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邀请招标招标文件
工程项目工程项目 招招标标文文件件 (邀请招标) 招招 标标 单单 位:位: 日日期:期:年年月月日日 目目录录 目录 1 投标邀请函 2 投标确认函 3 第一章投标须知 4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4 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6 (一)总则 6 (二)招标文件. 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9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10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12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12 (一)总则 12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14 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16 附表二不编制技术标书的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17 第三章合同条款 18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19 投标邀请函 致: (项目单位)现决定对(项目 名称)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你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1、工程名称:(项目名称)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详见投标须知) (2)招标范围: (详见投标须知及施工图纸) (3)工期要求:个日历天。 3、贵单位可凭本通知书于年月日时分前到招 标人(地址:)领取招标文件。 4、现场考察: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可自行到现 场考察。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请将 投标文件送达:。对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拒绝受理。 6、定于年月日时分在进行 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到会。 年月日 招 标 人: 地址: 联 系 人: 电话: 投标确认函投标确认函 致:(项目单位) 我单位已收到“(项目名称)”施工投标 邀请书, 我方承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一章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1招标人 单位名称:(项目单位) 联系人: 电话: 2 3 2.2.1 2.2.2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42.2.3建设规模 5 6 2.2.4 2.2.5 承包方式 质量标准 总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 工、项目措施费包干。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2.5.1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 8 9 10 11 13 14 15 2.5.2 3.1 4.1 4.1 15.1 5.1 11 工期要求 资金来源 投标人资质等级 资格审查 投标有效期 踏勘现场 投标文件的组成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自筹资金。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后审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年月日时分起各投标人 可自行踏勘。 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书 项目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 1617.1投标文件份数 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1 正 2 副 (壹 份正本,贰份副本) 。正本与副本共同包装在单层封套内,并 加贴封条,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封套上注明:项 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在年月日 时分前不得启封。 收件人: 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截止。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按清单报价(见附件) ,低价中标。不要求编制技术标的。 本项目招标预算价为人民币元(人民币: )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该评标委员会由 3 人组成,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 似的条件。 17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 截止地点和时间 1824.1开标时间 1933.4开标评标办法 20招标预算价 21保修期 22评标委员会人数 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一)总则 1 1、定义、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 “招标人” (即发包人)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 ) 、 “招 标代理” 、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 “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 “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 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 “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 2、招标说明、招标说明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 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 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 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 3.资金来源.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附表一:资格审查表。 5 5.踏勘现场.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 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 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 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 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 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 否致命) 、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 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 6.投标费用.投标费用 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 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 7.7.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 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 予以拒绝, 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 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8.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 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 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 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