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设备和设施的安 全管理制度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部门: 编写人: 审核人: 日期:年月日文件编号: DY-9A4B9 类型: 编制单位: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 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 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 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 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特种设备必须由 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 应按有关规 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 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 生产经营设备、 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 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 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 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 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 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 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 应配置可靠 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 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 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 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 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 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 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根据这条规定, 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 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 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 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 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 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 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 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 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 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 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生产设备设施报废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设备设施报废安全管理制度 部门: 编写人: 审核人: 日期:年月日文件编号: DY-B295B 类型: 编制单位: 1 目的 为完善生产设施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为公司、社会创造 更多财富,并保障公司报废设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和环境危害, 特制 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责任部门。 3.2 各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4 控制程序 4.1 严禁私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 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 4.1.1 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4.1.2 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实设备; 4.1.3 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4.1.4 由于生产工艺改进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设备、管道; 4.1.5 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 4.1.6 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 4.2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程序 4.2.1 生产设施所在部门根据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条件,编制生产 设施拆除和报废计划,报生产部汇总,并提交安全生产副经理助理, 安全生产副经理助理报公司总经理认可后, 公司总经理报集团公司技 术总工审批。 4.2.2 生产设施所在部门应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案,方案包 括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等。 4.2.3 拆除生产设施应确保拆除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 置换、中和、断电等措施后,按照生产设施拆除方案进行作业,请承 包商进行拆除时,应签定生产设施拆除合同,对承包商的管理应符合 公司要求。 4.2.4 报废生产设施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生产设 施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置换,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2.5 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有账可查,并且相关材料要存档。 危险场所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危险场所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部门: 编写人: 审核人: 日期:年月日文件编号: DY-76722 类型: 编制单位: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施工机械与特种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机 械、设备的完好, 以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 危险场所设施设备管理机构职责 第一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是工程危险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部门。主要职责: 1、监督施工机械安全准入的审查登记; 2、监督各种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审查登记; 3、监督施工承包商大型起重机安装拆除(以下简称安拆)、维修 和作业方案的执行; 4、负责施工机械安全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和施工队伍机械安全管 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6、参加工程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机械事故的统计 和报告。 第二条 监理单位应设置一名(不少于)施工机械专业监理人员, 负责现场施工机械(重点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控制。主要职责: 1、负责审查施工机械准入,并登记造册,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2、负责审查机械队伍和人员准入的资质、资格(安拆、维修、使 用、检验等)证件,并登记造册,留存复印件; 3、负责审查重要施工机械的安拆、施工、吊装、试验、运输等方 案和安全作业票; 4、负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和重要机 械方案实施的旁站监理; 5、负责对机械违章、缺陷下达停止、整改、处罚等通知,并负责 整改验收并留存记录; 6、负责机械安全监督控制资料的建立、收集、汇总和管理; 7、参加一般以上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 施工承包商应设置机械管理部门或专职机械管理人员。施 工承包商专业工地凡使用施工机械超过3 台及以上的, 或有 1 台特种 设备及以上的,应设置机械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项目部机械管理制度,掌握施工现场施工机械数量、 分布和安全技术状况并登记造册 (特种设备留存安全准用证复印件) ; 2、负责进入施工现场机械、机具安全技术状况的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