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管理制度范本
精品文档 房屋维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明确房屋维修责任,规范房屋维修管理。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竣工验收接管后、 质保期内的房屋维修。 质保期外 的房屋维修,由物业公司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公司施工管理人员 实行终身责任制,不因维修主体的变更而免责。 第三条 工作职责 1、房屋维修:物业接管前由株洲高科汽博园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 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物业接管后公司将组织维修工作委托给株洲高 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 )执行,委托维修的相关事 项由双方签订《房屋委托维修协议》确定。 2、施工单位应在与公司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时签署《质保期内维修承 诺书》(附件 1)。 第四条客户投诉的受理 1、本办法所指客户投诉,特指物业接管后且在质保期内客户对房屋 的投诉及报修。 2、客户投诉的受理方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应当配备专人负责处理 有关房屋维修的客户投诉。 3、物业公司客服人员在接到客户投诉后做好客户报修记录,并通知 相关部门和人员到达现场查看和组织整改工作。 4、株洲高科汽车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对物业公司的 投诉处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物业公司每月(每周)提交一次投诉处理 台帐及相关资料报公司客户服务部存档备查。 . 精品文档 第五条 维修流程 (一)现场勘察 1、物业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鉴定,作出初步责任认定, 留有相关影像资料并做好勘察记录。 2、属于设计缺陷引起的质量问题,由株洲高科汽博园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部组织处理。 3、属于公司方施工工程质量问题在施工方委托维修范围内的,由物 业公司填报《维修申请单》(附件 2),经审批后进场维修处理。 4、属于公司施工工程质量问题但不属于施工方委托维修范围内的, 由物业公司客服人员通知施工单位维修, 并记录施工单位通知情况。 从受 理业主投诉到通知施工单位,时间不得超过24 小时。 5、不属于设计缺陷及施工工程质量问题的,24 小时内答复业主,并 做好解释工作。 (二)维修组织 1、 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未安排维修处理, 物业公司填报 《维 修申请单》 ,经审批后进场维修处理,发生费用从原施工单位质保金中扣 除。 2、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安排维修处理的, 由物业公司跟踪 其维修情况。 同一维修情况经 2 次维修后仍然达不到业主要求的, 物业公 司填报《维修申请单》 ,经审批后进场维修,发生费用从原施工单位质保 金中扣除。 3、从收到业主投诉到维修开始,除非是重大、疑难问题(因客观原 因,经 2 次维修仍无法完全修复)或应待天晴后方可处理的维修项目,否 则时间不超过 3 天。 4、对于重大、疑难问题的维修项目,由物业公司上报株洲高科汽车 . 精品文档 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客户服务部牵头组织工程管理部、 开发 经营部、 施工方共同拿出维修解决方案。 从物业公司客服人员现场勘查到 疑难问题维修方案的最终确定,不得超过7 天。 维修流程图: 通知施工单位 不属工程质量 及设计缺陷问题 客户投诉 物业公司受理 现场勘察 属设计缺陷问题的 由开发经营部处理 属工程质量问题 做好解释工作不属委托维修范围 属委托维修范围 业主不满意 及时处理未及时处理 物业公司处理 处理完结 填写维修台帐、资料收集存档 验收合格 客户服务部发放 《委托维修告知书》 业主满意 二次维修 物业公司填写 仍不满意 《维修申请单》 物业公司进场维修 (三)维修告知 1、因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场维修或同一情况经 2 次维修仍未达到业 . 精品文档 主要求的, 株洲高科汽车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根据物业公司填 报《维修申请单》的审批结果,对施工单位发放《委托维修告知书》(附 件 3),维修处理结束发放《维修费用扣除通知》 (附件 5-1) 。 2、对已签署《质保期内维修承诺书》委托我公司处理的维修事项, 由株洲高科汽博园开发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按月将情况汇总发放 《维修费 用扣除通知》 (附件 5-2) 。 3、物业公司完成维修的,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按正常建筑施工标准计 算保修期,保修期内同一地点同一现象进行的二次维修不再支付费用。 第六条 维修时效要求 1、土建类:1)主体外墙、窗户、屋顶维修(含渗水类维修)在连续 天晴 3 日后开始 7 日内完成; 2)室内地面、墙面维修 2 天内完成。 2、水电类:1)室外水电管网维修 3 天内完成; 2)室内水电管网维修 2 天内完成。 3)如因我公司所建的基础设施造成断水、断电影响 到业主生产、经营的,必须在 24 小时内抢修到位。 3、附属类:1)公共道路维修连续天晴 2 日后开始 3 天内完成; 2)公共绿化、其他配套维修连续天晴 2 日后开始 2 天内 完成。 4、装修类:1)室外维修连续天晴 2 日后开始 3 天内完成; 2)室内维修 2 天内完成。 5、智能化:室内外均在 2 天内完成。 6、维修处理均不得改变、破坏原有的规划设计和整体外观。 第七条 紧急避险维修 1、紧急避险,是指业主的房屋或所在区域发生紧急情况,严重影响 . 精品文档 区域业主安全、生活或物业管理活动,必须马上采取措施解决的行为。 2、紧急避险维修由客户服务部会同物业公司负责处理, 必须遵循 “先 处理,再界定责任”的原则。 3、遇到紧急情况, 物业公司相关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 10 分钟内赶 到现场,60 分钟内由客户服务部组织开发经营部、工程管理部拿出紧急 处理方案,2 小时内物业公司组织施工单位/维修队伍进场维修。 4、从接到紧急情况通知到初步维修完毕,必须不间断、在最短时间 内完成(不超过 24 小时) 。 5、 如涉及到专业技术层面的重大避险维修, 由客户服务部负责组织 工程管理部、开发经营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出具处理 方案, 方案形成在 2 天内完成, 从方案形成到处理维修结束不超过 4 天时 间。 6、维修完成后,由客户服务部、物业公司联合分清责任,确认维修 费用(由开发经营部审定) ,属于业主自身操作、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费 用由业主承担,属于施工质量问题的,其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 第八条 验收 1、维修完成后,物业公司负责组织验收。 2、由施工方进行的维修物业公司参与验收,由物业公司进行的维修 株洲高科汽车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参与验收。 3、维修完成后一个星期内组织验收,其中因渗漏的维修验收应在经 历一次大雨后进行。 4、验收完成后,物业公司将《维修验收单》(附件 4)送一份至株洲 高科汽车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存档。 第九条 结算与付款 1、结算方式:由株洲高科汽车园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高科物业管理 . 精品文档 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房屋委托维修协议》确定。其中维修费用在原施工 单位的保修金中扣除。 2、对于单项5000 元以内的维修项目,遵循“先维修,再结算”的原 则。 3、对于单项 5000 元(含)以上 10000 元以内的维修项目,遵循“先预 算,后维修”的原则,维修以预算审定金额为总额包干形式进行。 4、对于单项10000 元(含)以上的维修项目,遵循“先预算、后维修, 再结算”的原则。 5、物业公司每月汇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