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排水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雨污排水施工文明施工措施雨污排水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1、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保证体系框架图 项目经理部 综合办公室环境保护室物资设备部 环保监察员 施工队队长 工班长 2、环境保护措施 2.1、施工期间噪声的防治措施 现场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为了能有效地降低 施工噪声,应从以下几点着手: 2.1.1、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使施工噪声符合国家环 保局颁发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要求。 土石方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为:昼间 75dB,夜间 55dB。 2.1.2、在可供选择的施工方案中尽可能选用噪音小 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 2.1.3、将噪音较大的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施工红线 的位置,减少噪音对施工红线外的影响。 2.1.4、对噪音较大的机械,在中午(12 时至 14 时) 及夜间((20 时至次日 7 时)休息时间内停机,以免影响附 近居民休息。 2.2、施工期间粉尘(扬尘)的污染防治措施 土石方施工和施工车辆行驶会引起尘土飞扬,使附近 的总悬浮颗粒物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为了注重环保工 作: 2.2.1、配备足够数量的洒水车以保证将汽车行走施 工道路的粉尘(扬尘)控制在最低限度。 2.2.2、定时派人清扫施工便道路面,减少尘土量。 2.2.3、对可能扬尘的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并为在场 的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专用劳保用品。 对易于引起粉尘的 细料或散料应予遮盖或适当洒水,运输时亦应予遮盖。 2.2.4、汽车进入施工场地应减速行驶,避免扬尘。 2.3、施工期间振动污染的防治措施 2.3.1、 在可供选择的施工方案中尽量选用振动小的施 工艺及施工机械。 2.3.2、 将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布置在运离施工红线的 位置,减少对施工红线外振动的影响。 2.3.3、对振动较大的施工机械,在中午(12 时~14 时) 及夜间(20 时~次日 7 时)休息时间内停机,以免影响附近 居民休息。 2.4、施工期间水污染(废水)的防治措施 2.4.1、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防止机械使用的 油类渗漏进入地下水中或市政下水道。 2.4.2、 施工人员集中居住点的生活污水、 生活垃圾(特 别是粪便)要集中处理防治污染水源,厕所需设化粪池。 2.4.3、冲洗集料或含有沉淀物的操作用水,应采取过 滤沉淀池处理或其他措施,使沉淀物不超过施工前河流、 湖泊的随水排入的沉淀物量。 2.5、施工期间固体废物的防治措施 2.5.1、注意环境卫生,施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生活垃 圾应倾倒至指定堆放点,不得随意倾倒,最后由环保部门 集中处理。 2.5.2、对施工期间的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定点堆放, 分类处理。 2.5.3、施工期间产生的废钢材、木材,塑料等固体 废料应予回收利用。 2.5.4、 、严禁将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料。 2.6、其他环保措施 2.6.1、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主管, 成员由专业骨干组成,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并建立环保管 理资料。 2.6.2、建立健全环境工作管理条例,施工组织设计 中应有相应环保内容。 2.6.3、对地下管线应妥善保护,不明管线应事先探 明,不允许野蛮施工作业。施工中如发现水、气、油管时 停工,采取有效封闭保护措施,并及时报请业主处理。 3、文明施工总目标 施工现场满足文明施工统一标准,环境保护标准达标。 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条件、工程实际情况,选择施工方法、 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做到不扰民。确保达标工地,力争文 明工地。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 4、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 责本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文明施工的管 理规定,督促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和做好文明施工。 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及奖惩措施,定期组织检查评比。 文明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项目经理 黄明中 综合办张平环保室杜坤元物资部张亮生 监察员 马丽萍 施工队长杨伟 工班长刘红波 5、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5.1、建立健全文明施工检查考评制度,项目部每周进 行一次自检,同时要配合监理部门对文明施工的检查。项目 经理部指派专人主抓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并将文明施 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成效优劣与否与各专业班组和管 理人员效益挂钩。 5.2、工程标牌 在施工工地的主要出入口处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文明 施工标识牌,美观整齐,字体清晰,并保持整洁。 在施工通道和作业面,挂设醒目的、具有针对性的警示 牌、安全标志,如指令标志、提示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 志、高处作业标志等。 5.3、现场材料堆放 现场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分类堆放、堆码整 齐,并设置标识牌,不超出围蔽范围,不侵占场内道路和安 全防护设施。对废料及时清理出施工场地。 5.4、噪音及其他 在距居民区较近的施工现场,对主要噪声源如空压机 等采用有效的吸音、隔音材料施作封闭隔声屏,使其对居民 的干扰降至规定标准。 夜间 22:00 至第 2 日 6:00 禁止施工。夜施光源如汽 车灯光及施工照明灯不直接对居民房照射。 5.5、工程完工后,按要求及时拆除所有围蔽及临时建 筑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工程,并将工地周围环境 清理整洁,做到工料清、场地净。 5.6、主动协调好周边关系,减少因施工造成不便而产 生的各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