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水厂重大危险源评价标准
附录A生活水厂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 A.1 范围和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范围 A.1.1 发电企业管理的生活水厂、生活水系统,包括二次供水系统、瓶 装饮用水厂。 A.1.2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中毒、水源污染、水质超标。 A.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7321-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 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卫生部、建设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7)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年) A.3 危险因素值安全评价对照表 事故危险可能因素L值对照表 A.3.1 表 FF.3.1事故危险可能因素 L 值对照表 L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因素(条件范围) 值 101、生活水厂供应的饮用水或瓶装饮用水的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生活 饮用水卫生标准。 2、 生活水厂的安全保卫措施上存在坏人进行投毒、 破坏的严重疏漏, 例如没有坚固的门窗等。 3、生活水厂使用的处理药剂未使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工材料。 4、生活水厂的设备、管道、工具、器具和储水设施未采用无毒、无 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成。 5、生活水厂的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与排水设施及非生活饮用 水的管网相连接。 6、生活水厂配备的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未满足净水工艺要求,没 有消毒设施,或运转不正常。 7、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区外围 30 米范围内设置生活居住区,修建 渗水厕所和渗水坑,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 8、生活水厂未建立水质检验室。 9、瓶(桶)装纯净水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 品同贮。 10、瓶装饮用水生产单位的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使 用回收瓶、盖。 1、生活水厂的设备、管道、工具、器具和储水设施表面存在不光滑、 凹坑、剥脱、缝隙、死角、盲端,容易积垢,不便于清洗、消毒。 8储存罐不易于放水,形成死水层引起微生物污染。 2、生活水厂的水源地没有设置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修建了可能危 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进行了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 3、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间通风不良好。 4、瓶(桶)装纯净水未储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 5、生活饮用水的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未密封。 1、瓶装饮用水生产单位的水处理车间不是封闭间,灌装车间未封闭 且未设空气净化装置,空气清洁度未达到1000 级,未使用自动化灌 装。 2、集中式供水单位未划定生产区的范围。 5 3、生活水厂制水排污、排渣未经净化处理。 4、瓶装饮用水各工艺车间没有明显的名称标示。 5、生活水厂的安全保卫措施上存在一般性疏漏,例如瓶装饮用水的 水处理车间、灌装车间等没有“闲人免进”的警示标志。 1、瓶装饮用水没有标注商品名称、主要工艺及纯净水字样。 2、自然灾害或未知领域引起的事故。 23、生活水厂有严密完善的防止破坏投毒的安全保卫措施,且安全保 卫措施执行严格到位。 4、存在其它一般性问题。 A.3.2 水质不合格持续时间影响因素E值对照表 表 FF.3.2水质不合格持续时间影响因素 E 值对照表 E 水质不合格持续时间影响因素 值 人员过失或其他原因造成水质不合格持续时间≥ 24 小时,水源被投 10 毒。 6人员过失或其他原因造成水质不合格持续时间≥8 小时。 5人员过失或其他原因造成水质不合格持续时间≥4 小时。 4人员过失或其他原因造成水质不合格持续时间≥2 小时。 3人员过失或其他原因造成水质不合格持续时间≥1 小时。 2偶然发生人员过失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水质不合格现象。 A.3.3 事故危险严重度因素C值对照表 表 FF.3.3事故危险严重度因素 C 值对照表 C 危险严重度因素 值 10特大人身伤亡事故,死亡 10 人及以上者。 9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死亡 3 至 9 人,或死亡和重伤 10 人及以上。 未构成重大人身伤亡的死亡事故(死亡 2 人,或死亡和重伤 5 人至 9 8 人) 。 7未构成重大人身伤亡的死亡事故(死亡 1 人,或重伤 2 人至 4 人) 。 6重伤事故。 5轻伤事故。 3轻微的可恢复的伤害。 2轻微疾病症状。 A.3.4 管理抵消因子B2值对照表 表 FF.3.4管理抵消因子 B2 值对照表 B2 管理抵消因子(条件范围) 值 1、生活水厂没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2、 瓶装饮用水生产单位没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 证。 3、瓶装饮用水生产单位没有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卫生验收合格。 4、没有制定安全保卫、检修规定、操作规定、卫生检验管理制度和 出入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 105、没有配备水质检验设备、仪器和检验人员。 6、生活水厂的检验人员未持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7、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和瓶装饮用水生产人员没有每年进行一 次健康检查,没有取得体检合格证。 8、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的水质检验。 9、瓶装饮用水灌装前没有严格清洗、消毒。 10、不执行检修规定、操作规定。 1、生活水厂没有水源污染、投毒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 8应急救援人员,没有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2、对生活水厂工作人员和监督管理人员,没有每年进行一次卫生法 规、安全操作规定、紧急救援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和考试。 3、生活水厂工作人员和监督管理人员没有掌握检修操作规定、 卫生 安全管理规定等,没有掌握应急救援预案。 4、水质检验人员不掌握水质检验方法或降低标准进行检验, 丢漏检 验项目。 5、没有做到每天对水质进行检验。 6、生活水厂没有建立进出人员的登记记录。 7、工作人员临时患有传染性疾病,未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8、水质检验设备、仪器未按规定定期校验良好。 1、生活水厂安全保卫、检修规定、操作规定、卫生检验管理制度和 出入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完善,未将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的卫生 管理规定纳入。 2、生活水厂水源污染、投毒事故应急预案内容不具体、不完善、不 切合实际或没有演练,没有及时修订。 3、生活水厂工作人员和监督管理人员对安全保卫、检修规定、操作 7规定、 卫生检验管理制度和出入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掌握情况一般, 对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情况一般。 4、水质检验报告、记录等不规范、不完善。 5、没有建立生活水厂工作人员健康档案,或健康档案记录不规范、 不完善。 6、生活水厂的进出人员登记记录不规范,存在漏登记现象。 7、生活水厂的从业人员没有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前没有 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未盖住外衣,头发露 于帽外。进入灌装间的人员没有进行二次更衣,未配戴口罩。 8、厂内生活用水未经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批私接乱接,混合用水。 9、未将生活水厂列入本单位重点保卫部位。 1、建立健全了生活水厂安全保卫、检修规定、操作规定、卫生检验 管理制度和出入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并严格执行。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生活饮用水的质量标准、管理规定和水源区安 全保卫的规定。 3、安全技术培训管理严格到位,检验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持 证上岗,生活水厂工作人员和监督管理人员掌握检修操作规定、卫 生安全管理规定等,掌握应急救援预案。 54、建立健全了生活水厂水源污染、投毒事故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 演练,配置了必要良好的应急救援器材。 5、配备了水质检验设备、仪器,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