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宿迁市通试试剂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生产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部、 设备管理部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 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二章 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 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 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 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 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五条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 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动力部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 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 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 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 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 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 设备保障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 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章 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 设备保障部每年 12 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 ,在使用部门的 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 申请设备保障部检修。 第十二条 检修后的设备在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保障 部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第四章 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1 / 14 第十四条 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保障部在 《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 中规定保养项目、 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保障部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 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 状态。 第十七条 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 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五章 新增设备管理 第十八条 生产部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 设备购置申请单》 ,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 数量等,并提交设备保障部审查,报生产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 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副总审 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和设备保障部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条 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1. 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 由生产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 确认符合要求后, 由设备保障部、生产部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 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 3.生产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 ,并在《生产设备 台账》上登记。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车间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 设备保障部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保障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 工安装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 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 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第六章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 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2 / 14 各车间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 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 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条 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担 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第二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 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 要立即通知车间主任,由车间主任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 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班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 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 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生产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设备的管理,安全、合理、有效地发挥设备效能,做到正确使 用设备,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 3 / 14 规定。 第二条 相关职责。 1.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台账登记、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2.各车间负责各自部门的生产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3.设备保障部参与对新设备的改造和验收。 第二章 生产设备的使用规定 第三条 生产设备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办理生产设备领用手续。 第四条 生产部结合设备保障部根据需要编写《生产设备操作规程》 ,发放给使用部 门。对于精密、大型设备或关键、特殊工序所用的设备以及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均要编制 相应的操作规程,同时要求相关操作人员应接受适当培训,操作人员通过现场考核,确认合 格后方可让其操作。 第五条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 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第六条 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 立即上报,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第七条 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工作, 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使 用办法。对不遵守规定,造成设备丢失、损坏者,应进行处罚。 第八条 机械设备在停车机械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发生意 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第九条 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 第三章 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第十条 现场使用的生产设备应有统一的编号,以便于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 生产部根据设备的性能、使用频率等要求制订《生产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 划》 ,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 生产部要求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日常生产中出现机 器故障,应及时修理,自行无法修理的,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协助解决。修理结束后应填写 《生产设备检修记录单》 ,检修好的设备使用者应在《检修单》上签字确认。生产部应将重 大检修情况记录在相应《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 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 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