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承包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承包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和承包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一、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 3 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 3.6 亿元以上。 3.企业近 3 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 15 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二、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6 项中的 4 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 程质量合格。 (1)25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30 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 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 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 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60 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 12 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6000 万元以上。 4。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2 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6 项中的 4 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 质量合格。 (1)12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21 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 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 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 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2 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20 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 12 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 20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2500 万元以上. 4。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8000 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1 四、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5 项中的 3 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 程质量合格。 (1)6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 25 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 建筑面积 5000 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 15 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建 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 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 30 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 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 10 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 600 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700 万元以上。 4。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 2400 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各等级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二、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 程的施工: (1)40 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 240 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 20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 程的施工: (1)28 层及以下、单跨跨度 36 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 120 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四、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5 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 程的施工: (1)14 层及以下、单跨跨度 24 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 70 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 6 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 (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 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 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2 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07]72号 各省、 自治区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山东、 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 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规范对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的资质管理,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含量高,融资能 力强,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促进建筑业企业向工程总承包发展,我们组织对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建建[2001]82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进 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 号)中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三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 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 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 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3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