻摆放,以防混淆。 4.9.2 对于管制下的物品如(易燃性、易蚀性、有效期的)等物品应与其它物品分别隔离、保 管并加以标识。 4.9.3 凡质量变异或不良情形发生时,应请质保部及时处理。 4.9.4 储存物品的堆叠高度,须依《仓储技术要求》办理。 4.9.5 所有原材(物)料、半成品及成品按规定储存位置放置。 4.9.5.1 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管理。 4.9.5.2 储存期限请参阅[库存品储存期限规定表]。 4.9.5.3 储存期限超过一年、且料帐未动的库存品则列为呆料,呆料未经质保部判定合格者不 得使用。 4.9.6 原材(物)料、半成品及成品的储存 4.9.6.1 凡本公司的原材(物)料、半成品及成品,均须使用标签标识,且应具备品号、制造 日期、数量。 4.9.6.2 若包装数未达定容定量的要求,须在合格标签上更新数量并按原包装封好,标注日期。 4.9.6.3 未贴合格标识的原材(物)料、半成品及成品禁止储存且隔离标识。 4.9.6.4 若外观有异常,须通知质保部,依《不合格品管制程序》处理。 4.9.6.5 各种原材(物)料、半成品及成品的储存须选择适当的容器包装。 4.9.6.6 如客户在合同中有包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