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土方解释
一.一般说明: 1.土壤、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分类表” 。 2.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界,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时,干湿土的划分仍 以地下常水位为准。 3.本分部项目内,均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4.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项目。 5.凡图示沟槽长大于沟槽宽三倍,槽底宽在 3m(不包括加宽工作面)以内者,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 20m2(不包括加宽工作面)以内者,为 基坑。 6.凡不属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挖孔桩土石方,为平基土石方。 二.人工土石方及人工打眼爆破石方: 1.人工挖土方、挖地坑、地槽项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 1.18。 2.平整场地系指厚度在±300mm 以内的就地挖、填、找平。 3.地槽、地坑深度超过 6m 时,按深 6m 项目乘以系数 1.4;深度超过 8m 者,按深 6m 项目乘以系数 2。 4.人工挖孔桩土石方垂直运输是按人工编制的,如实际运输方式不同时,不作调整。 5.人工挖孔桩如遇流砂、淤泥时,另行处理。 6.支挡土板项目是按密撑和疏撑综合编制的,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7.在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 1.43。 8.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所占的体积) ,人工乘以系数 1.5。 9.人工摊座和修整边坡,只适用于炮开平基、地槽、地坑石方工程,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的基底摊座和边坡修整。人工凿石平基、地槽、地坑不计算摊 座项目。 三.机械土石方: 1.本分部机械是综合考虑的,实际使用机械的规格、型号不同时,不作调整。 2.机械施工土方(除淤泥、流砂外) ,含水量因素已综合考虑在项目中。机械挖运淤泥、流砂时,按机械挖运土方项目乘以系数 1.8。 3.机械作业的坡度因素,已综合在项目内。坡度不同时,不作调整。 4.机械在垫板上作业时,铺设垫板的材料、人工、机械另行计算。其人工、机械降效已考虑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5.机械挖运未经压实的松土且运距在 100m 以内时,项目乘以系数 0.65。 6.机械挖土的土层平均厚度小于 300mm 时,相应项目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 1.20。 7.机械不能施工的部分(如:死角等) ,其工程量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 8.机械不能施工的土石方部分(如:死角等) ,按相应的人工挖土项目乘以系数 1.5;人工凿石项目乘以系数 1.2。 9.机械碾压回填土,是以密实度 85-90%编制的。如设计密实度超过 90%时,可另编补充项目。回填压实项目中,已考虑了所需要的水和洒水车台班及 人工,不另计算。 四.石方爆破: 1.石方爆破是按小型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均按爆破项目计算。闷炮的覆盖材料另行计算。 2.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电力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应将电雷管换为火雷管,雷管数量不变,将项目中的胶质导线(包括胶质联接线、区 域线和主导线)扣除,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火雷管 2.12m 计算。 3.雷管、炸药已考虑了两公里以内运输费用。 4.炸药的防水费已综合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5.人工打眼爆破和机械打眼爆破沟槽、基坑石方,深度在 4m 以内人工乘以系数 1.3;深度在 6m 以内人工乘系数 1.5。 6.平基石方爆破中,若设计要求某一坡面采用光面爆破时,按相应石方爆破项目乘以系数 2。 7.减震孔和预裂爆破项目适用于孔径 42mm 以内的钻孔。减震孔不计算爆破材料,预裂爆破的雷管、炸药和胶质导线按设计用量计算,爆破用工已包 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 ┃定额│普式│ │天然温度下│ 极限压碎 │ 用轻钻孔机 │开挖方法及│紧固系数┃ ┃ │ │ 土 壤 及 岩 石 名 称 │ 平均容重 │ 强度 │ 钻进 1m │ │ ┃ ┃分类│分类│ │(kg/m3) │(kg/cm2)│ 耗时(min)│ 工具 │ (f) ┃ ┠──┼──┼──────────────────────┼─────┼─────┼──────┼─────┼────┨ ┃ │ │砂 │ 1500 │ │ │用尖锹开挖│0.5-0.6 ┃ ┃ │ Ⅰ │砂壤土 │ 1600 │ │ │ │ ┃ ┃ │ │腐殖土 │ 1200 │ │ │ │ ┃ ┃ 一 │ │泥炭 │ 600 │ │ │ │ ┃ ┃ 、 ├──┼──────────────────────┼─────┼─────┼──────┼─────┼────┨ ┃ 二 │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 1600 │ │ │用锹开挖并│0.6-0.8 ┃ ┃ 类 │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和碱土 │ 1600 │ │ │少数用镐开│ ┃ ┃ 土 │ │平均 15mm 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石 │ 1700 │ │ │挖 │ ┃ ┃ 壤 │ │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 │ 1400 │ │ │ │ ┃ ┃ │ Ⅱ │含有直径在 30mm 以内根类的泥炭和腐殖土 │ 1100 │ │ │ │ ┃ ┃ │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殖土 │ 1650 │ │ │ │ ┃ ┃ │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 1750 │ │ │ │ ┃ ┃ │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砂壤土 │ 1900 │ │ │ │ ┃ ┠──┼──┼──────────────────────┼─────┼─────┼──────┼─────┼────┨ ┃ │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 1800 │ │ │用尖锹并同│0.81-1.0┃ ┃ 三 │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 15-40mm 的碎石和卵石 │ 1750 │ │ │时用镐开挖│ ┃ ┃ 类 │ Ⅲ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 1790 │ │ │(30%) │ ┃ ┃ 土 │ │含有直径大于 30mm 根类的腐殖土或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