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
企业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项目实施流程 , 确保实现信息化项目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现 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信息资源、信息应用 系统等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 公司信息化项目按照投资估算额分一般信息化项目、大型信 息化项目和重大信息化项目,投资估算额小于等于 50 万元为一般信 息化项目; 投资估算额大于 50 万元小于等于 1000 万的为大型信息化 项目;投资估算额大于 1000 万元的为重大信息化项目。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涉及信息化项目管理的有关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第二章 信息化项目管理职责划分信息化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第五条 运营改善部职责 (一)全面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按照信息规划组织项目预算提报以及项目立项工作。 (三)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开展专业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技术文件,组 织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 (四)负责信息化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五)负责组织建立业务项目组,并指派专人参与项目建设。 (六)负责信息化项目资料的归档。 (七)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后评价工作。 (八)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培训与检查工作。 第六条 信息化项目申请单位职责 (一)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开展专业工作, 参与信息化项目招标工作。 (二)指派专人进入业务项目组全程参与项目建设. (三)参加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实施与 生产组织之间的矛盾。 第七条 信息化项目其他涉及单位职责 。 (一)指派专人进入业务项目组全程参与项目建设。 (二)参加信息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 协调解决信息化项目实施与 生产组织之间的矛盾。 第八条 计财部职责 (一)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中涉及本专业的问题进行审查。 (二)负责按照项目立项的批复意见及精神, 下达公司内部项目立项 批准通知书。 (三)参与信息化项目招标及合同的审查工作。 (四)负责信息化项目阶段性费用结算及后评价工作。 第九条 设备部职责 (一)负责对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中涉及本专业的问题进行审查。 (二)按立项通知书要求完成相关专业工作;配合、协调完成信息化 项目中施工现场各种计量、自动化、通讯网络节点、数据接口的联接 工作。 第十条 党群工作部职责 参加有关招投标工作并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 做好项目宣传工作。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职责 负责项目培训组织与考核工作。 第十二条 后勤部职责 负责项目实施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三条 业务项目组职责 (一) 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各阶段组织协调工作. (二) 负责组织项目各种业务问题讨论与处理. (三) 负责组织项目各种实施方案的讨论与确认。 (四) 负责组织项目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确认. (五) 负责组织项目阶段性验收工作。 (六) 指派专人兼职项目文档员参与项目文档收、发、 归档工作. (七) 负责组织项目用户测试、系统培训以及权限收集 工作。 (八) 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后勤保障问题。 (九) 负责项目资金计划提报工作。 第三章第三章 信息化项目立项、招标信息化项目立项、招标 第十四条 运营改善部依据《公司项目管理制度》和信息化年度计划 分别开展信息化项目立项请示、审批、上报工作。 第十五条 项目审批通过后,由计财部进行项目立项,由运营改善部、 项目申请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上级部门要求组 织项目招标;涉及企业核心机密的信息化项目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 理。 第十六条 对于需要招标的信息化项目,由运营改善部编制招标技术 文件,并组织发标工作。 第十七条 招标过程中把握的原则,投标人应具备信息化项目实施能 力与资质,公开招标投标人不得少于 3 家;邀请招标投标人不得少于 3 家,其他招标方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到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 间控制在二十日以上; 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 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第十九条评标工作由运营改善部、 项目申请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 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运营改善部、 项目申请单位的代表和有关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技术、经济等方面不得少于2/3,成员 总人数为 5 人以上的单数. 第二十条评标委员会在党群工作部监督下完成对投标文件的综合 评定后,提出综合评标意见,确定候选单位,公布评标结果。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方确定后, 运营改善部经请示主管经理后签 订项目实施合同. 第二十二条对于客户化开发的系统,项目实施合同须明确界定源 代码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合同签订前项目实施方须提供详细的 《公司 XX 信息化项目实施服务合同工作说明书》,该说明书包含且不仅限 于: (一)项目实施范围 (二)项目实施前提条件 (三)项目进度安排 (四)项目团队结构、人员分工管理 (五)项目支持服务与质量保证 (六)项目变更管理 (七)项目验收要求 第四章第四章信息化项目实施准备信息化项目实施准备 第二十四条信息化项目合同签订后, 运营改善部、项目申请单位 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建立业务项目组,业务项目组成员应包括: (一)信息化项目申请单位主管领导为业务项目经理; (二)运营改善部主管领导为业务项目副经理; (三)涉及单位主管领导为业务项目副经理; (四)申请单位、涉及单位以及运营改善部骨干专业为组员; (五)项目维护相关人员为组员; (六)运营改善部项目管理相关专业为组员; (七)项目实施包含硬件采购以及网络铺设的业务。 项目组组员还包括运营改善部相关硬件专业以及硬件涉及单位相关 专业. 第二十五条对于重大信息化项目要求业务项目组成员脱产进行 项目建设。 第二十六条业务项目组及项目实施方办公环境安全保密措施由 运营改善部安全专业组织设计。 第二十七条项目实施方撰写 《公司 XX 信息化项目项目实施章程》 , 并向业务项目组汇报确认,该章程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项目整体概述 (二)项目组织机构 (三)项目实施里程碑计划 (四)项目实施策略及方法论 (五)项目文档管理 (六)项目问题管理 (七)项目计划管理 (八)项目保密管理 第五章第五章信息化项目需求调研信息化项目需求调研 第二十八条由项目实施方按照 《公司 XX 信息化项目 XX 周双周滚 动计划》 (模板见附件一模板见附件一)牵头组织业务需求调研工作,调研确定的 业务流程图由项目实施方绘制,业务流程图必须经过业务项目组确 认. 第二十九条需求调研过程中牵涉到跨部门、 跨专业的业务问题由 业务项目组综合组织讨论确认。 第三十条业务问题讨论过程中形成的结论采用《公司 XX 信息化 项目 XX 会议纪要》形式发布(模板见附件二模板见附件二). 第三十一条项目实施方综合整理需求调研情况,形成详细的《公 司 XX 信息化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 ,该说明书应包含且不仅限于: (一)需求范围(二)业务流程(三)功能需求(四)性 能需求(五)运行需求 第三十二条《公司 XX 信息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