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合同协议
税务代理合同协议 以下是税务代理合同协议文章,供大家参考! [提示]合同范本请点击以下链接: 租房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用工合同|购销 合同|装修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_________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合同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签订税务代 理协议如下: 一、本合同税务代理范围为:(可选择)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领购手续; (三)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四)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 (五)制作涉税文书; (六)审查纳税情况; ; 建帐建制,办理账务)七( (八)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九)税务行政复议手续; (十)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税务代理的方式为: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 年代理。 税务代理的期限为:受托人应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该委托项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 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 三、税务代理资质要求 (一)从事执业注册会计师、 注册审计师业务在 2 年以上的; (二)从事税务行政诉讼业务 2 年以上的; (三)从事税务代理业务 2 年以上的; (四)在税务部门连续从事税收实务工作 15 年以上,并已 不在税务部门担任职务的。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 2、上述费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约定事项完成后 _________日内支付完毕。 3、如委托人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不退, 如受托人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代理费用全部退还委托人。 4、受托人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 的,经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该应酬费用由委托人承 担。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实际 工作量 量有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受托 人协商酌情调增代理费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现场办公或为委托人服务发生的必要 的交通、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7、到外埠为委托人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 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属于本协议的服务范围的 服务,需另行按有关规定单项收费,受托人优先办理,并予 以收费优惠。 五、委托人义务及责任 1、委托人应积极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件。 2、委托人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向受托人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及其 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复, 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委 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 罚,由委托人负完全责任;这些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 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委 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 法规的行为。 4、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 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代理费金额的_________‰支 付违约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 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 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四、受托人义务及责任 1、受托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 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 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 2、 受托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收政策、 法律、 法规和有关资料。 3、受托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 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受托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 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委托人提 供约定的服务。 6、受托人未完成协议约定事项的,不收取代理费用。 7、受托人遵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代理委托事 项,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8、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项。 9、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 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 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 10、根据委托人的受权和工作需要,承办的执业人员应对 委托人提供的情况、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进行验证、核实。 11、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 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受托人和执业人员个 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 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据、事实为依据,形成 代理意见,出具税务代理工作报告。 13、 受托人应当为委托人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保证税务 代 理档案的真实、完整。 . 14、受托人不得对委托人实行价格歧视。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收费标准。 16、受托人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 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18、受托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五、违约责任 (一)受托人违约责任 1、超越权限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 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擅自转委托的责任。受托人违反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 义务,未经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转委托,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 失的,受托人应对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 下,委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转委托的,受托人不 承担违约责任。 3、擅自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责任。委托人 违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擅自变更委托 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对委托人承担 赔偿责任。但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 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示不当的责任,受托人经 委托人同意而转委托的,如果对次受托人选任不当或者指 示不当,因此给委托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