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制度
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公司为了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 ,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要 求,以及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管理,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完善公司关于 研发投入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 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支出。 第三条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 经济效益。 第二章第二章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第四条国家、上级部门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第五条企业自有资金,主要是通过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资金结 余; 第六条其它方面筹措的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章第三章 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 第七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本公司 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 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 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用 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 产品等. 第八条 对于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企业取得的已作为 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 发生当期归集后计入损益(管理费用) ;开发阶段的支出在符合特定 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即资本化. 第九条 企业研发费用(也称“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在产品、技 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 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 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 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 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 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 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 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第四章第四章 研发经费的管理研发经费的管理 第十条公司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 为第三章中包含的相关费, 费用开支标准按申报项目预算限额一定范 围内开支,并按照研发项目,在“研发支出”会计科目中归集核算研 发费用。 第十一条 严格审批程序,费用发生时由相关人员按项目名称填 写费用报销单据或款项审批单, 由项目负责人审核、分管技术工作的 领导、研发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在报销单或款项审批单上签字后方可 送达财务部。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经财务经理复核相关手续、单据的完备性、 数据的准确性无误后送交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批, 出纳依由总经 理和财务总监审批后的凭证支付费用。 第十三条 公司研发人员,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的在职和外聘的 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为本公司提供直接服务的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研究开发费用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 第十五条 研究开发有关的内容需要与外单位(公司以外单位) 合作或委托他人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委外技术合作研究合同, 该合同须由公司研发部审查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才能生效. 第十六条研究开发经费在使用中 ,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必须由 研发部门负责人按内部控制制度授权范围内的规定执行, 并按照不同 的项目进行核销. 第十七条对由项目委托外单位协作完成的有关研究开发所取 得的研究成果,在委外技术研究合同中必须明确 ,公司为成果第一享 用人;形成固定资产的,产权归公司所有;形成知识产权的纳入公司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 各项目研究开发需要购置 2000 元以上的设备、仪器 等列入公司固定资产,并按固定资产相关内控管理. 第十九条对于发现研究开发费用使用不当的, 要追究项目负责 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收回项目计划安排的投资款项 ,如发现违 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情况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机 关处理。 第五章第五章 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第二十条公司单独设立研发部门,并对研发费用支出在 “研发 支出“科目中核算.并在“研发支出”下设“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 出”。 第二十一条研究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 研究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 是为进一步的开发活动进行资料 及相关方面的准备,由于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 开 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因此该阶段的支 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以计入研究阶段的活动,包括:意在获取知识而进行的活动, 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应用研究、评价和最终选择,材料、设备、产 品、工序、系统或服务替代品的研究,新的或经改进的材料、设备、 产品、工序、系统或服务的可能替代品的配制、设计、评价和最终选 择等研究活动. 由于按照新准则的规定, 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 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计入损益的支出不能进行调整。 因此在对属于这 一阶段的支出进行判断时,一定要非常确定之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这一阶段的相关账务处理为: A、费用发生时记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相关科目 B、会计期末记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第二十二条开发阶段支出的会计处理 开发阶段相对于研究阶段而言,应当是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 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形成一项新产品或新技术的基本条件 .比如,生 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 建造和测试,不具有商业性生产 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均属于开发活动。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 才能予以资本化: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 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 果为基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 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比如,企 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 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 ,或经过专家鉴定 等。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应该能够说 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 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 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无形资产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 应当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市场情况进行可靠预计, 以证明所 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 或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 该无形资产的需求。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 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