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控管理手册范本
部控制管理手册部控制管理手册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公司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能力,促进公司 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及《公司部控制规》等有关法 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建立与实施部控 制。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或者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经理或指定的 机构) 、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公司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部控制的制订原则 1、合法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 要求。 2、全面性原则。本制度的制定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 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有效性原则。本制度相关具体业务控制能够为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公 司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部控制的有效执行。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 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涉及的公司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 责分配科学合理并符合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和有利于相 互制约、相互监督。 6、适应性原则。本制度制订的七项具体业务控制,合理体现了公司经营规模、业务 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的变化、 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本制度的制订在保证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 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第二章第二章货币资金货币资金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 币资金。 第六条资金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 1.职责分工、权限围和审批程序需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合理; 2.现金盘点和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 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有完整的记录,银行印鉴 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七条货币资金不相容岗位包括: 1.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 2.货币资金的保管和盘点清查; 3.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和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等级 工作。 第八条货币资金的审核批准程序:申请→审批→复核→支付。 第九条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 第十条公司需指定专人定期与银行对账,并指派对账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进行审 核,确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 第十一条 公司应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 符,如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十二条 会计印章管理的要求。 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银行印鉴的个人名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会计人员管理。 3.现金收(付)讫章、银行转讫章由出纳员管理。 4.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印章,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管理。 5.会计印章保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用途和围使用,不准交由非责任人使用,不准在 空白单证及纸上用印。 6.会计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单位使用的,须经公司 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并由保管人监督使用。 第十三条 票据管理的要求。 1.空白支票等银行票据和其他有价证券由出纳员保管。 2.发票应由专人保管使用,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发票的盖章、领用备查登记应由 会计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发票开具人员从指定人员处领用发票后,会计人员进行 备查登记。发票存根联应交存会计机构存档。 第三章第三章 采购与付款采购与付款 第十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采购与付款是指公司外购商品并支付款项的行为。公司外 购劳务并支付价款的控制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采购与付款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 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合理; 2. 请购依据应当充分,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3. 采购与验收的管理流程及有关控制措施应当清晰,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方式 的确定、采购合同的签订、购进商品的验收等应当明确; 4.付款方式、程序、审批权限等应当明确。 第十六条 公司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 请购与审批; 2. 询价与确定供应商; 3. 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 4. 采购、验收与相关的会计记录; 5. 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第十七条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需求和库存情况做出商品申购计划,填写物品申 购单,报值班领导审核,上交仓库主管审批,仓库主管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及各部门总需 求制定采购计划。 第十八条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制定具体的询价方案, 编制询价文件,通过收集信息来确定被询价供应商的,通过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单、售后 服务承诺及相关优惠条件确定二至三名候选供应商,将供应商上报,按审批后的意见确 定最终供应商并进行采购。 第十九条购回商品交仓库管理员验收,仓库管理员凭采购单及销货清单清点货 物,填写入库单。采购部根据入库单及收到的发票填写付款申请,财务管理中心依据合 同协议、发票等对付款申请复核后,按规定权限逐级审批后同意付款。 第二十条由于质量或规格不符等原因要退换货的,仓储部门需对符合退、 换货条件的商品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好退换货的记录,记录退换货的日期、货物 名称、数量、购货日期、供应商、批准人等。如需退货,采购部门应向财务管理 中心确认是否已部分或全部付款,若已付款,由财务管理中心尽快联系供应商收 回货款。对换回货物严格按照购进货物验收、入库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第四章 存货存货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公司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 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 物料,主要包括各类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等。 第二十二条存货部控制关键控制点: 1.存货的验收、领用、盘点及处置的控制流程清晰; 2.存货成本核算方法、跌价准备计提等会计处理方法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十三条仓储部门仓库管理员要对预备入库的商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 测,审核送(收)货单,并与实物一一核对,无误后,方可入库,仓库管理员按 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开具一式三联的入库单(一联仓库留存、 一联交采购部门留存、一联送交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入账)。由供应商直接运抵现 场使用的货品:公司采购、仓储及使用部门的有关人员必须到现场验收,办理交 接手续,并签字确认,生成入库单和领用单,入库单交采购员签字确认,领用单 交领用部门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仓储部门必须设置存货明细账,仓库管理员根据存货入库单, 详细登记存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及金额等。财务管理中心审核采购合 同、入库单及采购发票等单据是否准确、真实,经审核无误后按相关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