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类供货合同
海鲜类供货合同海鲜类供货合同 篇一:海鲜供应合同 海鲜供应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供应甲方海鲜类商品达成 如下协议,双方 共同遵守: 一、 乙方保障供应甲方的海鲜种类须达到如下要求: 鱼类:8 种以上;虾类:3 种以上 蟹类:3 种以上;贝类:6 种以上 具体品种由甲方根据季节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向乙方现 场责任人下达书 面的供货单或者口头的供货指令,若因乙方供应不及时、 品种不齐全造成甲方丢单、消费者撤单的,则由乙方按照丢 单、撤单金额的 60%赔偿甲方,发生丢单和撤单情形时由乙 方现场责任人签字确认,对乙方发生效力,赔偿金在双方当 期结算时予以扣除。 二、 乙方每天应按照甲方的采购清单及时有效和足额 地供应甲方所需的海鲜种类和数量,并保证所供海鲜的鲜活 性、安全性。为此,乙方应做到: 1. 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自行负责投资修建海鲜池和海鲜 池正常营运所需的设 备设施,并委派人员到现场负责海鲜的饲养、分检、过 磅、安全、海鲜池 及周边的卫生清扫和维护、负责处理本合同约定或者乙 方授权的事务(以 下称乙方现场责任人) ,乙方现场责任人与甲方不存在 任何劳动关系。 2. 乙方现场责任人应遵守甲方制订的酒店工作人员日 常行为规范和制度, 维护酒店公众形象,否则,甲方有权参照酒店工作人员 违反行为规范的处 罚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决定书面告知乙方,如处理 决定为经济处罚, 则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与乙方的当期结算款项中优 先扣除,同时甲方 有权要求更换乙方现场责任人。 3. 乙方声明并保证其供应给甲方的海鲜产品满足食用 的安全要求,符合国家 关于水产品的检验检疫标准和规范要求,并对其供应的 产品承担最终的、 全部的质量责任,如因其供应的产品不符合要求导致出 现食品安全事故, 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全 部实际赔偿金、检 验费、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用、行政处罚金、酒店 停业整顿期间的损 失等) 。 4. 乙方保证其在将产品交付给甲方前已经按照国家规 定及惯例对交付的产 品进行检验检疫,甲方确信乙方履行了其法定义务和按 行业惯例应尽的义 务和合理注意,因而甲方在接受乙方供应的产品时没有 任何进行检测的义 务—即使是甲方根据其生活经验判断乙方供应的产品 存在异常则要求乙 方进行检验或者更换。 三、 甲方义务 1.免费提供乙方修建海鲜池所需的场地,并免费提供 海鲜池运行所需的水 电。 2.在乙方保证正常供货(含产品品种和数量) ,不得向 第三人采购与乙方当 天可供产品的同类产品,否则视为违约行为,按照甲方 当天采购金额的 60%向乙方制服违约金。 四、 产品价格 1. 乙方供应的海鲜产品价格按一级批发市场批发价上 调 8%的养殖费价格进 行结算,但按前述方式确定的结算价格不得高于大型超 市的批发价,否则 按大型超市的批发价作为结算价。 2. 一级批发市场批发价的确认方法:乙方供应的产品 在当地市场或者媒体有 价格发布的,以最近发布的价格作为计价和价格调整依 据;没有价格发布 的,由乙方提出报价表,经甲方市场调查询价无异议后 作为计价和调整依 据,以该方式作为价格调整依据的,15 天调整一次,并 由双方签订《价 格调整确认单》作为今后双方结算依据,甲方对乙方的 报价有异议的,可 以要求乙方共同进行市场调查和确认,乙方不参与共同 调查的,则以甲方 的调查结果作为计价依据。 五、 结算方式 1.结算依据: 〈月供货汇总表〉 、双方共同确认的〈产 品价格表〉 (含〈价格 调整确认单〉 〈价格发布清单〉 ) 、 乙方提供的有效发票。 甲方财务部门有 权对前述单据进行审查,结算依据不齐全、不真实有效 的,甲方财务部门 有权不予结算。 2.结算时间及支付方式:第二月开始结算,当月结算 上月的货款。双方现 场责任人当天签字确认当天的〈供货清单〉 ,每月 5 日 双方核对〈供货清 单〉 后, 根据双方认可的结算价格计算上月的货款总额, 共同签署〈月供 货汇总表〉 。甲方财务部门对结算依据审查无异议的, 扣除本合同规定的 违约金、赔偿金、处罚金(如果发生此类款项)后,在 当月 15 日前将货 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甲方财务部门有疑义 的,可以要求乙方 提供全部有效的日〈供货清单〉 。 六、其他约定 1.甲方如推出某些特价品种以及其它酬宾活动,乙方 需积极配合,适当调 低价格,共同促进消费。 2.乙方供应的海鲜应保证为鲜活的,满足消费者现场 选择的要求,对当天 死亡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不得与甲方人员串 通作假作弊或通过向 甲方有关人员行贿方式获取不当利益。一经发现前述行 为,除赔偿甲方损 失外,按乙方违约处理,终止合同。 4. 禁止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串通多报甲方采购的海鲜 品种、数量或提高产品 等级;或甲方人员与乙方人员串通少报甲方采购的海鲜 品种、数量或者降 低产品等级,否则按照实际采购与虚报的价差的三倍赔 偿对方,同时另一 方有权解除合同。 5.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海鲜池归甲方所有, 且甲方对乙方修建的 海鲜池均不给与任何补偿;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 止的,海鲜池运行 的全部附属设备归乙方所有,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 终止的,海鲜池附 属设备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置或者折价给甲方; 因合同期满终止的, 海鲜池附属设备归甲方所有且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合同期满后,如双 方续签合同,则乙方须支付海鲜池使用费,具体数额在 续签的合同中约定。 七、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乙方为保证其所供应的产品质量,在本合同签订后海鲜 池施工前,乙方 需要向甲方缴纳质量保证金面元,合同期满,如无质量 问题,甲方在 15 天内一次性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 八、因本合同(含修改变更或补充文件)发生的争议, 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海鲜池所在地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九、 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 自 月日起至 200 年 月 日止。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权。 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一式肆份, 甲乙双方各持贰份。除非特别授权,本合同代理人无权对本 合同进行变更或者签署补充文件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海鲜供货合同 海鲜供货合同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 方所需海鲜系列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及质量 1、价格:随行就市,但不得高于供应其它酒店、市场 的最低价格。 2、产品质量: (1)成活率 100%; (2)体形:光洁健壮, 无斑点、无畸形; (3)规格:大小一致; (4)理化指标:达 到无公害标准; (5)卫生指标:无有害物质残留,无病害。 二、甲乙双方承担的义务及权利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数量、质量及规格与甲方 要求一致,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及时纠正,乙 方需向甲方赔付货款金额两倍的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 2、乙方应保证供货质量,卫生指标及理化指标达到食 品卫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