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
附1-2 附1-2-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本人承诺: 在 新河家园 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建设行为,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项目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协议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 3、依法发包。遵守有关工程发包、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及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逼迫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工程中标后严格执行协议约定。对项目开工后有依法分项发包的工程,及时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4、委派建设单位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严格贯彻建设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5、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 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规定,不随意压缩协议约定的工期。 6、依法拟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保证资金按照协议足额支付、贯彻。 7、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8、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的其他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 施坚祥 承诺人署名: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3301211 联系方式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 附1-2-2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本人承诺:本人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为 新河家园 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并认真履行下列职责,承担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相关安全责任。 1、坚持“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施工中代表建设单位严格履行有关安全生产职责 2、工程开工前依法向有关部门查询施工现场及相邻区区域内各类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整理好后,开工前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开工后督促施工单位采用有效保护措施。 3、工程项目实行过程中,不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规定,不压缩协议约定的工期。 4、严格执行发包协议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拨付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5、施工过程中不向施工单位明示或暗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 6、及时协调解决各承包单位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规定监理、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职责。 7、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履行建设单位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 8、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监督程序,及时办理安监机构规定的相关手续;工程竣工前办理终止安全监督手续。 9、组织和督促项目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贯彻各级部门安全生产相关文献、会议规定。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丁 峰 承诺人署名: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24 3039 联系方式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