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发展与思考
“互联网“互联网+ +”商业模式的发展与思考”商业模式的发展与思考 2015 年 3 月 5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 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同年,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关 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这是推动互联网由消费领域向生产 领域拓展,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 优势和新动能的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变革转型、引领跨越、安 全有序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我国互联网的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坚持改革创新 和市场需求导向, 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 到 2018 年, 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 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 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 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 成。到 2025 年,“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我国经济 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一、“互联网一、“互联网+ +”的概念”的概念 ( (一一) )“互联网“互联网+ +”的定义”的定义 所谓“互联网+”,是指以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 在经济社会各部门各领域扩散与应用、不断释放数据流动性的过程。 “互联网+” 实际上是创新 2.0(信息时代、知识社会的创新形态)下的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 业态。也就是说, “互联网+”通过互联网技术在各个产业内部及产业间的运用, 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配套技术的嵌入,在行业间产生反馈、互动与协 调,最终出现大量化学反应式的融合与创新。 ( (二二) )“互联网“互联网+ +”的增长要素:数据资源”的增长要素:数据资源 传统经济增长理论告诉我们,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主要取决于两个因 素:资本和劳动力。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有学者提出“新增长理论”,将劳动 力的定义扩展为人力资本投资。此后又有学者提出技术进步内生增长模型,把经 济增长建立在内生技术进步上。“互联网+”进一步改变了经济增长的要素。 经历近半个世纪的信息化过程后, 信息(数据)量呈爆炸式增长, 信息(数据) 处理能力快速提高,海量数据的积累与交换、 分析与运用极大地促进生产效率提 高, 信息(数据)成为独立的生产要素。 同时, 信息(数据)要素显现出不同于资本、 劳动力和技术等物质要素的经济特征:一是具有即时性,数据生成实时在线,处 理速度快,与经济发展同步;二是信息(数据)要素的出让者并未因出让数据而丧 失数据的使用价值,具有共享性特征;三是信息(数据)具有边际生产力递增性, 即数据在使用过程中非但没有被消耗,还会产生新的数据。 “互联网+”的魅力正在于对海量数据资源的挖掘和运用。IT(信息技术)时 代的工具集中体现为 “硬件+软件” , 而 DT(数据技术)时代的工具突出表现为 “云 计算+大数据”。 IT 时代是信息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DT 时代是升级阶段,引入 生产过程的劳动对象集中于数据本身,开放流动、结构多样的海量数据是应用焦 点。在生产要素层面,数据投入大量替代物质投入,数据技术与其他技术一起驱 动经济强劲增长。当前,互联网经济正在倒逼一个个产业的互联网化、在线化、 数据化。 由于数据具有共享性和边际生产力递增性,数据要素投入和信息技术应 用带来物质要素节约,从而不断提高生产效率。 服务于传统产业各个领域和门类 的产业互联网将成为我国互联网发展的方向, 这不仅为互联网带来新的增长和创 新空间,而且将带动生产方式和经济发展模式深刻转型。 ( (三三) )“互联网“互联网+ +”的商业模式:客户主导”的商业模式:客户主导 归根结底,“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就是真正实现以消费者为中心,为海量 消费者提供个性化产品和服务。如果没有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没有“云商 业”逻辑的发展与成熟,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客户主导模式就是纸上谈兵。 互联网汇聚分散的个性化需求, 既降低了企业之间的协作成本,也降低了企 业与消费者、 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协作成本,买卖双方从未如此容易地实现对 接。 这种协同成本的持续下降, 使得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可以更容易地汇集、 分类、 呈现零散的个性化需求,实现与企业的有效对接。随着一个又一个环节被互联网 化,在云计算和大数据的支撑下,产(B)消(C)双方开始新一轮协同演化。C 端消 费者的角色与行为,借助互联网和云计算的力量发生根本转变,让 B 端企业既感 受到巨大的变革压力,也看到真正实现以消费者为中心商业模式的曙光。 “互联 网+”时代是一个大变革时代,也是消费者主权时代,消费者成为市场的主导力 量。因此,以行动兑现消费者主权,全力满足顾客需求,真正实现价值共创,正 在成为一批目光敏锐的互联网企业的实际行动。 ( (四四) )“互联网“互联网+ +”的组织模式:云端制与小微化”的组织模式:云端制与小微化 在“云(云计算)+网(互联网)+端(智能终端)”的信息传导模式下,开放式、 分布式、 对等性等技术特征必然映射到企业组织管理之中,企业组织模式开始出 现云端制与小微化。 随着消费者之间、消费者与企业之间、企业之间广泛而深入地联网,企业面 对着至少三张正在形成的“网络”:基于消费者个性化需求且相互连接的动态需 求网络, 基于企业间分工协作的协同网络,基于企业内部结构并以流程为核心的 结构网络。面对这三张网络,企业只有实现组织模式转变,以“云端制”来构建 组织模式,才能真实有效地感知、捕捉、响应并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从价 值链角度看,企业设计、研发、制造等多个环节都出现了一种突破企业边界、提 升社会化协作的趋势,如众包模式。从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看,B2C 的模式是由 企业向消费者单向交付价值;在 C2B 模式下,价值将由消费者与企业共同创造, 如消费者点评、 设计参与、 个性订制等。 从产业组织视角看, 更多企业在走向 “云 平台+小前端”的组织方式。 二、“互联网二、“互联网+ +”与“互联网””与“互联网” 作为信息基础设施,互联网具有全球化、开放性、分布式、交互式、去中心 化、海量信息等特征。互联网具备的平等、开放、协作、共享精神使信息或数据 的潜能得以爆发,转化为巨大生产力,成为社会财富增长的源泉。因此, “互联 网+”的推进过程也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目前,互联网应用多半是在营 销管理、售后服务、采购(B2B、B2C)等环节,今后将进一步拓展应用领域,给社 会生产方式带来革命性变化。 可以说,“互联网+”的前提是互联网作为一种基础设施的广泛应用,过程 是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并互联网化,愿景是再造产业空间,口号是“让商业回归本 质”,抓手是传统企业推进开放式创新,结果是一切公司都是拥有数据的公司。 在这里我们要明确一点,“互联网+”并非单纯的互联网技术延伸,“互联 网+”与“互联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援引奇虎 360 董事长周鸿祎的一段话来 阐述二者间的区别: “现在总理提出‘互联网+’概念之后,已经成为国家战略,最典型的谈‘互 联网+’的书有 100 多本,现在都开始做互联网思维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