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技术服务管理制度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发行室(以下简称发行室) 。 第二条第二条 目的 主要通过技术服务来扩大标准所的市场知名度, 塑造品牌形象以及增强国标 的权威性。 第三条第三条 原则 原则上,发行室不能把技术服务作为年度创收的渠道或盈利来源,而应作为 走向市场,实现年度销售目标的一种营销策略。 第二章第二章技术服务的组织管理技术服务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第四条 技术服务方案制定 技术服务方案制定由营销主管负责组织制定, 经主任审批和主任办公会讨论 通过后,上报标准所主管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有关部门负责执行 第五条第五条 技术服务方案执行 营销主管负责技术服务方案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第六条 技术服务方案实施过程监督 营销主管领导负责对技术服务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第七条 技术服务实施效果考核 主任负责对技术服务方案执行效果进行考核 第三章第三章技术服务形式技术服务形式 第八条第八条 技术服务形式或内容 (一)技术培训会 (二)标准化技术研讨会 (三)技术推广会 第四章第四章技术培训技术培训 第九条第九条 培训主题 培训主题根据客户需求和现有技术专家资源情况而决定。 第十条第十条 培训对象 设计院、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等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培训时间 一般确定为春季、秋季各一次。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参会人数 由营销管理根据客户培训需求调查统计分析而制定。 每次会议不得低于办会 成本标准为原则。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收费标准 首先由营销管理根据培训内容、培训专家资质水平、参会人数、办会环境等 因素而拟订会议收费标准,报主管领导审核,主任和主管所长审批后执行。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会议运作管理 (一)会前准备 负责联系培训专家、课程安排,确定培训地点、时间、住宿标准、相关培训 材料的准备及其他相关服务工作等。 (二)会议组织 1.会前签到 营销主管组织相关人员给与会人员办理签到手续、住宿登记、日程安排、有 关资料发放等 2.会中组织 (1)为授课老师作好服务; (2)为与会人员作好服务。 参会、就餐、娱乐、休息、预定火车票或飞机票等 3.会后服务 (1)培训效果调查:当培训会结束的后,营销主管将事先设计好的技术培训 效果调查表发放给与会人员,并在问卷发放后的 1 个小时内进行回收,调查问卷 回收率不得低于参会人员的 98%。 (2)疏散参会人员离开宾馆。 (3)营销主管协助有关人员(主任/财务)与宾馆进行结算。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会后总结 会议结束之后,营销主管负责写技术培训分析报告,总结本次会议成功的的 经验和成功或失败的关键因素分析以及本次办会的宗旨和目的是否达到, 现存的 主要问题、未来改进的措施和方法等。 第五章第五章标准化技术研讨会标准化技术研讨会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会议主题 研讨会主题根据国内外前沿技术发展、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的强烈 要求、标准体系的系列化要求等因素而决定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参会对象 1. 行业研究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 2. 设计院的总工程师、技术主要负责人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会议时间安排 一般确定为每年度一次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参会人数 根据每次研讨会的具体内容而定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收费标准 原则上收费标准不低于办会成本, 但对有重要意义的技术标准研讨会可以帖 一定的费用 3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