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试验检测委托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工程试验检测委托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可以作为纠纷法院解决地,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与第10 条配套使用; 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红色字体均为提示性词语, 合同起草时,应予以删除;合同条款中的下 划线是方便提示填写设置的,合同起草完成后,请将所有下划线删除) 合同编号: 工程试验检测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方) : 乙方(受托方) : {提示:为适应“营改增”需要,满足“三流一致,应抵尽抵”的要求,合同主 体名称应是企业名称的全称,不能为简称。乙方应尽量是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甲乙双方就工程的原材料及相关产品试 验检测项目委托乙方进行试验检测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检测项目、标准及费用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检测项目包括(以打“√”为准) : □建筑材料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其他。 单位:元 类 别 检测项目 增值税 数量单价金额检测标准 增值税税率 注:检测数量以当月实际委托送检数量为准 本合同暂定租赁费总价 (含增值税)元 (大写: 人民币元) 。 其中, 不含税价款为元 (大写: 人民币元) , 增值税税率为 %, 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元) 。 第二条检测费用的核算与支付 双方每月根据检测委托单按实际检测数量计算总检测费用, 双方核实并开具 税务发票后按月进行支付。 第三条检测报告的交付 (一)乙方交付检测报告时间根据试验检测结果出具时间推迟 3 个工作日 (包括阶段试验报告) 。乙方交付检测报告一式份,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负责。当甲方对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份数有特殊需要时,可另行约定。 (二)双方约定按照下列第种方式交付检测报告。 1.甲方上门提取检测报告。 2.乙方邮寄检测报告给甲方。 3.其它方式:。 第四条检测样品的运输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运输检测样品。 乙方按有关规定对检测后的样 品进行留样。 1.甲方负责将检测样品送至乙方检测场所,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 2.乙方到工程现场收取检测样品,并承担相应运输费用。 3.乙方到工程现场收取检测样品,甲方承担相应抽样及运输费用。 4.。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查验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检测资质证书》和《检测 机构评估认可证书》中的检测业务范围。 (二)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当本合同所列信息以及委托的检测项目等发生变 化时,甲方应及时办理本合同变更登记手续。 (三)甲方指定为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代表发生变更, 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四)甲方有义务提供给乙方数量充足、符合检测要求的样品(甲方对需委 托检验的样品进行防潮、防晒等密封处理,防止样品受潮、污染、损坏、变质及 老化) 。 (五) 甲方有义务按批次填写检测业务委托联系单, 并附上产品质量保证书、 (质保书或出厂检验报告等) 。委托单应采用统一样式,并在委托单上对检测项 目、样品状态、样品名称、样品标识等做出明确详细地说明。甲方应向乙方明确 检测依据及规范要求标准,对于没有具体检测标准的项目,双方协商解决。因检 测要求不明确造成检测结果有误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六) 委托见证类样品检测,由甲方填写经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确认的 检测委托单。 (七) 检测项目属于工程类检测的, 甲方应提前 二 日将现场检测日期通知 乙方。 (八)甲方有义务在现场检测的过程中对乙方提供人力、物力帮助。 (九) 甲方应当负责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提供必 要的外部工作条件。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资料, 包括检测资质证书、 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的复印件。 (二) 乙方确认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以及本工程相关的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检测项目属于工程类检测的,乙方应事先编制检测方案报送甲方。 (四)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日期进场开展检测活动。 (五)乙方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六)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乙方应在获得检测结果后当 日内通知甲方。 (七) 乙方检测时使用的设备必须在检定合格有效期内,环境符合标准检测 要求。 (八)乙方仅对来样负责。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委托书要求内容进行测试,出 具检验报告。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检测信息确认无误后,应在对外承诺的检验 周期内出具准确可靠的检测报告。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周期内出具报告,应及时 告知甲方。 (九)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样品进行留样,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复验、追溯。样 品保存期按规范规定。 (十)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对方有关检测资料向第三方披露。 (十一)乙方如将检测任务分包的,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十二)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测试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测试 报告、测试数据和信息)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十三)乙方收到甲方的检测费用后,10 日内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及收费 清单(加盖公章) 。 第七条对检测结论异议的处理 甲方对检测结论有异议的, 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论与 原检测结论相同,由甲方支付复检费用;反之,则由乙方承担复检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 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地完成检测业务的,甲方 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完成检测业务的时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检测报告,每逾期一日应按相关检测项 目检测费用的 2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 检测报告信息错误、 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 错误的,乙方应进行更正或免费重新进行检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由甲方原因造成上述错误的除外。 (四)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 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五)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 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 3 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经过税务机构认证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向 乙方付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需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和项目 名称。 (六)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提供的,每 逾期一天,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 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 及时,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提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七)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或 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 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八) 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 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