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学校防控疫情开学方案
20202020 年春季学校防控疫情开学方案年春季学校防控疫情开学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 战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央、省、州决策部署 和工作要求,稳妥推进全州各级各类学校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 工作,更好地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我州实 际,特制订本工作预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开学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省级 统筹、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原则,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由州委副书记廖良辉任组长、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平同志任常务 副组长的 XX 自治州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 6 个工作专班,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和 开学工作。各县市、XX 经开区、州教体局、州域内高校要进一 步加强领导, 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把学校疫情防控及开学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对在学校疫情防控及开学工作中措施落实不力、 造成不良影响和 后果的按程序严肃查处。 二、严格执行开学时间 遵循“本地疫情没缓解不开学、本 校疫情不掌握不开学、防护物资不到位不开学”的原则,全州各 级各类学校按照“一校一策”的要求实行分批分阶段错峰开学, 第一批次安排普通高中三年级、中职对口升学班三年级,第二批 次安排高中二年级、初中三年级,第三批次安排高等院校、中职 及中学其他年级,第四批次安排小学、幼儿园。各批次具体开学 时间以省教育厅和州教体局正式通知为准。 三、精心筹备开学工作 (一)建立开学工作专班。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两套工作班 子。一是学校开学工作专班。学校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 抓,相关责任人具体抓,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相关责任人的具体 职责; 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报告制度、封闭管理制度、师生信息排查制度、值班值守制度、 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制度、传染 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通风消毒制度、 食堂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二是学校疫情应急处置专班。制订本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学 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密切配合卫健、疾控、医疗等部门严格按程序及时、有序地开展 应急处置工作。 (二)精准掌握学校疫情。建立开学前教职员 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 度, “一人一案”建立《健康卡》台账。 《健康卡》内容涵盖截至 开学前 14 天内居家隔离及身体健康情况,并由所在社区或村委 会盖章;对确诊、疑似、发热、密切接触者“四类人群”严格按 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学生家长、教职 工要向学校提交《健康卡》和《承诺书》 ,并通过国家“密切接 触者测量仪” 等大数据手段开展自查, 学校要组织专人对教职工、 学生自查情况进行审查; 学校要向当地教体主管部门或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开学工作承诺书。 (三)加大宣传 教育培训。利用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告知学生家长一封信,普 及新冠肺炎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在开学前后对全体教职工、学生 开展一轮全员培训,学习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指南及学校疫情防控制度, 熟练掌握疫情防控知识技 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组织开展学校疫情防控业务骨干和校医 专题培训,熟悉学校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上好“开学第一 课” ,以班为单位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教 育、爱国主义教育。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栏。 (四)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学提前 7 个工作日 将开学工作方案、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报教体主管部门汇总。各 县市区教体主管部门向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学校 开学工作方案,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本县市区开学工作方案 进行论证评估,提出书面评估意见。各县市区将本县市区学校开 学工作方案和书面评估意见报州教体局汇总, 形成全州学校开学 工作方案提交州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 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意后 方可开学。 州域内高校开学工作方案报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审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州直学校开学工作方案按属地管理原则 由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论证评估。 四、落实落细防控措施 (一)执行技术方案。各级各类学 校要对照国务院 《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 号)提出的中小学校、托 幼机构、 大专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开展疫情防控和开学工 作;要严格按照《XX 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 引》 (X 教通〔2020〕19 号) 、 《XX 省新冠肺炎防护与隔离消毒技 术指南 (第二版) 》 进行预防性消毒; 疫情防控期间, 教职员工、 学生一律佩戴口罩上班、上课,学校不得使用空调、集中供暖等 设备。 (二)加强日常监测。学校在校门、班级设置体温检测 点。开学后落实晨午检制度,每天上午、下午、晚自习第一节课 前(寄宿制学校)各进行一次体温检测并记录《健康卡》 。各级 各类学校加强卫生(保健)室建设,若不具备条件的学校,由学 校所在县、 乡两级卫生机构派专业医务人员进驻学校开展健康监 测工作。学校在卫生(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 于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人员。 每天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 进行追访,发现可疑情况移交应急处置专班按程序处理。确诊病 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由专业机构采样进行新冠病毒核酸 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医学观察期满后申请复工复课,须提供 由卫健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 (三) 实行封闭管理。在新冠肺炎疫情未全面解除期间,学校严格实行 封闭式管理,以班级和寝室为单位定区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一 律不得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 升降旗仪式等聚集性活动采用 信息技术手段在线上进行。学校封闭管理期间,师生就餐实行分 餐、送餐、隔离就餐管理,学校食堂按照分班级、分批次、分时 段错峰就餐原则,分班级打包分餐带回教室、餐厅或寝室隔离用 餐。 五、科学调整教学计划 (一)开展线上教学。严格按照省 教育厅 《关于做好 2020 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期间中小学幼儿园 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和《XX 自治州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 间中小学线上教学工作指导意见》规范开展线上教学工作。高中 阶段学校于 3 月 9 日起通过线上教学开展正常教学, 教科书按照 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按规定发放到学校。 其他学校严 格按照州定指导意见进行,不得上新课。(二) 补足延误课时。 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订疫情期间专门的教育教学计划, 因延迟开学耽误的教学时间,可通过压缩暑假假期等方式补足。 在居家隔离期间开设线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和心理辅导课 程,可相应计入常规教学课时。 六、加大防控物资保障 (一)保障基本防控物资。各级各 部门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支持和指导, 做好疫情防控所需设备 设施、物资、医务人员等配置工作。为每个班配备1-2 台红外线 测温仪和 10 支水银体温计, 购置足量的免洗洗手液、 75%酒精、 84 消毒液、医用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