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考重点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考重点婚姻家庭与继承法期考重点 一、名词解释:一、名词解释: 婚姻:婚姻: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依 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自愿建立夫妻关系的自愿建立夫妻关系的 结合。结合。 亲属:亲属:是指基于婚姻、血缘、收养或抚养二是指基于婚姻、血缘、收养或抚养二 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结婚自由:结婚自由:是指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是指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男女男女 双方有权根据本人意愿选择配偶,决定与谁结双方有权根据本人意愿选择配偶,决定与谁结 婚、什么时候结婚、是否结婚等,任何人不得包婚、什么时候结婚、是否结婚等,任何人不得包 办、强制或干涉。办、强制或干涉。 离婚自由:离婚自由:是指终止结婚的自由。是指终止结婚的自由。 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用殴打、捆绑、残害、强行是指用殴打、捆绑、残害、强行 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方法,对家庭成员的身体、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方法,对家庭成员的身体、 精神等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精神等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 (隐蔽性、(隐蔽性、 连续性、严重性、多样性)连续性、严重性、多样性) 婚姻无效:婚姻无效:也称无效婚姻,也称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是指因不具备法 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 在法律在法律 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夫妻财产制:夫妻财产制: 是指规范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是指规范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 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婚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婚 姻对外财产责任,婚姻终止时财产的分割及清姻对外财产责任,婚姻终止时财产的分割及清 算,算,以及夫妻财产制的设立、以及夫妻财产制的设立、变更与废止的法律变更与废止的法律 制度。制度。 婚后所得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制: 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 妻一方所得和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妻一方所得和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 均归均归 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但特有财产除外的夫妻财产但特有财产除外的夫妻财产 制度。制度。 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 是指夫妻以契约方式商定婚前是指夫妻以契约方式商定婚前 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属、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归属、管理、管理、使使 用、收益、处分及债务清偿,婚姻终止时财产的用、收益、处分及债务清偿,婚姻终止时财产的 分割与清算等事项,分割与清算等事项, 并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并排除法定夫妻财产制适用 的制度。的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 是指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导是指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导 致离婚时,致离婚时, 无过错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无过错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 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探望权:探望权:也称探视权、交往权,是指未与子也称探视权、交往权,是指未与子 女共同生活的离婚父母一方依法享有定期看望女共同生活的离婚父母一方依法享有定期看望 子女并与之保持正常联络与交往的权利。子女并与之保持正常联络与交往的权利。 收养:收养: 是指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是指根据法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养他人 子女为自己子女,子女为自己子女, 使原本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当使原本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当 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 法律行为。法律行为。 监护:监护: 广义的监护是指对一切限制民事行为广义的监护是指对一切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 益进行监督、益进行监督、保护和管理的法律制度。保护和管理的法律制度。狭义的监狭义的监 护是指无父母或父母不能照护的未成年人以及护是指无父母或父母不能照护的未成年人以及 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 管理和保护的管理和保护的 法律制度。法律制度。 继承权:继承权: 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或被继承人 生前所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指定,生前所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指定, 享有继承被继享有继承被继 承人遗产的权利。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丧失: 是指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是指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 人犯有某种罪行或其他违法行为的继承人,人犯有某种罪行或其他违法行为的继承人, 依法依法 取消原有的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取消原有的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 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对称,是遗嘱继承的对称,是指法律以是指法律以 明确规范的形式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明确规范的形式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 继承顺继承顺 序、遗产的分配原则等的一种继承方式。序、遗产的分配原则等的一种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 是指被继承人的未丧失继承权的是指被继承人的未丧失继承权的 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 由被继承人的死亡子由被继承人的死亡子 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 继承继承 其父母应继承遗产份额的一种特殊的法定继承其父母应继承遗产份额的一种特殊的法定继承 制度。制度。 转继承:转继承: 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 遗产前死亡的,遗产前死亡的, 该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由他的该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由他的 继承人继承的制度。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在继承是指在继承 开始后,开始后, 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 嘱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嘱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赠:遗赠: 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 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 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 的人,的人, 并于立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并于立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包括(包括 公民和集体组织)公民和集体组织) 签订的有关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签订的有关扶养人承担该公民 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 二、简答:二、简答: (一)包办和买卖的区别:(一)包办和买卖的区别: 1 1 包办婚姻是指第三人(包括父母)违背婚包办婚姻是指第三人(包括父母)违背婚 姻自由原则,姻自由原则,强迫他人缔结婚姻的行为。强迫他人缔结婚姻的行为。买卖婚买卖婚 姻是指第三人姻是指第三人(包括父母)(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 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婚姻的行为。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婚姻的行为。 2 2、两者都严重违背婚姻自由原则,但买卖、两者都严重违背婚姻自由原则,但买卖 婚姻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婚姻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