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垃圾发电部分
附件附件1 1:: 电力建设工程电力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垃圾发电部分)(垃圾发电部分)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发布发布 20092009年年5 5月月 编编 制制 说说 明明 为适应垃圾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 “工 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 量监督总站针对生活垃圾发电特点,编制了《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和《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本大纲是在江苏省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写的初稿基础上, 吸纳了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中心站的反馈意见后,修改形成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2009 年 4 月 28 日,在南京组织部 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代表和专家,对本大纲进行了正式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又进行了 修改、完善,形成了本版本。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和《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 质量监督检查大纲》适用于接入公用电网的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项目和流化床式垃圾焚 烧发电工程建设项目。 垃圾发电工程建设项目除整套启动试运前和整套启动试运后二阶段执行新编大纲外, 其余阶段的 监检可参照电建质监[2005]57 号文颁发的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火电、 送变电部分)》 及电建质监[2007]26 号文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增补版)》相应阶段的检查大 纲。 本大纲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本大纲由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二○○九年五月二○○九年五月 2 主持编制单位、审核及编写人员主持编制单位、审核及编写人员 主持单位: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审核:杨建平 编写: 吴云喜武英利范景元 李光耀许平 尹元明汪建玉方民强 3 目目录录 编制说明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 4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 1 总总则则 1.0.11.0.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规定》,统一垃圾发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工程 建设各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等单位)及有 关机构(有关机构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验室)的质量行为,加强垃圾 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 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编制《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 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垃圾发电工程建设项目,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均应按《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 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1.0.2《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 适 用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配置垃圾焚烧炉及 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的电力或热电建设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的工程质量和进入整套启动试运 阶段前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1.0.31.0.3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 是指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全部建筑、 安装工程施工完毕; 参照 《火 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以下简称“启规”)和《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 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调试验标”)的规定,完成分部试运阶段工作后,具备机、炉、电、烟气净化 第一次联合启动、机组开始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工作之前。 1.0.41.0.4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是对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和施工质量的动态综合检验;是保 证机组能安全、稳定、可靠地投入生产,及时形成生产能力,发挥环保效益和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 1.0.51.0.5分部试运的质量是保证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效果和调试质量的基础, 也是保证机组投产水平 的重要环节,因此,也是本阶段监检的重要内容之一。 1.0.61.0.6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工程各 “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 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71.0.7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 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 补充编 制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1.0.81.0.8对国外引进设备工程的质量监检技术标准, 按供货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中未作规定或规 定不明确或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按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报主管部门批 准的标准执行。 1.0.91.0.9受社会监督的工程项目(4.3.1)由监检组相关专业分别检查。 5 2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 “本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系列文件);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系列文件);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6 电建质监〔2005〕52 号; 建标〔2001〕40 号; 建标〔2002〕219 号; 建标[2006]102 号; CJJ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