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历程
华中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 年第 4 期总第 32 期 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历程 及当前面临的挑战 杨巍朱正元 提要投资银行是美国金融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金融机构。自从上个世纪20 年代出现美国第一 家投资 银行至今, 这种金融机构在美国历经了四个阶段的发展。 其一直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发挥着十 分关键的作用, 甚至曾经被喻为“证券市场的心脏” 、 “华尔街的法条” 。然而,进入90 年代,美国投资银行 在不断扩展的同时也 面临着来自各方面日益加剧的竞争与挑战。本文拟对这些情况进行探讨。 关健词金融投资银行发展历程 作者杨巍、朱正元均系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 一、美国投资银行的概念 长期以来,人们对于美国投资银行的概念有广义、 狭义两种看法。狭义看法把投资银行视作 一个理 论名称,通常是名为 xx 公司,如美林公司(MerrillLyn。h 吕一 Co.)。持这种看法的学者认为: 投资银行是 指专门在证券初级市场上从事证券发行代理业务(主要是证券承销业务)的金融机构,其实质 是长期资 本市场上的金融中介。他们将投资银行定义为 “政府、商业证券发行者与投资公众之间的中 介人’ , ,①“在 私人资本市场上开展经营活动, 并帮助资金盈余单位与资金短缺单位之间相互敲定或相互落 实的机构” 或“为客户筹集资金以资助新投资的项目的机构’ ,②;“证券推销商’ , ,等等。狭义看法在 西方颇有代表性, 投资银行被简单看成了证券承销商(Se。盯 itiesUnderwiter)的同义词。而持广义看法的学者 则主要是从 那些被公认为投资银行的金融机构所经营的具体业务出发对之作出质的规定性的概括。 在他 们看来,投 资银行是“以承销业务为中心,并从事法人金融业务的大型证券业者’ ,④;“主要从事证券 发行与二级市 场交易的非储蓄金融机构……帮助公司、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外国机构获得资金;帮助投 资者在证券 市场上买卖证券……还从事着保险、信用评估、资产管理和抵押贷款等项业务”⑤。美国金 融学者罗伯特 · 库恩(Robertkuhn)在他主编的《投资银行百科全书》中曾对投资银行的业务范围进行宽狭不 同的四 种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对投资银行下了四个定义。 他所界定的投资银行业务,最宽泛者 “包 括国际海上保 险、不动产投资等在内的几乎全部金融业务 ;最狭义者“仅从事初级市场的资本保值和增值、 二级市场的 证券交易与经纪业务”⑥。本文对美国投资银行的概念持广义的看法。 结合当今美国投资银 行的具体经 营特点,我们认为美国投资银行就是:在美国金融体系中,从事与证券有关的各种业务,提 供较广泛的金 融服务,并不断进行金融市场开发或创新的金融机构。 二、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历程 美国投资银行起步于 19 世纪初,在南北战争期间迅速成长起来。从19 世纪 70 年代至 1919 一 1933 年大危机,它在美国经济中的地位曾经盛极一时。 1933 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影响深 远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推行银行业与证券业分离的金融体制,高筑“防火墙” (Firewalls),使投资银行的发展受到诸多制约,美国投资银行遂还原成为.‘纯粹意义上的投 资银行” 。但进入本世纪 80 年代,美国投资银行重新在国内外急剧扩张, 实力与规模大为增 强,目前仍不失为美国金融市场的主角之一。 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1.起步阶段(”世纪 20 年代至 60 年代)从 19 世纪 20、30 年代开始,美国经济中涌现出一大 批 规模空前的新兴铁路公司、 保险公司和公用事业公司。 美国的证券市场因而迅速地扩容起来。 这有力地 推动了美国投资银行在这一时期的产生和加速成长。 在美国金融史上, 第一家投资银行是成 立于 1826 年的普莱姆一伍德一金公司⑦。 该公司首先从证券零售经纪业务中脱离出来, 成为最早开展 证券批发业 务的机构,亦即投资银行。 南北战争期间, 南北双方的各级政府发行了巨额政府债券以筹措战争经费。 这给年轻的美国 投资银 行带来了可观的业务收入和业务机会,从而为后者的起步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在19 世纪 60 年代,美 国最大的投资银行家杰伊·库克就是利用这些有利条件而暴发起来的。他原是一名银行家, 在南北战争 的第一年才进入投资银行业。1861 年,他作为一个辛迪加牵头人成功地为宾夕法尼亚州包 销了 300 万 美元的债券。在随后的数年,他又屡次牵头组建承销辛迪加,集结起一支2500 人的销售队 伍,运用报纸 广告等一切可以运用的推销手段, 总共承销了3.6亿多美元的政府债券和大量的军费国债⑧。 2.膨胀阶段(19 世纪 70 年代至 1933 年)南北战争为美国资本主义发展扫清了障碍。19 世纪 70 年代以后,美国工业迅猛地发展,只用30 多年就完成了工业化过程。与此同时,自由竞争 资本主义在美 国的发展达到顶峰, 生产与资本集中在此基础上加速进行, 以股份公司为主要形式的近代企 业制度得到 普遍的推广。在这种背景下,美国投资银行迅速膨胀起来,并演变为美国金融资本的一翼。 从 19 世纪 70 年代到 1929 一 1933 年大危机的这段时期是美国投资银行发展的鼎盛时代。 当 时的一 批投资银行首先在铁路公司股票的承销与投机活动中大获其利, 有的甚至乘机谋取了不少重 要铁路公 司的实际控制权。 此后, 它们又将业务和影响拓展到新兴的产业部门, 业务内容从证券承销、 经纪到信托 投资、企业创立与改组、企业兼并、培植新兴企业,乃至大额存放款、汇兑、外汇等几乎无 所不包。美国国 会在 1913 年发表的《货币托拉斯调查报告》中就指出,摩根财团以摩根公司为核心,控制 着美国钢铁公 司、通用电气公司等53 家大公司,总资产达127 亿美元,包括金融机构13 家(资产 30.4 亿 美元)、工矿 业公司 14 家(资产 24.6 亿美元)、铁路公司 19 家(资产 57.6 亿美元)、公用事业公司 7 家(资 产 14.4 亿 美元)⑨。投资银行家摩根被时人喻为“单人联邦储备银行(one 一 manFRB)” ,并被公认比 当时的美国 总统更有影响力,而美国投资银行则被公认比美国政府更有影响力。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其他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 人寿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也通过设立 证券子 公司或投资银行部的方式承办投资银行业务。 当然, 投资银行也大量涉足这些金融机构的业 务领域,从 而使彼此之间的业务界限非常模糊。这一状况一直持续到1929~1933 年大危机。 3.调整阶段(1933 年至本世纪 70 年代)1929 一 1933 年大危机给美国经济造成巨大的破坏, 金 融 业体系受害尤重。1933 年,作为罗斯福总统实施“新政”的一个重要步骤,美国国会通过 了《格拉斯一斯 蒂格尔法案》 ,将美国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的界限明确地区分开来,规定商业银行仅限于从 事政府证券 业务以及公司证券经纪、 结算业务,除此以外不得从事其他证券业务, 亦不得与投资银行联 营或设立投 资银行子公司;投资银行也不准承办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如存贷款、支票等业务。其后,美 国国会又先后 通过了《1934 年证券交易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