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理成功案例
国际保理成功案例国际保理成功案例 篇一:案例 15 国际保理 案例:某出口商 A 与一进口商 B 达成一笔出口合同,双方拟采用 D/A 远期方 案结算,并同时采用国际保理方式融资。出口商向国内的一家出口保理商申请采用 此服务,出口保理商通过进口国当地的一家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共 核准了 8 万美元应收账款。此批货物采用分批运输,共进行 5 次运输,出口商已经 装运了 2 次,价值 3 万美元。但此时出口商突然收到进口保理商发出的停止装运的 通知,并撤销该信用额度的批准。原来进口商 B 由于涉嫌财务欺诈,正在接受该国 司法部门的调查,进口保理商认为进口商 B 的资信已经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因此提 出撤销该批货物信用额度的核准。 请问:进口保理商有无权利要求撤销该批货物的信用额度的核准,以及出口 商可否获得先前运出的货物已核准的账款的赔偿权利? 分析:根据国际保理商联合会规定的《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第十八条规 定,进口保理商有权视情况缩减或撤销信用额度。撤销(在此亦包含减额)必须通 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话(随后书面确认)。在收到撤销通知后,出口保理商应立即 通知供应商,此撤销对供应商收到通知后的发货依然有效。 根据规定,如果收到进口商资信的不利报告,进口保理商有权撤销先前已经 核准的信用额度,但是仅仅局限于尚未出运的货物。对已经运出的货物,进口保理 商任然要承担支付责任。因此,出口商可以获得对先前已经出运的货物已核准的账 款。 篇二:国际保理案例 国际保理案例分析 经营日用纺织品的英国 Te UK 公司主要从我国、土耳其、葡萄牙、西班牙和 埃及进口有关商品。几年前,当该公司首次从我国进口商品时,采用的是信用证结 算方式。最初采用这种结算方式对初次合作的公司是有利的,但随着进口量的增 长,他们越来越感到这种方式的烦琐与不灵活,而且必须向开证行提供足够的抵 第 1 页 共 9 页 押。为了继续保持业务增长,该公司开始谋求至少 60 天的赊销付款方式。虽然他 们与我国出口商已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是考虑到这种方式下的收汇风险过 大,因此我国供货商没有同意这一条件。之后,该公司转向国内保理商 Ale Lawrie 公司寻求解决方案。英国的进口保理商为该公司核定了一定的信用额度, 并通过中国银行通知了我国出口商。通过双保理制,进口商得到了赊销的优惠付款 条件,而出口商也得到了 100 的风险保障以及发票金额 80 的贸易融资。目前 Te UK 公司已将保理业务推广到了 5 家中国的供货商以及土耳其的出口商。公司董事 Jeremy Smith 先生称,双保理业务为进口商提供了极好的无担保迟期付款条件, 使其拥有了额外的银行工具,帮助其扩大了从中国的进口量,而中国的供货商对此 也应十分高兴。 虽然出口商会将保理费用加入到进口货价中,但 Jeremy Smith 先生认为对进 口商而言,从某种角度看也有它的好处。当进口商下定单时,交货价格就已确定, 他们不须负担信用证手续费等其他附加费用。而对于出口商十分关心的保理业务中 的合同纠纷问题,相对而言,虽然理论上说信用证方式可以保护出口商的利益,但 实务中由于很难做到完全的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因此出口商的收汇安全也受到挑 战。Jeremy Smith 先生介绍,该公司在与中国供货商合作的五年时间里仅有两笔 交易出现一些货物质量方面的争议,但问题都很快得到解决,且结果令双方满意。 日本轮胎制造商 Shimano 公司为了开拓北欧这一新市场,于 1984 年首次采用 出口保理的结算方式。目前该公司已对许多国家的出口采用了此方式。据公司的一 位发言人介绍,出口保理作为一种价廉高效的结算方式,帮助公司抓住了出口机 遇,改善了公司的资金流动性,减少了坏帐,同时也节省了用于销售分户帐管理、 资信调查、帐款回收等管理费用。该公司认识到,仅靠公司规模以及产品声誉不足 以应付跨国贸易中的各种问题,与 日本出口保理商的合作以及 FCI 全球网络提供的服务构成了公司成功开发海 外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 国际保理答疑 ◎国际保理业务包括哪些费用? 第 2 页 共 9 页 国际保理业务的费用包括三部分:(1)保理商佣金,其中出口保理商佣金约 为发票金额的 0.1-0.4,进口保理商佣金约为发票金额的 0.4-1。不同保理商确定 的佣金比例范围有所不同。 (2)针对每单发票的处理费用,约为 10 美元。 (3)银行费用。 ◎若出口保理商已向出口商提供融资,在遭到进口商及进口保理商拒付时, 出口保理商是否可以向出口商追索? 是否可以追索要视出口保理商与出口商之间的《出口保理协议》及融资合同 的约定来确定。保理业务分为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前者在由于发生 了协议约定的情况导致无法收回款项时,出口保理商可按照合同约定向出口商追 索;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下,出口保理商只得自己承担资金损失。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基本采用无追索权保理,而我国开办保理业务时间不长, 保理商为保护自身利益,采用有追索权保理的情况相对多一些。 ◎若进口商到期不付款怎么办? 如果进口商以货物质量存在问题等为由到期不付款,则进口保理商会将拒付 原因通知出口保理商,出口保理商再通知出口商;保理商会协调进出口双方解决贸 易纠纷。 若纠纷确实是由于出口商未按照基础合同执行,则进口保理商可免除付款担 保责任。若属于进口商无理拒付,则进口保理商仍需承担付款担保,最迟于发票到 期后 90 天向出口保理商付款。 如果出口商完全履行了基础合同,而进口商却出现破产等突发事件,无力偿 还欠款,则进口保理商必须履行付款担保,向出口保理商付款。 善用保理业务避免重大损失 ------------------------------------------------------------------- ------------- 金羊网 206-01-17 14:52:24 哑巴吞黄连 第 3 页 共 9 页 江苏某进出口公司 1999 年 6 月初出口韩国女式全棉勾针衣,进口商是 MATRATRADINGCO,LTD,因为对债务人知之甚少,5 月 20 日,江苏公司申请保理业 务,发货前韩国 INDUSTRIALBANKOFKOREA 答复中行江苏分行此债务人资信不佳,不 能批准信用额度,也劝告出口商不要与之交易。但因听信韩商花言巧语,且货已备 好,江苏公司在 6 月初发货 20 万美元,付款方式 T/T 收货后 15 天。 结果债务人到期不付货款,反而提出货物质量有问题,但货物却被提走,当 时正在出售。 现出口方正在委托收账,净损失将至少为货款的 20。 点评 在保理商未批准信用额度的情况下,意味着进口商信用风险较大,此时不应 采用信用方式出口。即使出口,也应采取其他债权保障措施,如保险、担保、抵押 等。 明智选择 山东某公司向马来西亚出口拖拉机,进口商是 NOVAPLUSSDN.BHD。 以前双方曾有过贸易往来,债务人有拖延付款习惯。山东公司申请保理业 务,通过中国银行向马来西亚银行申请额度。马来西亚 ARAB-MALAYSIAUMER 鄄 CHANTBANK 答复此公司规模很小,无法批出额度。由于山东公司在对俄业务中受过 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