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附件 2: --市--区 2020 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 案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 2020 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 作部署,为做好 2020 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安排,确保师生生命 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成立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成员包括区 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外事局、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 工科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应急 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数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负责统 筹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各镇(场)中心学校、高(完)中、直属 单位、幼儿园]学生返校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成立学生返校前后的疫情 防控工作专门机构,统一领导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周密组织、 稳 妥有序做好各项工作,严格学生返校条件标准,严格审批程序, 统筹协调师生核酸检测,保障足量卫生专业人员驻校,确保学校 — 1 — 学生安全顺利返校。 二、坚持安全第一、健康第一原则 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 于“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 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 “错 峰、错区域、错层次”的总要求。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校园、坚决 防止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确保学生返校平稳、有序、安全。各 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返校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安全第一原则。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以人民为中心发 展思想, 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以更严要求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尤其要加强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无症状感染者返粤和境外输 入等风险的管控,疫情得不到控制学生不返校。 (二)稳妥审慎原则。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返校必须达到教育 部和市政府规定的学生返校条件与要求,要在逐镇(场) 、 逐校、 逐项对照清单验收把关、 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后, 按照错峰、 分期、 分批返校要求,坚决做到不具备条件的不安排学生返校、不通过 验收的不安排学生返校。 (三) 大体同步原则。 在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 强化区级统筹、以镇(场)为主、上下协同,原则上同一镇域内 中小学校两周内完成学生返校。 — 2 — (四)区别对待原则。 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等机构开展 线下教学托管活动时间,应当在当地幼儿园的幼儿返园后,由各 镇(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校外托管机构由辖镇(场)加强监 管,对不符合防控要求的及时取缔关停,对符合防控要求的要压 实托管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疫情情况复杂的 学校及重点人群返校时间要严格把关、统筹安排。 三、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一)审批基本流程。 1.学校应在学生返校前 2 周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报学校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小学、初级中学报各镇(场)中心学校, 各高(完)中、直属单位报区教育局)。 2.各高(完)中、初级中学、直属单位由区新冠肺炎防控指 挥机构组织督查;各小学由各镇 (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机构组 织督查,形成学生返校总体方案。各镇(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 机构组织督查验收组,在学生返校前 2 周内,对辖属学校进行现 场验收, 并填写验收意见 (验收参照样表详见附件 1) 。 以镇 (场) 为单位,在对学校全面督查的基础上,形成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 学生返校具体时间、批次安排,学生返校前 1 周向区新冠肺炎防 控指挥机构提出申请。 3.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机构将具体情况汇总报市新冠肺炎 — 3 — 防控指挥机构审批、公布学生返校具体时间安排。市新冠肺炎防 控指挥机构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返校方案审核同意后, 学校至少 在学生返校前 3 天向社会发布并通知需返校的每一名学生。 (二)审批提交材料。 1. 1.镇(场)镇(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机构提交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机构提交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 料:料: 镇(场)域内学校防控工作和学生返校准备情况综合报告; 镇(场)域各类学校学生返校具体时间、批次建议方案; 镇(场)域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对学生返校准备工作进行逐校 验收的表格和名册; 其他必要材料。 2.2. 高(完)中、直属单位提交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高(完)中、直属单位提交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学校防控工作和学生返校准备情况综合报告; 学校学生返校具体时间、批次建议方案; 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对学生返校准备工作进行逐校验收的表 格和名册; 其他必要材料。 (三)严格做好审批。市、区和镇(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 机构应按照国家和省定的学生返校条件要求, 条件成熟一所审核 批复一所,确保万无一失。 — 4 — 四、毫不松懈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一)高度重视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当地新冠肺炎防控指挥机构领导下, 坚持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 按照教育部应对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 和省教育厅 《广东省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 指引》《广东省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南(第二版)》和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抓细抓实疫情防控确保开学 安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40 号)要求,始终把疫情防 控放在首位, 完善防控工作体系和联防联控机制, 一把手负总责, 组建一套班子,制定一个方案,统一一个口径。 针对当前境外输入病例风险增加的严峻形势,保持高度警 惕, 坚决防止麻痹、厌战、 松劲思想和侥幸心理,压实防控责任, 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细化到每一个环节,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织密织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防控工作网络,压实责任管事,分类 施策管人, 明确标准管场所, 明确规范管过程, 备齐预案管应急, 群防群治,联防联控,不留死角。 (二)精准落实人员排查和分类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 “四精准” “六分” “一 独立”“三全”“五管”校园疫情防控方案。 精准掌握疫情防控 — 5 — 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 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院系、各年级、各班级分布情况; 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每个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 14 天 的身体健康状况;精准安排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 有序返校。对师生返校安排要做到分院系、分年级、分班级、分 省份、分期、分批错峰组织。 (三)加强重点群体人员的健康管理和服务 1.4 月 8 日后从武汉返粤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居家或在校内 健康观察满 14 天,且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参加正常教育教学 活动。 2.湖北省返粤教职员工和学生。应提前报告社区,并根据学 校所在地政府有关要求,凭健康通行码(国家防疫信息码或“粵 康码”)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如发现有红码、黄码或无码人员, 及时报告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居家或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返校前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返 校;持绿码人员,返校前 14 天内返粤者,应居家或在校内健康 观察满 14 天,核酸检测阴性者,方可参加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3.境外返粤教职员工和学生。入境前应提前报告社区,入境 后应根据省、市及学校所在地政府的要求进行健康管理,集中或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经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