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章程范本
精心整理 XXXXXX 协会章程 年月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 英文译名: 英文缩写: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 XXXXX 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XXXXXXXXXXX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进行行业调查,政策与理论研究,定期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交有关 本体育舞蹈行业的调查报告,全面反应体育舞蹈行业存在的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 及建议,协助政府做好社会管理。 (二)协调本协会内外的关系,促进对内对外横向经济联系和理论交流;加强同 行业合作,促进会员间信息交流与合作。 (三)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有关体育舞蹈行业标准的制定、资质审核、市场准 入资格认证、人员培训、项目论证、创优达标考评等工作,接受政府主管部门授权 或委托的其它工作。 (四)调解内部纠纷,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密切协会与 政府、协会与会员和协会与社会的和谐关系。 (五)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正式登记备案;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 年不交纳会 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常务理事和会长(理事长)、监事长、副理事长(副 会长)、秘书长;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国办发[2007]36 号文件规定:秘书长可通过选举、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等 方式产生。如果秘书长采用聘任或公开向社会招聘,其‘责权利’必须通过会员大 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半数以上代表同意。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须有2/3 以上的会 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 决通过方能生效,本会选举按照国办发[2007]36 号的规定,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 方式。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每届任期 5 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召开的,须由理 事会表决通过,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后报锦江区民政局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 长不超过 1 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 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第二十一条本团体设立常务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时,可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 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 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 常务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四条本团体的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 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 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本单位任职: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在民间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被撤销登记的,自该单位被撤销 登记之日起未逾 3 年的; (五)任非法民间组织负责人或参与非法民间组织,其骨干人员,自该组织被 取缔之日起未逾 5 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注:任期未超 出两届的前提下)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事前经锦江区民政局和业务主管单位 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选举。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 5 年。 正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第二十七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 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 人,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后, 方可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本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团体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团体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 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本会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 3(奇数)人。 监事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