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经销商合同协议
食食用用油油经经销销商商合合同同协协议议( (总总 8 8 页页) )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经经销销合合同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生产的食 用油系列产品,授权乙方在其辖区域市场经销本产品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署本合 同。 合同编号: 合同签署:河南·郑州 第一条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为经销“食用油”省(市)(区、县)经 销商,负责甲方“食用油”在上述规定的区域内进行产品销售、市场开发及品牌推广等 工作。 甲方供货产品(特许授权乙方经销产品)的品名及规格: 品名品名规格规格单位单位品名品名规格规格单位单位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箱箱 第二条经销期限 经销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后 如果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后方可 续约。 第三条 第四条 经销约定关系 经销产品及价格 2 未经甲方特别书面授权,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承诺及签署各种文件,如由此发生的一 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经销产品及价格(见附件,不含税)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现金 2、其它方式 款到发货:以乙方货款进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为准。 第六条合同前提条件 1、乙方须随首批货款交纳市场信用金万元,作为信用保障金。 2、乙方首批进货款不低于万元整。签订本合同之日须向甲方交纳定金 万,该定金可冲抵首批货款。 第七条销售目标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销售甲方产品回款不低于万元,且乙方完成或遵 守双方约定的销售考核目标(其中年度销售回款目标分解见销售回款分解表)。 《经销商销售目标分解表》(单位:万元) 产品目录产品目录 月份月份 1 1 月月 2 2 月月 3 3 月月 4 4 月月 5 5 月月 6 6 月月 7 7 月月 8 8 月月 9 9 月月 1010 月月 1111 月月 1212 月月 合计合计 月销售目标月销售目标月销售目标月销售目标月销售目标月销售目标月销售目标月销售目标月销售目标月销售目标月销售目标月销售目标合计合计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 甲方有权制定统一的价格体系,并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市场营销计 划 和方案,乙方应积极配合。 (2) 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价格执行,货物流向等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3) 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的情 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4) 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经甲方查证属实后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3 (5) 甲、乙双方自签订年度计划分解目标后,乙方经销权的考核期限为三个月,三 个月未能完成年度分解目标(月度分解目标可累计考核,如市场存在特殊情 况,甲方可考虑延长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 销权。 2、 义务: (1) 甲方提供的食用油体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用油行业产品质量标准, 并保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 配合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 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给乙方的各种支持,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及时发货(货 款到甲方帐户后)。 (4) 为乙方所在区域市场提供合理的电视、报纸等媒体广告支持和其他的市场支 持。具体支持的力度和范围由甲方整体的市场布局和营销策略综合评估决定。 乙方为扩大终端销售而需要甲方直接的市场支持时,应向甲方提出书面报 告,述明事实和理由,由甲方进行评估、审定后进行投入支持。 上款所述的市场支持,包括促销活动、促销品、营销人员、现场宣传、现 场广告(招牌、广告牌、车身、路牌、灯箱等)、门店补贴以及其他推广活动 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告知所在区域市场或影响市场的媒体广告投入以及其他 投入的具体情况。 任何未经甲方评估并审核同意的市场投入均由投入人自行承担,甲方一律 不予认可和处理。 根据乙方所在市场的销售进度和销售规模为乙方配备相应的营销人员。 营销人员的名单由甲方审定,其基本工资由甲方根据其各自的月销量及考 勤等情况确定和发放,营销人员的奖励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需营销人员,应填写《费用人申请表》,报甲方审批、备案后方可增 加;所有新到岗的营销员考核期为 7 天,如未被录用则不计薪酬。乙方未按规 定程序申请的人员,甲方不予认可。 (5) 因国家政策或市场需求变化而调整产品价格时,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1) 有权提出对市场推广有益的经营主张和建议。 (2) 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可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换货,如给乙方造成较大损 失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 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2、 义务: (1) 乙方接授权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流通食品许可 证》、《企业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 述资料复印件。 (2) 销售产品应在双方合同规定的经销区域内销售,不得越区窜货,扰乱市场,如 违反约定,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 (3) 产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产品渠道价格,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行 文为准,尤其是对商场最低供应价的控制。 (4) 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社会关系营销工作。 (5) 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及甲方的商标、专利的任何侵权产品,如发现市场 有假冒伪劣的类同甲方产品出现,应第一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协助甲 方进行打假活动。 (6) 乙方应按月提供真实的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其它对乙方考核所需要的资料。 (7) 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即进行所属区域门店的铺货工作。乙方承诺并保证做到: ①收到货物之日起天内完成终端卖场门店家的铺货及促销;本合同期 内,完成有效店建设家,达到覆盖率%的市场有效网点建设目标;收到 货物之日起天内完成特通渠道门店家的铺货及促销;本合同期内,完 成有效网点建设家,达到覆盖率%市场有效网点建设目标。 ②甲方经考核认定认为适合甲方产品销售的网点或通路,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 期限内进入。 ③乙方应按月完成进货和销售计划,并确保万元以上的合理库存,保证其 所属区域的各终端门店、指定市场、通路和渠道不发生断货现象。 ④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和统计分析乙方的实际库存和实际销售情况,对此,乙方 应给予充分的配合。 ⑤乙方应遵守并维护甲方的整体营销规划原则、市场监控政策及相关规定,不 得超越本合同指定的销售区域和违反甲方对指定产品的指定经销渠道和方式进 行销售。 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市场活动,协助甲方掌握准确的市场信息、了解市场 动向;乙方应保证在每月 28 日前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进卖场、门店、特通以及 各个终端的准确数量,对此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查证;为打击假冒产品和防止、 处理窜货行为,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装备和使用甲方统一的防伪防窜系统。 乙方保证本合同所列产品的进货物出货详情都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