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04674
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 手柄松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2、对设备进行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挂上“有人工作,禁 止合闸”的警告牌. 3、飞轮大轴、滚筒拆下后,应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并应 刹牢、垫稳妥,以防滑动、倒下时压伤人员。 4、在拆装飞轮、皮带、紧固螺帽等工作时,严禁用榔头敲 打。挥锤时,应注意保持与周围人员的安全距离,在狭小地方挥锤还 必须注意防止和周围设备及建筑物碰撞,挥锤者严禁戴手套.两人以 上一起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5、在钻床钻孔时,绝对禁止戴手套操作 ,防止绞伤,钻小工 件时,必须用夹具固定,不准用手拿着工件钻孔。 6、使用行灯时,电压不得超过 36 伏,在特别潮湿或周围金 属良好的导体的环境中工作,电压不得超过 12 伏。行灯进线长不可 超过 2 米。行灯变压器不可放在金属良好导体的容器内使用。 钳台上 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36V。 7、 使用吊装工具时,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不准超负荷起吊, 不准歪拉斜吊,吊物下不准站人。悬挂葫芦的构架必须牢固可靠,工 作时葫芦挂钩、销子、链条刹车装置必须保持完好。起吊物件必须捆 扎牢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 8、使用千斤顶时,下面必须加平垫木,受力点要选择适当, 顶头与设备的金属光滑面接触时,应垫以硬木,防止滑动,要稳起稳 落,以免发生事故。抬、吊大件时,必须用结实的绳索或钢丝绳,索 结要打牢,钢丝夹头要夹紧,作业时要统一指挥,互相招呼,工作不准 跨越头顶。 9、使用电钻前仔细检查电线外壳,必须有接地线或接中性 线保护。使用电钻时,操作人员应戴橡皮手套,应站在绝缘物上,用力 不可过猛,防止超负荷.使用时发现电钻震动发热、漏电等现象应立 即关掉电源检查.取、放电钻时不能提着电钻的电线。 10、砂轮切割机开动前,应检查防护罩是否牢固,砂轮是否 稳固,砂轮有否缺口。切割长料两端都要用托架托住,以免切割时跳 动.操作时,砂轮与工件接触要慢, 让砂轮与工件接触正常后再均匀用 力切割工作件.操作者要偏离砂轮旋转方向,以防砂轮万一碎裂飞击 伤人。 11、拆装电机端盖、皮带轮、轴及轴承时,应用铜棒、木榔 头、拉钩等专用工具,不准直接用铁锤、扁铲等敲打。 12、带有放大环节的设备电器,应调试后试车。试车前应采 取安全措施,认真检查机械部分各限位器、零压、零磁、过压、过流 继电器等是否安全可靠。 13、 试车时, 应注意观察电机转向、 声音、 量度等是否正常。 工作人员要避开联轴节的旋转方向。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清理现场, 断开电源,消除火源后,方可离去。 14、使用电、气焊设备时,要严格遵守“电气焊工安全操作 规程” 。 15、高空作业 (2 米以上)时,应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 全操作规程“。 16、不得用汽油清洗零件。 17、维修完毕进行试车前,必须装置好原有的防护栏和防护 罩,清理好现场,并在取得工作人员相互联系确认后,方可启动设备, 并严格遵守该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