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股权转让合同
矿山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矿山企业股权转让合同 矿山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第 1 篇本股权转让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 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于 2013 年 8 月 14 日在沈阳签署。 合同双方: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 鉴于: 1.______公司是一家于 年___月 日在______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___ ),注册号为:___ 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2. 出让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___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___元,占 注册资本 总额的 %。 3. 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 同意出让方将其所拥有的 的 %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 定义: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外, 本合同中词语及名称的定义及含义以下 列解释为准: 1.股权: 出让方因其缴付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中 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任何和所有股东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公司的资产 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1 1 / 1212 2.合同生效日: 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 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 的日期。 3.合同签署之日: 指合同双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斧章、本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之日。 4.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5.合同标的:指出让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___%股权。 6.法律、法规:于本合同生效日及之前颁布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由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各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 办法以及其他形式的 规范性文件。 第一章股权的转让 1.1 合同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___%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1.2 转让基准日 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为___年 月 日。 1.3 转让价款 本合同标的为注册股本按 1:1 转让,转让总价款为___ 元(大写: 整)。该股 权转让价值与相应的企业资产价值对等, 以资产及股权对待价值评估报告为转让 的价值依据。如企业资产价值超过注册资本价值,对超出股权价值部分,由受让 方向出让方补偿投资价值。 1.4 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出让方 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 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并将该发票 送达受让方。 1.5 税费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依照法律规定应该交纳的税费由 方承担。(营、城、教、个人所得费等) 第二章声明和保证 2.1 出让方向受让方声明和保证: 2 2 / 1212 2.1.1 出让方为出让企业股权的唯一合法拥有者, 其享有对出让股权的完全处 分权。 2.1.2 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出让方未与任何第三方设定对本合同转让 股权的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如出让 方隐瞒了本条款约定的任何事项, 都构成合同欺诈并愿意承担合同约定和法律规 定的责任和赔偿义务。 2.1.3 本合同签署之后, 出让方保证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涉及有关 本合同转让股权处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 同标的的部分权利。 2.1.4 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 出让方保证本合同转让的股 权, 不会因出让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 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 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 施等。如发生此条款约定的情形,由出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2.1.5 出让方保证本合同向受让方转让的股权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转 让方出让的个人在企业全部股权, 必须提交家庭财产共有人同意转让的承诺书或 声明,并提交财产共有人的身份证明。 本合同生效后, 出让方负责为受让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 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向有关机关报送有关股权变更的文件。受让应 安排专人配合出让方办理上述变更登记事宜。 出让方向受让方提供的全部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情况、资 产情况,项目开发情况等文件资料、档案保证真实、合法的。 2.1.6 出让方保证在双方正式交接股权前, 公司所的生产经营业务已经获得 政府许可和批准,并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批准手 续、探矿、采矿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如有集体土地,必 须取得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的合同。 出让方承诺上述证照及批准文 件在法定期限和探矿、采矿许可期限内持续有效。并不存在因申报、审批程序违 法、期限终止及授权失效的情形。 3 3 / 1212 2.1.7 出让方承诺本合同转让股权的投资矿山的矿产资源储量真实有效, 具有 探矿建设的条件,所提供的矿产储量文件、地质文件合法有效,具有可投资的条 件及收益潜力。 2.2 受让方向出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2.2.1 受让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规定的受让主体资格, 并保证受 让资金来源合法。 2.2.2 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实现本合同交易目标, 保证能够按照本合同的 约定价格和日期支付转让价款。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出让方对本合同转让的股权不再享有处分权利,出 让方在股权转让后不再承担涉及转让股权的任何义务。 受让方接收股权后根据有 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2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出让方应召开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批准股 权转让合同,并与新股东共同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签署有关协议或制定修正 案。 3.3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让方应与受让方共同完成_公司股东会、 董 事会的改组,并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工作并签署交接的法律文件。 3.4 在按照本合同第 3.3 条约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 日 内,出让方应协助受让方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 将 公司名下的采矿权(许可证号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更名等手续, 费用由 方承担。 出让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 负责为 公司办理采矿证, 办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3.5 公司所负债务以双方共同委托的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年 月 日出具的审计报告(附件 1)为准。如审计 报告有遗漏负债,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受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出 让方亦不得以 公司资产承担偿还责任。如因该负债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受 让方有权向出让方追偿。受让方因此向出让方追偿时,有权对因承担法律责任发 生的相关费用并不限于人工费、旅差费、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等。 4 4 / 1212 3.6 本协议签署之前公司债权属于出让方所有(附件 2)如出让方需要通过诉 讼实现债权, 受让方只承诺文件上盖章,因追偿债权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出让方自 己承担。 3.7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五日内,出让方应向甲方移交企业的全部证照、档案、 文件(含各类审批文件)、大小印鉴。并完成企业全部财物的交接。交接完成后由 双方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