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
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 1.纳税义务人 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 等实施实质性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机构。 机构、场所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 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6)营业代理人 2.征税对象 1 1 3.税率 4.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 为原则 权责发生制 计算公式一(直接法) : 应纳税所得=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 除-以前年度亏损 2 2 计算公式二(间接法) :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 少额 5.收入总额的确认 (1)一般收入包括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 权益性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 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2)一般收入的确认时间 3 3 (3)特殊收入的确认时间 (4)不征税和免税收入 4 4 6.准予扣除项目 7.扣除项目的扣除标准 (1)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第 5 页 共 5 页 (2)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 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 收入的千分之五。 5 5 (3)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15%。 (4)公益性捐赠支出 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 12%,非公益捐赠不得扣除。 8.不得扣除项目 (1)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2)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互相支付租 金、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互相支付利 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6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