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修订
惠民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修订)惠民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修订) 1.1.总则总则 1.11.1 编制目的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 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损失和危 害,保持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安全。 1.21.2 编制依据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 物检疫法》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 、 《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 、 《山东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和《滨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1.3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惠民县境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 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危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 理工作。 1.41.4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 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 、重大(Ⅱ级) 、较大(Ⅲ级) 和一般(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Ⅰ级)包括: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 21 日内,省内有 20 个以上县(市、区) 发生或者 10 个以上县(市、区)连片发生疫情;或与相邻省份有 10 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 14 曰内,涉及我省并有 5 个以上省份发生严重 疫情,且疫区连片; (3)动物暴发疯牛病等人畜共患病感染到人,并继续大面积扩 散蔓延; (4)农业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重大突发动物疫情包括(Ⅱ级) :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 21 日内,省内有 2 个以上设区的市发 生疫情;或者有 20 个以上疫点;或者 5 个以上、10 个以下县(市、 区)连片发生疫情; (2)口蹄疫在 14 曰内,省内有 2 个以上相邻设区的市或者 5 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有新的口蹄疫亚型出现并发生疫情; (3)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20 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猪瘟、新 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 30 个以上; (4)在我国已消灭的牛瘟、牛肺疫等又有发生,或我国尚未发 生的疯牛病、非洲猪瘟、非洲马瘟等疫病传入或发生; (5)在 1 个平均潜伏期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 疽等二类动物疫病呈暴发流行,波及 3 个以上设区的市,并有继续 扩散趋势; (6)农业部或省畜牧办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动物疫情。 较大突发动物疫情(Ⅲ级)包括: (1)高致病性禽流感 21 日内,在 1 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 2 个以上县(市、区)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 3 个以上; (2)口蹄疫在 14 日内,在 1 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 2 个以上 县(市、区)发生疫情,或疫点数达到 5 个以上; (3)在 1 个平均潜伏期内,在 1 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 5 个以 上县(市、区)发生猪瘟、新城疫疫情,或疫点数达到 10 个以上; (4)在 1 个平均潜伏期内,在 1 个设区的市行政内有 5 个以上 县(市、区)发生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二类动物疫 病暴发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 种、毒种发生丢失或泄漏; (6)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 动物疫情。 一般突发动物疫情(Ⅳ级)包括: (1) 高致病性禽流感、 口蹄疫、 猪瘟、 新城疫疫情在 1 个县(市、 区)行政区域内发生; (2)二、三类动物疫病在 1 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呈暴发流 行;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 动物疫情。 1.51.5 工作原则工作原则 15.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县突发重 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镇 办政府责扑灭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各有关部门按照 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根 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重大动物疫 情实行分级管理。 1.5.2 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镇办政府办事处和县畜牧兽医局 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 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能 力;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要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要重 点突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的原则,及 时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1.5.3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面 控制和重点扑灭”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社会防范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 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 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情况及 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突发重大动物 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 防群控。 1.5.4 依法防治,科学防控。用法律保障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 物检疫法》 、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 疫情应急预案》 、 《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和《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 应急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得力措施,落实防疫责任, 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 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不断总结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验,加强 重大动物疫病快速诊断、防治技术等的推广应用,制定科学、规范 的防控措施,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科学防控水平。 2.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2.1 惠民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惠民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 成立惠民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县重大动 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重大动物疫情的 重大决策。由县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县公 安局局长、县人社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 畜牧兽医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县监察局局长、县委宣传部 副部长、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县发改局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林 业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县交通局局长、县工商局局长、事发地 镇办政府主要领导等组成。 2.22.2 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 县畜牧兽医局局 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能是: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重大动 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组建与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 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兽医专业 人员进行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 各镇办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2.32.3 应急小组应急小组 2.3.1 综合处置组: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 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措施,并 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 施封锁等建议;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等; 提出启动、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