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整理--新学期,新起点,新征程
新学期,新起点,新征程新学期,新起点,新征程 各位老师,同学们,早上好! 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我们迎来了新学期。新学期新气象,新学 期新精神,新学期新作为,衷心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好、学 习好、工作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新学期,新起点,新征程。 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当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上蓝天的时候, 当雄壮的国歌奏响的时候, 你是否在新学期树立了新的努力目标呢? 将以什么样的姿态、什么样的行动来达成这新的目标呢? 你有没有 思考过这些问题呢? 在过去的 XX 年里,我们全校老师、同学齐心协力、团结奋斗, 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今年,XX 年,我们学校将朝着一个更宏 伟的目标努力,那就是创建江苏省实验小学。为了达成这个目标,我 们今年必须打十二分精神、花十二分努力,牟足劲跨过一个又一个关 口,通过一次又一次考验! 孩子们,新的一年一切都是欣欣向荣的;新的开端,也会给予每 个人新的力量。 希望今后的每一天都看到你们衣着整齐、 佩戴红领巾, 文明守纪、勤奋学习;看到教室每一处角落、校园每一片绿地没有乱 丢的垃圾;看到洁白的墙面上没有顽皮的脚印; 看到宽敞明亮的教室 有你们琅琅的读书声;看到班级的荣誉栏里有你们你追我赶的情形。 今年,我们将继续评选“校园十佳少先队员”, 还会组织评选“礼仪 中队”、“礼仪之星”,希望你们人人当先,个个争优。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同学们,请你们今天先好好地思考一下, 慎重地立下自己的奋斗目标;然后,为了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让我 们从现在起,从开学的第一天开始,踏踏实实地学习、一步一步地前 进,希望我们的学校、还有我们学校的每一名同学都能达成自己的奋 斗目标!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 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 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 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 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 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 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 在这里,我也给大家 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 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 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 20 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 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此时, 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 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 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 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 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 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 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 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 题。 据有关部门统计, 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 约为 65%, 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 近年来, 14-18 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 并以侵犯 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 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 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 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 是人从幼稚儿童期 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 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 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 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 、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 断、辨别能力 。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 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 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 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 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 个性倾向包括人 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 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 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 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 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 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 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 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 放荡不 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 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希望同学们 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 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 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 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 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 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 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 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 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 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 若父母 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对子女的态度适当, 教育、 引导得法, 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 ,正面影响加大 ,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 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 甚至直接导致 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 疏于管教,家 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 18 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 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 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 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 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 凡 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 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 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 自觉 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 。对子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 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是晴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 一打一骂了事。更有甚者,为了发家致富, 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弃 学经商, 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或半文盲为代价。 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 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