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管理组织及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护理管理组织及各级护理管理组织及各级 各类人员的职责各类人员的职责 医院护理管理组织架构医院护理管理组织架构 护理副院长 护理部主任 病区护士长护理管理委员会 护理组长 护 理 质 量 管 理 委 员 会 护 理 教 育 科 研 管 理 委 员 会 专 科 护 理 发 展 委 员 会 护 士 职 业 安 全 管 理 委 员 会 相应职能小组 注:实线代表护理行政管理;虚线代表护理技术管理。 各层级护理人员资职构成图各层级护理人员资职构成图 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中专见习 助 理 护 士 非注册护士 本科 硕士 初 级 责 任 护 士 高 级 责 任 护 士 专 科 护 士 注:实线代表护理层级岗位;虚线代表护理技术职称。 注册护士 第一章第一章各护理管理委员会职责各护理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在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护理质量分析数据,建立防压疮、防跌倒、防药物事 故、防感染等专项工作小组,有重点的解决护理质量的问题。 3)建立前瞻性护理质量管理思路。把工作重点放在质量建设上,包括文化建设、组织 建设、制度建设、标准建设、环境建设等。 4)督促医院及科室建立患者安全文化和非惩罚性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把问责制和非惩 罚制度有机结合,并督察落实。有效开展信息交流,将不良事件降低到最低程度。 5)督促在临床科室建立质控前移的临床三级质控体系。使责任护士、组长和护士长实 施护理过程的动态质控。 6)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 前瞻性地用失效模式分析(FMEA)测算医院及科室临床护 理质量指标的本底数据,及时发现不良事件的可能性、频率、严重程度,建立高危监测指 标,及时发现和报告不良事件;运用根本原因分析方法( RCA)分析不良结果,采取防范措 施,保证安全质量。 7)通过核心制度及对前线护士不间断的教育训练,形成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8)根据省卫生厅“医院护理质量评价指南”及 61 项临床护理质量评价指标、11 个专 科护理安全质量目标等文件,制订和完善医院临床护理质量标准和指标体系,建立科学、 有效的护理质量评价体系。 9)定期对全院或重点科室护理质量进行全面或单项检查,正确、客观评价护理工作, 监测并分析护理质量数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护理部 定期召开全院或部分专科的质量工作会议。 10)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以及医院各项规章制 度,完善本院护理工作奖罚条例。 二、专科护理发展委员会职责二、专科护理发展委员会职责 1)发展专科护理是各级各类医院重要的临床护理工作。要把基础护理服务落实在专科 护理实践中。 2)负责制定医院专科护理发展计划,包括优先、重点发展的专科护理领域,培养高级 专科人才或专科护士,建立本医院认可的各专科高级护理实践标准,确定成立专科护理小 组名单、资格和职责,定期分析评价医院专科护理工作成效。 3)审核专科护理门诊。建立专科护理门诊准入管理制度。开设专科护士门诊,为患者 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 4)根据广东省护理教育中心组织编写的各类专科护理临床实践指南,建立医院专科护 理工作指南、专科护理技术规程或规范,建立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协助护理部监督执 行。 5)各专科护理小组帮助科室建立各专科护理工作指引,制订并审核各专业护理问题、 护理目标、护理措施和评估标准,规范护理行为;指导护士和解决患者的临床疑难问题。 6)参加护理查房、会诊,参加急危重症病例、疑难病历讨论,分析患者的护理问题, 解决护理疑难问题,指导临床护士工作。 7)掌握护理学科发展前沿动态,组织专科学术讲座。 8)有计划、有目的、高质量地推广和应用专科护理发展的新成果、新技术、新理论和 新方法。 9)参与护理新技术、新业务及夜班护士、特殊护理岗位的准入评审工作。 三、护理教育科研管理委员会职责三、护理教育科研管理委员会职责 1)健全临床护理带教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和体系。 2)负责组织制定全院护理人员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三基)培训,组织 制定医院护士岗前培训、护士毕业后五年规范化培训、特殊岗位专业护士核心能力教育训 练计划,制订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3)组织安排护理专业实习生(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护理进修人员的临床带教 工作。 4)积极申办国家、广东省继续教育I、II 类项目。 5)负责安排全院及各专科护理学术讲座(报告) ,并对讲座的效果进行反馈和评估,保 证每周全院都有护理学术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6)参与评审呈报到护理部的各项护理科研计划与科研项目申请书。 7)结合国内外护理科研进展及医院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护理流程中的难点问题,组织 护理人员进行研究和革新。 8)组织优秀带教老师、优秀科研论文等评奖工作。 9)组织竞赛评比,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不断增强护理团队的凝聚力和工作热情。 四、护士职业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四、护士职业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责 依据护士条例履行以下职责。 1)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 健措施。 2)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 3)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 4)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5)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 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 6)及时补充护士人力,保证护士配置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合理排班,科学安排工 作流程和内容,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加班或拖班。 7)改善护士工作条件。根据患者需求和护理服务需要,适时添置新型的护理用具和设 备,减轻护士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创建沟通平台,了解护士心理需求,尽力解决护 士的实际困难。 第二章第二章各级护理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各级护理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一、护理副院长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一、护理副院长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1.任职资格 1)应具备副主任护师以上技术职称,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过护理部主任或副 主任工作,德才兼备。 2)熟悉护理理论和各科护理业务,掌握有关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知识。 3)掌握国内外护理新进展,善于组织护理新业务和科研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护理 技术革新。 4)掌握现代化医院管理学知识,并能应用于护理管理。 5)具有一定的外语沟通能力。 2.岗位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分工主管全院护理工作。 2)根据医院任务,结合医院护理工作的具体情况,领导护理部制订护理工作的长期规 划和近期计划,定期听取护理工作汇报。 3)负责全院护理人员的政治思想、人事安排等工作,审批由护理部提出的护理人员晋 升、任免、奖惩意见,有计划地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护理队伍。 4)审批由护理部制订、修订并呈交的全院护理工作常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和技术 操作规范。 5)定期召集护理部主任及科护士长分析护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发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