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部管理标准
浙江衢州联州致冷剂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JHGF LZ G 08~28-2015A 版/0 次 生产部管理标准生产部管理标准 2015-07-22 发布2015-07-22 实施 浙江衢州联州致冷剂有限公司发布发布 目次 前言 消防安全管理 . (96) 安全生产责任制 (112) 安全作业证管理 危险要害区域安全管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管理 安全检查管理 事故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安全教育管理 外来作业施工安全管理 动火作业管理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环境保护管理 环保设施管理 污染事故管理 生产控制指标管理 生产岗位原始记录管理 工艺变更管理 能源管理 成品包装仓库管理 119) 121) 125) 126) 128) 134) 136) 139) 141) 153) 158) 168) 173) 181) 183) 188) 197) 278) ( ( ( ( ( ( ( ( ( ( ( ( ( ( ( ( ( ( 前言 本标准根据GB/T 15498-2003《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规定了各项管理的范围、 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中的部分内容结合了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的要求, 使各专业管理事项协调统一, 实现规范化、 科学化管理,创造企业最佳经济效益。 本标准汇集了生产管理部职能的20个管理标准。 本标准由浙江衢州联州致冷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州公司)生产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生产部。 本标准2012年7月22日首次发布。 Q/JHGF LZ G 08-2015 消防安全管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联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2职责 综合部 2.1负责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标准。 2.2负责制订消防安全责任制。 2.3负责制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规划。 2.4负责制订消防安全工作标准。 2.5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资料归口管理。 2.6负责公司的消防法规宣传、教育、指导、检查、督促。 2.7负责检查、督促、指导各单位防火委员会和义务消防队工作。 2.8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规、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 2.9负责制订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办法。 2.10公司、车间、中心、部、室、工段、班组、全体员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3管理内容与方法 3.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2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2.1公司每季、车间每月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活动,其内容为: 3.2.1.1检查各种安全制度、规程的遵守情况、表扬先进、批评不良倾向。 3.2.1.2讨论研究整改火险隐患的措施办法。 3.2.1.3学习讨论有关消防法律、条例、规定、文件及消防安全知识。 3.2.1.4交流经验、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预防措施。 3.2.2公司每年召开一次消防安全表彰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 3.2.3公司、车间每年的 11 月“消防月”定期组织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和消防灭火演习、考核比赛。 3.2.4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台帐,积累资料。 3.2.5健全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的防火审核申报和竣工验收制度。 3.2.6建立消防工作月报制度,公司每月25 日前向股份公司上报,车间每月24 日前同公司主管部门报 送。 3.3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3.3.1入公司教育 3.3.1.1新入公司员工(包括临工、实习生)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 格后方可上岗。 3.3.1.2员工在公司内调动、转岗及脱岗半年以上重返岗位者要由车间、班组重新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3.1.3对来公司参观、学习、培训、工程施工等人员,有关接待部门应讲明本公司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3.3.2特殊工种教育 3.3.2.1对从事有可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特殊工种人员,如电工、焊接工、油漆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 品操作工、搬运工、车辆运输、保管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取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3.3.2.2对特殊工种,各主管部门应每二年组织一次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技术水平。 3.3.2.3新工艺、技术、新产品、设备投产前,有关主管部门要制订出操作规程,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 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3.2.4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恶性未遂火灾事故,应进行现场教育。 3.3.3日常教育 利用各种会议、简报、报纸、展览、横幅、黑板报、标志、办培训班、灭火演习、比赛等开展经常性 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活动。 3.4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3.4.1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由车间防火负责人、义务消防员每天进行上、下班和夜间值班员的 夜查。 3.4.2定期性消防检查。春季检查以防雷、防静电及电器设备线路为重点;夏季以检查化学危险物品为 重点;秋季以检查物资贮存情况为重点;冬季以检查用火情况为重点。还有法定假日的检查,确保节日安 全。 3.4.3专业性检查。主要根据本厂生产和重点要害部门,关键设备存在的问题,组织专业性检查,以解 决某些不安全因素。专业性检查以专业部门为主,有关部门参加。 3.4.4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3.5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5.1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务院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3.5.2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在出公司时应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注明防火防 爆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沾贴附危险品标签。 3.5.3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电瓶车、铲车也必须装 有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或是防爆型的装置,严格禁止人员携带火种进入上述场所。 3.5.4重点防火防爆区域,禁止各类机动车辆进入。 3.5.5化工生产区域禁止摩托车、助动车驶入。 3.5.6危险品仓库要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仓分类存放,严格控制库存数量和温度,保证通风条件, 保持货距,定时领用。 3.5.7装运、储存、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人员要严格装运制度及仓储制度。要熟练各种危险品的性质和 安全防护知识,操作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3.5.8销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制度,凭证供货。 3.5.9必须按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规定配备危险物品管理员,并经消防监督机构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5.10化学危险物品仓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专人管理。 3.6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3.6.1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必须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防火规范进行设计、施工。 3.6.2公司对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做好开工前的消防填表申请(包括提供图纸资料)和工程竣 工后的消防验收报告。 3.6.3各式工程的始末,有关部门(环保、安全、保卫等)应全过程参与配合,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 3.6.4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承建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协助消防保卫部门监督。 3.6.5工程所需配置的消防设施,应按上级有关规定,由发展部建设负责向综合办保卫提供器材清单、 供货时间。综合办保卫负责调拨。凡施工单位擅自购置的消防器材,影响了灭火或使用年限的,要追究有 关方面人员责任。 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