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新鲁班奖工程评选条件及要求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序言序言 欧阳光明(2021.03.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 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建房军工程建筑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 关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评选工 作,根据建筑业发展形势,我会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 质工程)评选方法( 2013 年修订)》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现将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7 年修 订)》《及关于修订评选办法的说明》印发。本办法自2017 年起 实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3 年 修订)》(建协‹ 2013› 24号)同时废止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7年 1月 17日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 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 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 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第二条 鲁班奖是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 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 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 神,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 鲁班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 240 项。 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 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 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设业 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第二章第二章 评选工程范围评选工程范围 第七条 评选鲁班奖的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 (扩)建工程。 第八条 鲁班奖的评选工程分为: (一)住宅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以上四类工程的评选范围和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1、2 的规定。 各类工程的获奖比例视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第九条已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内。 第三章第三章 申报条件申报条件 第十条 中国建筑业协会根据历年实际情况和当年调研摸底情况 按年度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当年申报 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量。 第十一条 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 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 行业最高质量奖。 (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没有 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园林工程除符合本条(一) (二)项外,其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应达到本专业工程 国内领先水平; (四)住宅工程除符合本条(一)(二)项条件外,入住率应 达到 40%以上; (五)申报单位应每月不符合诚信的行为。申报工程原则上应 已列入省(部)级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或绿色施工示范工 程,并验收合格。 (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其中有一 项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技术或采用“建筑业 10 项新技术”不少于 6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项。 第十二条对于已开展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地区和行业,申报 工程须获得该地区或行业结构质量最高奖;尚未开展优质结构工程 评选的地区、行业,对纳入创鲁班奖计划的工程应设专人负责,在 施工过程中组织 3~5 名相关专业的专家,对其他地基基础、主体结 构施工进行不少于二次的中间质量检查,并有完备的检查记录和评 价结论。 第十三条申报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的建设 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 第十四条申报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与承建主体签订分 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占 10%以上且超过 3000万元。 第十五条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联 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鲁班奖。 对于分标段发包的大型建设工程,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分别于 建筑单位签订不同标段的施工承包合同,原则上每家建筑业企业完 成的工作量均在 20%以上,且不少于 2 亿元的,可作为承建单位共 同申报。与建设单位签订分标段施工承包合同的建筑业企业,其完 成的工作量不可不满足上述要求,但超过 1 亿元的,可申报参建单 位。 对于投资 20 亿元以上的超大型建设工程,可由建设单位牵头 组织,由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申报。 第十六条申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上安全施工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不得申报鲁班奖。 第四章第四章申报和初审申报和初审 第十七条申报工程由承建单位提出申请,主要参建单位的资 料由承建单位统一汇总申报。 (一)地方建筑业企业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 协会申报;有关行业的建筑业企业通过该行业建设协会申报; 有关单位系统的建筑业企业通过该单位申报。 (二)有关行业的建筑业企业申报非本专业工程的,其公共 建筑和住宅工程应征求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 业协会的意见,其他专业工程应征求相关行业建设协会的意 见;地方建筑业企业申报专业工程的,应征求有关行业建设协 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受理申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 业建设协会和有关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在鲁班奖申报表中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征求省级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正式行文向中国建筑业协 会推荐。 第十八条申报资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主要内容 1、申报工程。申报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程立项批复。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等资料; 3、工程彩色数码照片 20张及 5分钟工程影像资料。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二)要求 1、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通过“中国建筑业协会网”传送电子 版,并提供鲁班奖申报表原件 2份和书面申报资料 1套; 2、鲁班奖申报表中需由相关单位签署意见的栏目,应写明对工 程质量具体评价意见。 3、申报中提供的文件、证明材料和印章应清晰,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