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柯能电源有限公司售后服务技术规范全
柯能电源有限公司售后服务技术规范柯能电源有限公司售后服务技术规范 1 1、范围、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更换、退货的技术条件、责任 鉴定及检测方法。本规范适用于柯能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柯能”牌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 2 2、名词术语、名词术语: 2.1 新蓄电池符合《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 GB/T 22199-2008标准,出厂三个月内且未经 过使用的蓄电池。 2.2 正常使用条件: : 蓄电池在运输、安装、使用过程中符合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于 2006 年 12 月制定《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的运输、安装、使用技术规范》时简称正常使用 条件。 2.3 售后服务用蓄电池:用于售后服务替换的蓄电池。 2.4 换新期:约定的给予换新电池的时间期限。 2.5 保用期:生产方向客户承诺的保证其正常使用的期限。 3 3、引用文件、引用文件 3.1GB/T 22199-2008《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3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电池分会于 2006 年 12 月制定的《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的运 输、安装、使用技术规范》 4 4、保用条件及规范、保用条件及规范 4.1 蓄电池质保期及更换办法: 符合更换条件的蓄电池分更换新电池和更换售后服务用周转及维护 电池三种。 表一:蓄电池质保期及更换一览表表一:蓄电池质保期及更换一览表 电池型号电池型号 6-DZM-12AH 15 个月 (3、4、5 只/组) 6-DZM-20AH 15 个月 (3、4、5 只/组) 0-8 个月9-12 个月13-15 个月 0-8 个月9-12 个月13-15 个月 ≤350W 质保期质保期换新期换新期换周转期换周转期换维护期换维护期电机功率电机功率 6-DZM-36AH 15 个月 (3、4、5 只/组) ≤500W 6-DZM-42AH 15 个月 (3、4、5 只/组) 4.1.1 更换新蓄电池 蓄电池从生产之日起至调新结束之日,如蓄电池具备 4.2 条款规定的条件之一者,给予更换新 蓄电池。 4.1.2 更换售后服务用周转蓄电池 质保期为 15 个月的新电池自调新期结束之日起至 12 个月内;如蓄电池具备 4.2 条款规定的条 件之一者,给予更换售后服务用周转蓄电池。售后服务用周转蓄电池自生产之日(以电池壳体上方 打印日期起计算)起至 4 个月内如具备 4.2 条款规定的条件之一者,可继续更换售后服务用周转蓄 电池。 4.1.3 更换售后服务用维护蓄电池 质保期为 15 个月的新电池自生产日期(以电池壳体上方打印日期起计算)13 个月起至保用期 结束止;如蓄电池具备 4.2 条款规定的条件之一者,给予更换售后服务用维护蓄电池。售后服务用 维护蓄电池自生产之日(以电池壳体上方打印日期起计算)起至 3 个月内如具备 4.2 条款规定的条 件之一者,可继续更换售后服务用维护蓄电池。 4.2 保用条件:在质保期内符合下述任一条件,应按规定给予更换或者退货服务;除本条款规定 条件,其他任何情况,不给予更换。 4.2.1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蓄电池出现短路或断路现象(客户人为因素造成的除外) 。 4.2.2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蓄电池出现变形(变形电池做降级处理) 、破损或其他影响使用的外观 缺陷(客户人为因素造成的外观缺陷除外) 。 4.2.3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蓄电池出现漏液现象(人为因素导致的漏液现象除外) 。 4.2.4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经过检测后整组蓄电池放电时间超出表二规定压差和时间差或达不到表 三规定时间(折算成 25℃) 。 4.2.5 经检测确认属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给予更换或者退货的情况。 4.3 免责条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蓄电池不予办理更换。 4.3.1 出厂时间超过质保期的蓄电池; 4.3.2 盖片撬动,高晟专用的合格证标签破损或缺失的蓄电池及组别码不一致; 4.3.3 假冒或伪造的电池; 0-8 个月9-12 个月13-15 个月 0-8 个月9-12 个月13-15 个月 4.3.4 由于蓄电池运输、安装、使用技术条件不符合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于2006 年 12 月制定《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的运输、安装、使用技术规范》 ,最后造成蓄电池不能正 常使用; 4.3.5 蓄电池开路电压为负值(极性标识错误的情况除外)或开路电压为0V 的蓄电池(出厂日期 在 3 个月内的 0V 电池,如有疑义可退回公司进行检测,经检测判定属蓄电池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的 可以更换新蓄电池,非制造质量问题的,做降级处理;超过3 个月的 0V 蓄电池一律做降级处理) ; 4.3.6 人为因素引起的蓄电池故障,如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冲撞锤击,超负荷及化学 腐蚀造成损坏的(电池组整组放过电、单只放过电、外壳人为损坏、外壳烧坏、外壳修补、底部有 洞、修改日期、端子烧坏、端子变形、人为空心、极群上部有异物、单只过充电等,对于人为因素 引起的蓄电池故障, 除修改日期不予更换外, 其余一律做降级处理) ; 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火灾、 地震、洪水、车祸等) ; 注:对于外观有破损而检测后破损电池没有制造质量问题的,检测该组内其他电池,若其他电 池存在制造质量问题,则可根据售后服务技术规范进行更换。 4.3.7 因用户整车配置不合理或控制器、充电器、电机等老化损坏而引起的蓄电池故障。 (如充电 器充电参数不符合要求导致蓄电池变形,无充电器而无法查证的蓄电池变形原因的) ; 4.3.8 受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的其他免责条件; 5 5、检测方法、检测方法 5.1 蓄电池外观检查:目测,售后服务人员应仔细观察有无漏液、变形、外壳破损、外壳烧坏、外 壳修补、底部有洞、修改日期、端子烧坏、端子变形等明显外观缺陷,同时需查看合格证标签有无 破损、组别码是否一致及其它标记判断是否属于假冒电池。 5.1.1 电池漏液检查:常见的漏液现象,一是上盖与底槽之间密封不好或因碰撞,封口胶开裂造 成,二是限压阀渗酸漏液;三接线端处渗酸漏液;四是电池槽体破损漏液。目视检测蓄电池上有无 碰撞、接线时短路打火等人为损坏原因,若无异常,按规定给予条换蓄电池。 5.1.2 外观变形检查: A:一组电池同时变形,先作电压检查。如果电压基本正常,还应测量是否有短路存在,无短路 则说明变形是过充电产生“热失控”所致。应着重检查充电器的充电参数。充电高电压过高无过充 保护或转换电流偏低的,则应更换充电器;充电器符合公司规定充电参数要求时,可按《售后服务 协议》规定给予调换相应蓄电池; B:一组电池中只有1 只或 2 只变形有以下可能性:一种是荷电不一致 (单独充电导致变形) ,充 电时造成某些电池过充电引起变形,荷电不一致的原因,可能有短路单格存在,也可能自放电不均 等;第二种是某些电池连线时反极造成充电发热变形。未变形的电池应检查放电容量以及自放电特 性。若无异常则不属电池问题。 5.2 落后电池的检查: 5.2.1 方法一:对蓄电池进行 2h 率容量检测,各单只电池单独放电至 10.5V 时,放电最高只电池 与最低只电池之间的放电时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