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违法代码的含义及处罚规定、依据
- 1 - 交通违章违法代码的含义 一、交通违章行为代码的结构和表示形式 代码的结构 本代码由四位数字组成, 按交通法中通行原则进行分类, 排列顺序从左到 右依次为一位行为分类代码,一位计分分类代码,二位数字顺序码。 第一位代码:行为分类代码,表示在道路交通法中的所处的分类代码;第一位代码即 行为代码共 1 到 5 及 7 、8 几种,1 表示机动车通行,2 表示非机动车通行,3 表示行人、 乘车人通行,4 表示高速公路通行,5 表示其他规定,7 表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施细 则规定,8 表示各市(地区、自治州、盟)的地方法规。 第二位代码即记分分类代码共 0、 1、2 、3、6、7 几种,0 表示不记分,1 表示记 1 分,2 表示记 2 分,3 表示记 3 分,6 表 示记 6 分,7 表示记 12 分。 第二位代码:记分分类代码,表示交通违章行为记分的分类代码; 第三、四位代码:顺序码,表示在同一行为分类中出现的行为的顺序码。 例如: 1303——“1”表示机动车行为, 第 2 个数字“3”表示要扣 3 分, 后面的“03” 表示在扣 3 分这一类里的第三个行为,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再比如 1603 --“1”表示机动车行为,第 2 个数字“6”表示要扣 6 分,后面的“03”表示在扣 6 分 这一类里的第三个行为,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50%以上的。 二、违法行为数量 公安部原交通违章行为代码表共有违法行为 337种,其中:机动 车通行 175 种,非机动车通行 55 种,行人、乘车人通行 30 种,高速公路通行 28 种,其 他规定 49 种。 违章违法代码及处罚规定、依据 机动车通行 代码 扣分 罚金(元) 违法行为/ 依据 1001 0 1000 吊销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A:驾驶拼装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 道路行驶的 《法》第 100 条第 2 款、《省条例》第64 条第 1 款第 10 项第 1 种行为 1001 0 1500 吊销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B:驾驶拼装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 100 条第 2 款、《省条例》第64 条第 1 款第 10 项第 1 种 行为 1002 0 1000 吊销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A: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 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 100 条第 2 款 《省条例》第 64 条第 1 款第 10 项第 2 种行为 1002 0 1500 吊销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B: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 车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 100 条第 2 款 《省条例》第 64 条第 1 款 第 10 项第 2 种行为 1003 0 吊销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A: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法》第 101 条第 2 款 1003 0 吊销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构成犯罪的 B: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省条例》 第 65 条 - 2 - 1004 0 吊销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法》第 101条第 1 款 1005 0 1000可以 并处拘留 15 天以下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A: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 的 《法》第 99 条第 1 款第 1 项第 1 种行为、《省条例》第 64 条第 1 款第 1 项第 1 种行为 1005 0 1500可以 并处拘留 15 天以下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B: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法》第 99 条第 1 款第 1 项第 1 种行为、《省条例》第 64 条第 1 款第 1 项第 1 种行为 1006 0 1000可以 并处拘留 15 天以下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A: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非汽车 类机动车的 《法》第 99 条第 1 款第 1 项第 2 种行为、《省条例》 第 64 条第 1 款第 1 项第 2 种行为 1006 0 1500可以 并处拘留 15 天以下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B: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汽车的 《法》第 99 条第 1 款第 1 项第 2 种行为、《省条例》第 64 条第 1 款第 1 项第 2 种行为 1007 0 1500 可以并处 吊销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法》第 99 条第 1 款第 2 项第 1 种行为、《省条例》第 64 条第 1 款第 2 项第 1 种行为 1008 0 1500 可以并处 吊销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法》第 99 条第 1 款第 2 项第 2 种行为、《省条例》第 64 条第 1 款第 2 项第 2 种行为 1009 0 1500 可以并处 吊销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 《法》第 99 条第 1 款第 2 项第 3 种行为、《省条例》第 64 条第 1 款第 2 项第 3 种行为 1010 0 1000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 A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 有效期仍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 《条例》 第 28 条第 3 种行为、 《法》 第 99 条第 1 款第 1 项《省条例》第64 条第 1 款第 1 项 1010 0 1500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 B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 有效期仍驾驶汽车的 《条例》第 28 条第 3 种行为、《法》第 99 条 第 1 款第 1 项《省条例》第 64 条第 1 款第 1 项 1011 0 1000 非法安装警报器的 《法》第 97 条第 1 款第 1 种行为、《法》第 15 条、《省条例》第 63 条第 1 种行为 1012 0 1000 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 《法》第 97 条第 1 款第 2 种行为、《法》第 15 条、《省条例》第 63 条第 2 种行为 1013 0 200 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条例》 第 28 条第 1 种行为、 《法》 第 90 条、95 条 1014 0 200 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条例》 第 28 条第 2 种行为、 《法》 第 90 条 1015 0 200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条例》第 28 条第 4 种行 为、《法》第 90 条、95 条 1016 0 200 违法记分达到 12 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条例》第 28 条第 6 种行为、 《法》第 90 条 1017 0 150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 《法》第 98 条第 1 款 1018 0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法》第 36 条第 1 种行为、第 90 条 - 3 - 1019 0 150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法》第 37 条、第 90 条 1020 0 200 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法》第 38 条第 1 种行为、第 90 条 1021 0 200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 行驶的 《法》第 45 条第 1 款、第 90 条、《条例》第 53 条第 2 款 第 1 种行为 1022 0 200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 行驶的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