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燃料油的进口基本流程
. 依据目前的情况,国内燃料油的进口基本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洽商签订合同 → 租船 → 开信用证 → 装船 → (保值) → 准 备进口单证→ 报关报验 → 进口联检 → 查验计量 → 卸货 → 结 算。 下面对这些过程及相关内容进行分别阐述,由于保值的具体操作相 对较复杂,本书将保值放在所有环节之外进行单独简要说明。 洽商和签订购货合同 中国是亚太地区燃料油的最大用户,经过几年的发展,中国的一些 燃料油贸易商在新加坡市场上也开始具备一定的知名度, 他们基本上都 可以与供应商直接进行购货而不需要任何代理公司。 燃料油的国际采购已经形成了一定的惯例,所要签订的合同也基本 都有了固定的格式, 每次洽商和签订购货合同时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基 本要素上: ① 品质规格:180CST 或 380CST、直馏油或调和油以及各项指标 ② 数量:确定整批数量和分批交付的数量,以及溢短装和损耗条款 Word. . ③ 交货时间和地点:确定装货港或交货港、装货或交货时间,规定 卸货作业时间、滞期费率和或有延期交货的解决办法。 ④ 价格:选择固定价格或浮动价格, 确定浮动价的贴水和计价方式, 还应明确保险费的支付条件。 ⑤ 付款方式:选择电汇或信用证付款方式,确定付款期限。 一旦以上因素确认了以后,一份采购合同就基本上可以订立了。至 于每一个因素的具体内容,要根据供需双方的实际需要单独确定了。 燃料油船的租用 国内贸易商与国外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基本都是使用CIF 或者 CFR 条款, 即买方不需要自己租船, 但在某些情况下, 也可能会使用 FOB 条款,如果合同签订了FOB 条款,买方一般需要租船到装运港提货。虽 然FOB条款使用的情况非常少, 本书还是将租船所需的流程做简单介绍。 租船首先确定要确定好装船港、卸船港、装期等基本条件,而且必 须提前一定的时间预约,一般越大的船需要预约的时间越长,例如要租 一条 5 万吨的船,则至少要提早半个月预约。 Word. . 其次,租船一般要通过轮船代理(Broker)或直接与船东联系来完 成,向 Broker 或船东表达清楚租船意向后,Broker 或船东找到合适的 船后会提供一份该船的 Questionnaire 88 文件,内容包含该船的详细 资料。如果该船符合装卸港的出入规定,并且没有其他方面问题,应在 规定时间(一般为 24-48 小时)内与 Broker 确认。 有关运费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按双方商定的固定价格;另 一种是按照平均运费率估定(Average Freight Rate Assessment,AFRA) 来计算, 以 Worldscale 为基价。 伦敦国际油轮运费协会 (International Tanker Nominal Freight Scale Association Ltd )每年一月份及七月 份评定并公布世界各主要港口间的国际油轮名义运费(Worldscale), 即按航程远近以每长吨若干美元表示的基本运费。 租船时应注意该船的船龄、船籍、船长及船员情况、是否有过不良 记录(如短量、船员工作不配合等情况)等。 国内港口一般对国外船舶的限制比较多,而对国内船舶则相对较宽 松。船龄在 30 年之内的国内船舶进行过驳和靠码头基本可获批准;外 国船舶的船龄在 15 年内, 进行过驳作业不需要特殊的审批, 15-20 年的 需经海事局审批,船龄超过 20 年不能进行过驳,超过 25 年的要靠码头 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Word. .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其官方上发布的消息,自 2005 年 4 月 5 日起,全球将逐步禁止使用单壳油轮运输原油、燃料油、重柴油或润滑 油等重油。 发生在全球多个海域的单壳油轮泄漏事故,是这则禁令出台的主要 原因。2002 年西班牙海域“威望”号油轮燃油泄漏事件发生之后,欧 盟已开始采取措施限制单壳油轮的使用。 其后欧盟向国际海事组织提出 申请,修改国际海洋公约的相关条款, 并最终促成了全球单壳油轮禁令 的出台。新加坡将成为这条禁令在亚洲地区的有力推行者。 此前有新加 坡媒体报道称,新加坡政府将推出新举措,逐步淘汰重油油轮及单壳油 轮。从今年起,新加坡海事与港务管理局将发给新加坡油轮业主“闸门 系统”,这个系统将设定船只的年龄限制和其他条件,并借此发放执照 给适龄船只,淘汰现有的单壳油轮和运载重油的油轮,这项举措将在 2015 年前完成。 目前国际油运市场上5万至12万吨级的中型油轮仍有相当大的一部 分为单壳船体结构,它们有待于提前拆解报废。在油运市场上运营的5 万至 8 万吨级原油运输船总计 154 艘,其中单壳结构油轮为 102 艘;5 万至 8 万吨级的成品油油轮总共 138 艘,单壳船 83 艘;8 万至 12 万吨 级的原油油轮总计 456 艘, 其中单壳船 220 艘; 8 万至 12 万吨级的成品 油油轮为 71 艘,其中单壳船20 艘,这大致上反映了目前油轮船队的结 Word. . 构状况, 即单壳船体结构油轮目前在国际油运市场上依然还撑着半壁江 山。 开信用证(付款方式) 目前通常使用的付款方式有(L/C(Letter of Credit)或者 T/T(Telegraphic Transfer))两种方式,只有少数相互合作关系非常 好的客户才可能选择 T/T 方式付款,多数合同都要采用 L/C 方式付款。 至于 T/T 方式,比较简单且很容易理解,本书不做介绍,下面着重介绍 关于开立信用证方面所需要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A、开证行和通知行的选择 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开证行(isuing bank)的选择很重要。首先, 虽然所有的银行都可以对外开立信用证, 但国外公司倾向于接受有实力 的国际一流银行,从理论上讲,所有中国的银行所开立的信用证在石油 贸易中一般都比较难以被接受,相对来讲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 行和建设银行这四大国有银行一般被获得认可的可能性高一些, 其它商 业银行开出的信用证,通常被要求另一家国际大银行加保( confirm), 这无形中使手续变得烦琐,而且额外增加了费用(加保费);其次,大 银行一般能在信用证开立过程中,从专业的角度对信用证条款进行审 核,向开证人提出建议或者警告,有助于开证人规避潜在风险。大银行 Word. . 与众多国际银行存在代理关系,这使得通知行(advising bank)的选 择更加容易。 B、信用证条款的商定和确认 信用证一旦开出即具有独立于任何其他文件(包括合同)的法律效 力,因此,信用证条款要严格审查,对于可能给己方带来潜在损失的软 条款,尤其要提高警惕。 在燃料油贸易上国内贸易商一般不处于强势地 位,因此通常信用证文本条款不容易争取到采用更符合己方利益的版 本,对此,应根据对方公司的情况具体对待。一般来说,在国际上有较 高声誉的业内大公司都有自己固定的信用证格式, 一般不存在特别苛刻 或者恶意的条款,因此贸易商多采取信任接受的态度。若对方公司实力 较小信用无法保障,贸易商就应该坚持自己的条款甚至取消该笔交易。 C、交付质押金出信用证 因为信用证的第一责任付款人是开证行而不是开证人,所以在买卖 双方最终确定信用证文本后, 开证人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