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及防台防洪模板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应急预案及防台防洪模板 为做好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依据《水法》、《防洪法》、《气象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和《泉州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原则。 (二)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原则。 (四)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领导全市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办”),挂靠在市水利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应成立防汛抗旱指挥组, 各部门(单位)成立防汛领导组,工程管理单位成立工程防汛领导小组,形成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部门管理的防汛抗灾指挥机构。 每年汛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各级政府应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组)成员,并以正式文件下发执行。 (二)市防指组成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主任、市农业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人武部副部长、73311部队副参谋长。 成员。市政府办、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市政园林局、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利局、卫生局、安监局、广电局、旅游局、气象局、经济开发区、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供销社、电力公司、晋江机场公司、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等单位有关领导。 (三)组织机构职责 1、市防指职责 (1)统一指挥全市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市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市政府和省、泉州市防指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市防指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防汛指挥组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中小型水库和重要水闸泄洪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加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生产。 (6)组织气象、水利、农业、国土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进展趋势,提出防备部署意见。 2、市防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和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洪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市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市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3)负责市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和管理。 (4)负责市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3、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人武部:根据市防指的要求,组织协调驻晋部 队和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2)市发改局。指导防洪防台风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对重点防洪防台风工程和主要流域治理项目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组织指导重点项目及工程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 (3)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做好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宣传。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适时组织实施交通管制,保证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依法打击盗、抢防洪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洪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 (5)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报灾核灾、灾民救助、人员转移和安置及民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并上报市防指。组织开展、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及管理分配工作。 (6)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全市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向 中央、省、泉州市争取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7)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倒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查、监测、防治等工作,编制《晋江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地质灾害防备工作,组织应急专业队伍,为防备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支撑。 (8)市住建局、市政园林局。组织、指导全市建设行业的防洪、排涝、防台风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制定城市防洪规划,加强城市的防洪管理。及时组织做好建筑施工场地抗灾、城市排水、排涝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恢复供水和环境卫生清理,做好城市树木、绿地、城市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修复工作。 (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市公路(桥梁)的防洪防台风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负责内河交通管制,必要时协调关闭高速公路。协调、指导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时抢修公路(桥梁)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洪防台风物资的运输工作。组织做好危险品运输工作。 (10)市农业局。指导“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牧业、林业的防洪防台风 工作,若遇农林作物收获季节,应组织台风可能影响地区进行抢收。负责全市海洋渔业防台风工作,编制《晋江市渔业防台风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海上渔船回港、渔排和进港渔船人员撤离工作,掌握最新情况,及时统计上报市防指。负责做好避风港的规划、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开展渔业防台风知识宣传。负责提出“三农”受灾救助政策、措施的建议。帮助灾区组织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11)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工作,提出水利工程防洪防台风抢险应急措施,指导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重大险情处置,督促所属水管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新安水库管理处根据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实施水库调度,根据防汛指挥机构指令,做好水库防洪调度。晋东堤防、安平桥闸管理处做好防汛工程巡查和维护,密切凝视气象及流域内水、雨情变化,制定科学的防洪调度方案,组织防汛应急小组做好工程抢险准备。 (12)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抢救、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专业队伍,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级卫生部门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抢救、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13)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持证非煤矿山企业、持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落 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14)市广电局。负责监督、指导所属各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宣传工作,实时滚动播发灾害性暴雨、洪水、台风信息和防洪防台风紧急通知;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灾情和相关地区防洪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