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管理实训》答案
1 《劳动关系管理实训》答案 (2010 年 10 月) 专题一:员工入职与建立劳动关系管理 工作任务 1-1 【解决方案】 ××公司录用通知书 先生/ 女士: 您应聘本公司销售经理职位, 经审查您提供的申请资料和您的面试成绩, 经人力资源部 核定并报总经理确认,依本公司人用规定予以录用。现热忱欢迎您加入本公司行列,有关具 体事项如下: 1 .请于下月 1 日开始上班; 2 .本公司工作时间为 8:30—17:00,按国家规定进行休息休假; 3.您的起薪为人民币 4000 元/月; 4.您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将为 3 个月。 本次录用联络人:人力资源部×××。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其联系。 ××公司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工作任务 1-2 【解决方案】 方案一优劣:要约如果要撤销的话,必须在承诺作出之前;李磊已经作出承诺;李磊已 经辞去原来的工作。 方案二优劣:李磊已经做出承诺;录用通知书已经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如果采用此种 方案,结果与方案一相差无几。 方案三优劣: 录用通知书中包含了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 双方应当按照录用通知书的内 容签订劳动合同, 但也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予以变更; 公司在录用通知书上已经载明了 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李磊有权拒绝在劳动合同中变更。 方案四优劣:此时公司遵守了录用通知书;但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也受到法律的限制, 如果到时候不能证明李磊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必须继续留用李磊;此方案有一定的风险。 更完善的方案:公司向李磊摊牌;公司表示愿意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双方不再签订劳动 合同; 公司如果李磊坚持要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将与其签订期限为一个月的劳动合同。 最终, 李磊同意双方不再签订劳动合同。 此方案的理由: 录用通知书已载明的事项不能随意变动 (职位、 月薪、 福利、 入职日期) , 录用通知书未载明的事项则可以作为突破口,即劳动合同的期限。 给管理人员的启示: (1 )录用通知书是对用人单位的单方约束,在起草录用通知书时,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应为用人单位留有一定的余地。 (2 )有了录用通知书也要签订劳动 2 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让录用通知书失效,也可以选择让录用通知书 作为合同附件继续有效。 如果存在录用通知书与劳动合同有不一致的情形的时候, 用人单位 必须终止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工作任务 1-3 【解决方案】 客观地来说,小王完成的这份劳动合同很糟糕。不过,小王也努力考虑到了商场的一些 实际情况,比如,商场的营业时间是早 9 点到晚 9 点,节假日不休息的。但是如果把这作为 劳动合同的条款是不合法的。具体说来,小王起草的劳动合同存在以下问题: (1)劳动合同缺少“首部” ,即缺少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通常情况 下,我们把用人单位称为甲方,把劳动者称为乙方,甲乙双方的基本情况要在合同中描述清 楚。具体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即使 是空白劳动合同书,也要列出这些项目供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填写。 (2)关于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一共有三种期限: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 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因此, 劳动合同中首先要明确采用哪一种方式来约定劳动合同的期 限,然后再约定具体的期限。 (3)关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小王起草的劳动合同种, “乙方为甲方工作人员”的文 字显得多余,此条款的重点是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或者约定工作岗位,然后将岗位说明书作 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另外,最新立法规定,工作地点也成为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起草劳动 合同时不能忽略了。 (4)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每个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特点设计自己员工的 作息时间,但都不能逾越法律的规定。我国目前的工时制度有三种:标准工时制度、不定时 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通常情况下,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但是像 商场这类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有困难的单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但前提是必须提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如果不经审批直接写进劳动合同的条 款,即使劳动者同意,此条款也会因为违法而无效。 (5)关于劳动报酬。劳动报酬可以是明确的数字,也可以是计算劳动报酬的方法,总 之必须明确。 如果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重新协 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适用国家的有关规定。可见, 如果劳动报酬条款约定不明确,会给劳动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的障碍。 (6)关于社会保险和福利。社会保险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在劳动合同中不能 有任何更改。目前,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要负担,劳动者所应承担的部分由用人 单位代扣代缴,仅仅约定完全由劳动者个人负担是不合法的。关于福利,主要指用人单位为 员工提供的职业福利,国家目前没有什么相关规定,所以, “福利按劳动部门的规定发放” 形同虚设。 (7)关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是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但如果约定,就不能简 单地设定“承担责任” ,而应将责任的内容具体明确,以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不过, 约定的具体责任也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过重的违约责任也有可能因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 (8)关于发生事故的免责条款。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如果认定为工伤,其责 任理所当然由用人单位承担, 任何事先的约定都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责任。 如果发生的事故 没有被认定为工伤,其责任的承担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所以,约定这一条款的 实际意义不大。 3 (9)关于其他条款。小王的这份劳动合同遗漏了很多重要的事项,其中有法律规定必 须具备的劳动合同的条款,例如: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还有一些虽然是法律并没有强制规 定,但对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管理十分重要的事项,例如:试用期、 培训、保守商业秘密、 竞业禁止、补充保险等内容。 工作任务 1-4 【解决方案】 1.新员工入职手续管理流程 (1 )审查与劳动合同有关的信息是否真实; (2 )审查劳动者当前劳动关系的状况以及社会保险情况: (3 )审查劳动者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竞业限制协议; (4 )审查劳动者是否有职业病或其他影响工作的疾病; (5 )签订劳动合同; (6 )进行入职培训; (7 )其他与入职有关的事项。 2 、新员工入职申请表( 见教材第 14-15页) 。 专题二:履行、变更劳动关系管理 工作任务 2-1 【解决方案】 支付令异议书 异议人:CH 五金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异议事项:裁定终止支付令效力,终结督促程序 支付令申请人×××等 13 人提出公司拖欠其工资的问题根本不存在,我公司历来严格 执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从未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 基于上述事实,异议人与申请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债务关系,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金山区人民法院发出的××号支付令提出异议,请依法裁断,终 止支付令的效力,终结督促程序。 此致 金山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CH 五金有限公司 ××××年××月××日 工作任务 2-2 4 【解决方案】 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 王一民先生: 本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