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员工行为规范
员工行为规范(大区员工行为规范(大区/ /分部适用)分部适用)V2.0V2.0 1. 1.目的:目的: 统一办公区域内员工的行为规范,营造良好的办公秩序和办公环境,树立公司形象。 2. 2.范围:范围: 2.1 适用范围:国美各大区、各分部、各门店所有员工。 2.2 发布范围:国美各大区、各分部、各门店。 3. 3.名词解释:名词解释: 3.1 从高原则:即由参与消费的公司员工中行政级别最高的员工,负责支付费用。 3.2 AA 制原则:即由参与消费的公司员工平均分摊支付费用。 4. 4.职责:职责: 各大区、各分部人力资源中心(部)门负责按规范检查督导员工行为标准。 5. 5.作业内容:作业内容: 5.1 总则 5.1.1 严格遵守考勤规定,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擅离职守,严禁代刷卡。 5.1.2 注意个人卫生和礼仪,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并处处维护公司形象。 5.1.3 明确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公务,精诚协作,不得越权、推诿或失职。 5.1.4 服从上司的指挥督导,做好本职工作,并配合做好管理工作。 5.1.5 注意维持公司良好的办公秩序,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 5.1.6 对于文件办理或临时急务,应及时处理,不得借故推诿、拖延、积压。 5.1.7 上班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1.8 平日言行应诚实、廉洁、谦虚、 勤勉,不得从事任何破坏公司秩序或声誉的活动。 5.1.9 奉公守法,不得以权谋取权利,不得对同事、顾客或供应商进行胁迫、诽谤、殴 打等违法、违规行为。 5.1.10 不得向同事、顾客或供应商等直接或间接索取任何利益。 5.1.10.1 除按公司规定的用餐标准之外,国美员工个人及其家人/亲友不得利用职 务之便谋求或接受任何与国美存在合作关系的厂商以及国美其他员工赠与 /给予的礼金/礼 品/服务/娱乐/休闲等任何形式的利益(例如:旅游/抽奖/打牌/得到赌博筹码等等) 。 5.1.10.2 国美员工应将因职务之便得到的礼金/礼品以及各种服务/娱乐/休闲等任 何形式的利益品及获益机会在收到后 24 小时之内上交公司统一管理(遇休息日/出差顺延至 回公司上班后 24 小时内),分部统一上交行政部; 总部统一交至行政中心; 大区交至管理中 心。 5.1.10.3 国美员工因公出差,可以接受厂商住宿安排,但同样禁止利用职务之便接 受除规定标准用餐之外的礼金/礼品/服务/娱乐/休闲等任何形式的利益。 5.1.10.4 国美内部员工,如确因工作需要,则公司员工在进行非因公消费时,应遵 循“从高原则”或“AA 制原则” 。 5.1.10.5 公司员工与合作伙伴用餐或因职务原因受到礼品、礼金时,按公司原有制 度《宴请管理办法》和《礼品、礼金管理办法》执行。 5.1.10.6 对于公司员工的“婚、丧、嫁、娶、生(生小孩、生日) 、迁(搬家、升 迁) ”等。公司均提倡“新事新办” ,在公司内部不张扬、不宴请。公司员工(尤其是各级管 理者)不得利用“婚、丧、嫁、娶、生(生小孩、生日)、迁(搬家、升迁) ”等机会,谋求 或接受任何与国美存在合作关系的厂商以及国美其他员工赠与 /给予的礼金/礼品等任何形 式的利益。 5.1.11 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公司机密或提供任何协助予同业竞争者。 5.1.12 节约爱护公司财物,不得浪费或故意损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 5.1.13 公司各级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者应坚持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维护公司 的一切利益,任何员工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5.1.13.1 未经公司许可, 不得私自营商或兼任其它公司的任何职务, 也不得利用向 与国美有合作(或利益)关系单位提供劳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获取个人利益。 5.1.13.2 不得对公司的客户、与国美有合作(或利益)关系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进 行投资。 5.1.13.2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其本人或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以及近姻亲)谋求直接或间接利益。原则上,公司不鼓励与公司高层管理者存在亲属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尤其是承揽国美业务) 。特殊情况须报总部管理中心办理, 但其本人应当主动声明,并申请在相关业务活动中回避。 5.1.13.3 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力在与国美有合作(或利益)关系单位安排亲属,也不 得利用职务影响力安排与自己存在利益关系的人员在自己管理范围内工作。 因业务开展需要 而安排政府或客户推荐人员的,需报请总部人力资源中心批准。 5.1.14 必须重视并接受公司培训,虚心好学,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5.1.15 公司反对员工任何形式的、具有赌博性质的行为(不包括购买经政府批准发行 的各种彩票) ,尤其反对各级管理人员参与任何形式的、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不包括购买 经政府批准发行的各种彩票) ,并且禁止各级员工利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进行赌博或以公 司财产为赌资。 5.1.16 各级管理人员应在职务和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以身作则、克尽职守、尽职 尽责。未经授权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5.1.16.1 不得以公司及子公司的名义签约、招投标、提供担保、证明,对新闻媒体 发布消息,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5.1.16.2 不得对顾客或与公司存在业务联系的单位做出书面或口头承诺。 5.1.16.3 不得将公司及子公司的财产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他单位或 个人。 5.1.16.4 不得利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资源、信息等获得个人利益。 5.1.16.5 不得从事其他超越权限范围的活动。 5.1.17 各级管理人员应着眼公司的长期利益,均衡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不得 在任职当期不适当或过度透支当期资源。 5.1.18 公司各级员工因职务取得的商业和信息技术、研究成果等,权益归公司所有。 5.1.19 不得在公司指定范围以外的区域吸烟。 5.2 办公秩序 5.2.1 各分部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为:上午 8:45-12:00,下午 1:15-6:00,中间 1 小 时 15 分钟午餐时间;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5.2.2 严格履行考勤制度,上下班必须刷卡,严禁代刷卡。 5.2.3 员工在非工作日进入公司前,必须到前台登记。 5.2.4 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不得中止工作或脱离工作岗位。 5.2.5 谈话或打电话时应保持态度诚恳亲切,用语谦逊文雅、温和有礼,并控制音量, 以免影响他人工作,严禁高声喧哗或起哄。 5.2.6 外部来访客人应安排在会议室、 洽谈室里接待, 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区域。 5.2.7 原则上不允许在上班时间内会见私客, 如有特殊情况, 需事先征得部门经理批准, 会见私客的时间不得超过十分钟。 5.2.8 上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如: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吃 零食、嚼口香糖、当众化妆、嬉戏闲谈、扎堆聊天、偷懒瞌睡、酗酒赌博等。 5.2.9 上班时应保持桌面整洁,办公桌面上允许摆放的物品有:电脑显示器、鼠标、鼠 标垫、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笔筒、储物夹、文件夹、正在使用的资料或正在处理的文 件;除此以外的其他个人物品均须收入抽屉中,不得随意摆放。 5.2.10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取用他人的物品,不得私自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