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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业务知识授信业务知识 一、授信的概念: 授信是银行在综合评价法人客户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情况的基础上 ,对每个法 人客户分别确定综合信用额度, 具体包括对客户的本外币贷款、 贸易融资、 贴现、 承兑、担保及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二、授信的分类:基本授信和特别授信;公开统一授信与内部统一授信。 1、基本授信:基本授信是根据客户基本情况所确定的信用额度,用于客户正 常流动资金周转。基本授信的额度在授信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住房开发企业的 正常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基本授信管理。 2、特别授信:特别授信是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变化及客户经营的临 时需要、对特别项目及超过基本授信额度所给予的授信。包括: (1)因客户情况 变化需要增加的授信; (2) 特别项目融资的临时授信.特别授信额度是一次性的, 不能重复使用。 3、公开统一授信:公开统一授信指银行在对单一法人客户的风险和财务状 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就核定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与客户签订授信协议, 使客户在一定时期和核定额度内,能够便捷使用银行信用. 4、内部统一授信:内部统一授信指银行核定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作为 银行内部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最高限额,不与客户见面,由银行内部掌握使用。 三、综合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额度是指银行为客户核定的短期授信业务的存量管理指标, 只要授 信余额不超过对应的业务品种指标,无论累计发放金额和发放次数为多少 ,银行 公司业务部门均可快速向客户提供短期授信, 即企业可便捷地循环使用银行的短 期授信资金,从而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快捷性和便利性的要求。 四、授信的特点: 1、方便灵活,随借、随用、随还; 2、适应多种融资方案的需要; 3、降低企业筹资成本,提高财务工作效率。 五、授信的适用范围: 凡独立企业法人客户,均可就其在银行的短期贷款业务向银行申请采用综合 授信额度方式进行管理、操作。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非法人客户 ,以及企业法 人下属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如分公司等),不可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六、授信业务的准入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通过年检,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 人。 2、在申请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结算记录正常。 3、经查询,在申请行和其他银行信用记录良好,无违约行为,能按期偿付 贷款本息。 4、资产负债率符合申请行的要求。 5、经营管理作风稳健、管理水平高,企业财务制度健全。 6、 企业资产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高的成长性和稳健发展性,还款来源落实, 还款资金有保障。 7、申请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1、 受信人向银行提供基本情况 (1)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2)机构代码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5)贷款卡复印件; (6)公司章程复印件; (7)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 (8)前二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9)企业主导产品及销售情况、市场份额; (10)企业所处行业地位及发展前景; (11)企业贷款申请报告。 注意事项:复印件资料请加盖公章。 2、 信贷部门对受信人进行评估,提出信用管理的初步方案; 3、 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查,核定授信额度; 4、 经批准后,形成授信书。授信书不与客户见面,由银行内部保管。 授信书内容包括: (1)受信人全称; (2)授信人全称; (3)授信的类别、金额及期限; (4)授信复核时间; (5)授信人认为应规定的其他内容。 八、授信的一般规定: 1、必须是 AA 级以上企业; 2、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业务品种上循环使用。 3、授信额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额度内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商 业票据的承兑和贴现不超过六个月。 4、授信额度内业务的发生日必须在授信期间内。 5、核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后,其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 70%。测算公式为: (负债总额-现有信用余额)+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资产负债率 =———-—-——-----—---—-—--—-—--—---———--—-——--——-—≤70% (资产总额—现有信用余额)+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6、单一客户总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对其实行授信行各项贷款总余额的 10%。 九、授信业务的特别规定: 在授信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情况,应调整和变更直至取消授信额度: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授信额度的使用: 银行同意办理客户的申请后,借贷双方须签订《授信额度协议》 。其中属于 保证贷款的,保证人还须向银行提交保证函或者签定《保证合同》 ;属于财产担 保的,还须签定《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 ,并办理公证、登记和抵、质押财 产的评估、保险等手续,客户在总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十一、授信体系暗藏五大风险 受信地区发生或潜伏重大金融风险; 受信企业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和风险; 受信企业商品或服务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企业经营机制或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分离、合并、终止等) ; 企业还款能力下降,贷款风险增加; 客户挪用或转移信用社信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或投机性交易; 受信企业故意向信用社提供虚假或隐瞒主要事实的报表; 不接受或不配合信用社进行常规用信检查; 发生其他使信用社可能蒙受损失的情况。 1、授信过度集中:从银行所处的经济环境来讲,银行往往倾向于选择高速 发展的热门产业,并对这些产业的发展前景预期过分乐观。这也会导致授信集中 问题。特别是当银行过分注重规模扩张和争取市场份额时 ,很容易忽视这方面的 危险。 2、评估不尽完善:全面的授信评估不仅包括对借款人财务状况、抵押品的状 况的评估,还包括对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尤其是商业周期因素的评估。经济不 景气时,银行的授信分析会比较谨慎,经济上升时期,银行往往会对经济前景的 预期过于乐观,出于扩大规模和抢占市场份额的考虑,从而放松授信评估. 3、太过依赖技术:与以往相比,银行业在放贷技术上的一个很大改进就是 引入了信贷评分模型,这使得银行可以运用计算机批量处理信贷业务,并且可以 减少人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但需要注意的是,机器 毕竟不能取代人,再好的模型或多或少也会存在缺陷,如果过分依赖这些模型, 可能会使银行面临风险。 4、审查程序不健全:在国外,授信审查部门通常是由独立于信贷工作人员 的分析师组成的,这些分析师根据会计人员和抵押品评估人员提供的财务报表、 信贷分析报告做出独立的信贷质量或授信关系评估。 中国银行业在授信审查方面 的一个明显问题就是缺乏独立的分析师,授信审查工作全部由信贷员来完成 .这 虽然能够缩短授信分析时间,却容易产生许多问题。甚至于出现违规操作 .而授 信审查由信贷员一人负责,更容易受与借款人关系的影响 ,从而难以对信贷质量 做出独立评价. 5、 缺乏动态监测:许多银行不重视定期收集借款人或不动产评估财务信息, 以评估账面贷款质量及抵押品是否充足。 在许多以资产作抵押的贷款业务和房地 产贷款业务中, 借款人的资信程度与抵押资产之间有较高的相关联系。在经济上 升时期,借款人的收入状况良好,其抵押的资产也保持较高的价值。此时 ,其在 银行的资信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