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行为-CIC与ICC
● 海盗行为 1981 年《海洋法公约》规定海盗行为是:①必须旨在扣留人或 者掠夺财物的非法行为;②通过暴力或威胁手段达到目的; ③并非出 自某一官方的指令或默许而进行的对敌方攻击; ④必须发生在沿海国 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域或上空。 按照上述定义, 海盗是船舶在公海上航行时遭遇到的海上一般风 险,而非战争风险。自 2008 年以来发生在亚丁湾海域的索马里海盗 劫船、扣押人质、索要赎金甚至杀害人质等属于典型的海盗行为。 ● CIC“一切险”(ALL RISKS)承保风险范围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1981 年 1 月 1 日生效)规定,基本险别包括平安险(FPA)、水渍险(WA 或 WPA)和 一切险(ALL RISKS)3 种,此外,还包括 11 种一般附加险,6 种特别 附加险、2 种特殊附加险和 2 种特别附加险。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 包括平安险(FPA)和水渍险(WA 或 WPA)的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 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具体说,一切险是平安险、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的总合。一般附 加险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林险、短量险、混杂玷污险、渗漏 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和锈损 险等 11种险别。 一切险的除外责任包括: 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 失所造成的风险。②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③在保险责任开 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④被 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造 成的损失或费用。⑤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 围和除外责任。 由此可见,一切险的承保责任也是有一定范围的, 而不是包括所 有的风险。就海盗行为风险来讲,一切险是不承保的。 ● ICC(A)承保风险范围 根据伦敦保险协会《协会货物条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e, I.C.C))(1982年1月1日生效)规定6种险别条款, 即协会货物条款(A)、 协会货物条款(B)、协会货物条款(C)、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协会 罢工险条款(货物)和恶意损害险条款。ICC(A)、(B)、(C)是主险,可 单独投保。战争险和罢工险为特殊附加险性质, 但其具有独立的结构 和完整的内容,因此也可以作为独立的险别进行投保。 虽然恶意损害 险也属于附加险别,但其不能作为独立的险别进行单独投保, 它只包 括在 ICC(A)险的承保范围内,因此,在投 ICC(B)险和 ICC(C)险时, 若有需要可加保恶意损害险。 其中 ICC(A)承保责任范围:①除除外责任外的保险标的物灭失 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事故;②共同海损;③船舶互撞责任条款。 ICC(A)除外责任:①一般除外责任;②不适航、不适货的除外责 任;③战争除外责任条款;④罢工除外责任条款。其中,战争险除外 责任第 2 款明确规定:由于捕获、扣押、逮捕、禁止或扣留(海盗除 外),以及上述原因所致的结果,或任何企图、威胁。 由此可见,海盗风险是 ICC(A)所指的“一切风险”范围之内的 一种风险,因此 ICC(A)规定,对因海盗行为造成货物的损失或引起 的费用,保险人应予赔偿。 ● CIC“一切险”和 ICC(A)在承保海盗风险上的比较 由上述分析得出, ICC(A)承保风险包括海盗行为风险, 而 CIC “一 切险”却不承保。 那么,是否意味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不承保海盗风 险呢?显然不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运货物战争险条款》 (Ocean Marine Cargo War Risk)作为一种特殊附加险承保此风险, 其承保范围 包括:①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或海盗 劫掠等所造成运输货物的损失。②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捕获、拘留、 扣留、禁制、扣押等所造成的运输货物损失。③各种常规武器,包括 水雷、鱼雷、炸弹等所造成的运输货物的损失。④由本险责任范围所 引起的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因此,只有投保中国人民保 险公司海运货物战争险才能将海盗行为所致货物风险损失转移给保 险公司。可是,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战争险条款》是否承保海盗 风险呢?根据该条款, 保险人承保由于下列原因所导致保险标的的损 失: (1) 战争、内战、革命、叛乱、造反或由此引起的内乱,或交战 国的或针对交战国的任何敌对行为。 (2) 由于上述承保风险引起的捕获、拘捕、扣留、禁止或扣押及 其后果,或任何有关企图。 (3) 遗弃的水雷、鱼雷、炸弹或其他遗弃的战争武器。 (4) 上述原因导致的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 在上述承保风险中不包括海盗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这一点与中国 现行的《海运货物战争险条款》的规定不同。 ●投保建议 如果货物运输航线是海盗行为高发区, 建议所投保险别涵盖海盗 险,具体险别选择有几个建议: (1) 向保险公司投保 ICC(A)险。如前文分析,ICC(A)下保险人承 保海盗行为导致所保货物的风险损失和费用。 (2) 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ALL RISKS)和战争险(WAR RISKS)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战争险条款承保海盗行为风险。 但是战争险作为一 种特殊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需要在投保基本险项下加保。因此, 应将两种险别一起投保才能将遭受海盗行为风险转移给保险人。 (3) 向保险公司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加保战争险。 根据所保货物的实际情况, 也可以在选择投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的平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上, 加保该公司的 战争险条款,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保险费, 另一方面可以起到涵盖海 盗行为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