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X电厂保洁安全协议
外包工程安全协议外包工程安全协议 编号:编号:20182018- -011011 项项目:目: 生产厂房、构建筑物保洁服务生产厂房、构建筑物保洁服务 发包方(盖章)发包方(盖章) ::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 承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 负责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 主合同编号: 外包工程安全协议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 :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 : 承包工程项目:承包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生产厂房、构建筑物保洁服务 工程项目期限:自 2018 年 01 月 01 日开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结束。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的 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全过程的人身、设备和电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协 商的原则签订安全协议。 1.总则 1.1. 双方均应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自的 安全责任,查找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健康、环保工作, 避免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2. 双方应加强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 作用,共同遵守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标准。 1.3. 甲方对在安全生产施工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乙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对 存在的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奖惩办法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必 须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 1.4. 甲乙双方各级人员,必须熟悉、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 械部分)、(电气部分);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以及各自公司安全技术管理规 程、检修工艺技术规程与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械、炉膛活动架、电梯等)使用操作规 程、制度;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上述电力行业发布的规程、规定,乙方必须自购 并组织学习。 1.5. 甲乙双方指派安全代表负责与对方联系安全方面的工作。 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 通知、 传真、电话等方式联系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应于24小时内予以响应。 1.6. 安全协议与项目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都受本协议的约束。 2.外包工程安全目标 2.1. 总体目标: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 2.2. 具体目标: 1) 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 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出现重大隐患; 3) 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4) 保证外包工程建设、检修或调试期间不损坏公司的设备、设施,不影响公司正常 生产运行。 3.甲方安全工作的权利、义务 3.1. 有权对乙方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1) 有权审查乙方是否具备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 2) 有权审查乙方是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安 全生产许可证和近三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3) 有权审查乙方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4) 有权审查乙方保证安全施工的工器具、防护设施、用具等能否满足安全的要求。 涉及定期试验的工器具、绝缘用具、安全防护用品都应出具有检测、试验资质部 门核发的检验报告。 5) 有权审查乙方施工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暂住证、健康证等身份证明。 6) 有权审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 3.2. 开工前对乙方的项目负责人、 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人员进行涉及合同约定工作项目的 安全技术交底,并作相关的记录。 3.3. 在有危险性的生产区域(指存在触电、高处坠落、爆炸、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机 械伤害、火灾、灼烫等危险可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场所)处作业时,甲方有 权审查乙方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现场要求并监督乙方实施。 按照华能集团关 于外包工程的管理规定,发包单位(监理单位) 、承包单位应安排人员进行全过程旁 站监督。 3.4. 落实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健康安全环保、劳动保护等事宜。 3.5. 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前三级安全教育,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许进入施工现场。 负责监督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未经过乙方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 不准上岗。 3.6. 对特殊作业、 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 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监督乙方编制安全施工措施、 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其实施。 3.7. 甲方负责组织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乙方应派有关人员参加,对查出的问题, 乙方应及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3.8. 甲方或监理单位的安全人员可随时深入施工现场, 检查、 指导、 监督乙方的安全工作, 纠正违章行为。对乙方人员在施工中的任何不安全行为有权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 3.9. 甲方应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 考核和奖惩。 3.10.乙方人员在施工时违反有关规定时,甲方应予以教育并考核,从工程款中扣除。 3.11.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抽考, 对乙方的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3.12.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安全管理文件并有权力要求乙方进行宣传贯彻和执行。 3.13.根据甲方规定,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决算时,必须经甲方安全部门会签后,才能支付 乙方的工程尾款。 3.14.有关乙方提供的书面材料、各种有效资质副本、证件复印件、考试成绩单等资料,甲 方负责保存至工程完工后12个月。 3.15.项目完成后,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本项目中的安全绩效进行考核并形成评价报告,把评 价报告反馈给乙方。 3.16.甲方指定同志为本项目工作联系人,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安 全管理规定。 4.乙方安全工作的权利、义务 4.1. 乙方对承包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于自身管理 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错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火灾以及一切 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且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 4.2.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 规程、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监督和指 导,对甲方及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4.3. 乙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有胜任承包工程管理的项目领导班子,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安全 施工的技术等级必须满足所承接工程的需要。 2) 能准确理解和执行甲方提供的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和施工图纸、质量要求、工 艺要求等技术文件,有施工组织设计、安全计划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3) 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及安全需要。 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4.4. 乙方应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并向甲方通报会议、文件等内容。 4.5. 在开工前,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管理的要求,向监理单位和甲方提交项目开工报告、安 全计划书,安全计划书必须经监理单位和甲方审查合格后,方可付诸实施。 4.6. 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发生人身、设备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