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电梯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确保项目及商场内电梯设备安全运行,特此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项目内电梯、客梯、货梯、自动扶梯的安全运行及保养与管理。 第三条 电梯的维修与保养 (一)电梯日常维护周期 1、常规维修 (1)根据特检所要求,每月进行两次电梯(不含自动扶梯)的常规维护与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维护与保养记录以备查。 (2)自动扶梯维保周期:每年维保的次数依据扶梯每周运行的时间而定: a、首次维保:自动扶梯运行250小时后,应进行首次维保。包括所有链条彻底充足润滑,机房的清洁,螺钉的紧固,扶手带的张紧。 b、当每周运行时间80~120小时:每年6次,小维保4次,大维保2次; c、每周运行时间超过120小时:每年8次,小维保6次,大维保2次。 d、小维保:包括检修主要功能,基本清洁工作,润滑;大维保:包括检修其它功能,装置以及与运行性能相关的清洁和润滑。 2、非常规维修 时时关注并跟进各电梯的运行状态,随时进行电梯的维护与保养工作,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二) 电梯的年检 每年度需会同特检部门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的运行状态年检,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无故障。年检报告张示在电梯内,复印件归档管理。 (三)电梯维修与保养时的注意事项 1、电梯(不含自动扶梯)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1)电梯处于检(维)修状态时,不能载客时,各层厅门口应放置“检修停用”的牌示。 (2)当不需要轿厢运行时,应断开相应位置的开关。 a、在机房时应将电源总开关断开; b、在轿顶时将安全钳联动开关和轿顶检修箱的急停开关断开; c、在轿厢内应将操纵盘上电源开关断开; d、在底坑时应将限速器张紧装置的安全开关或其他急停开关断开。 (3)手灯必须用带有护罩的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 (4)更换熔断器,只能使用相同额定安培的新的熔断器,禁止使用修复的或更大电流的熔断器。 (5)作业时至少应2明维修人员(主持和助手)协同进行。 (6)严禁维修人员在井道边和探身到轿厢地槛上,各站一只脚来进行较长时间的检修工作。 (7)严禁在对重运行范围内进行检(维)修工作(不论在底坑或轿顶有无护栅栏)。如必须在该处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看管轿厢、在关停运行开关的条件下进行。 (8)检(维)修时,如果拆掉电源总开关两侧或电机进口导线,再恢复接线时,必须保证相序相同,并要试运行,检查曳引机转向是否正确。 2、自动扶梯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1)自动扶梯在任何项目的维保工作之前,应首先进行下列准备工作: a、设置围栏,竖起 “故障维修中”的标牌; b、断开驱动链上的主开关; c、将主开关定于 “关”的位置上; d、将维保操作板置于自动扶梯底坑处。 (2)在维保过程中应遵循下列规则: a、试运行时仅可以用维保操作板; b、不要启动带有负载的自动扶梯; c、将不正常的现象记入故障表格。 3、每次电梯检(维)修后,应认真做好检(维)修记录,详细记录检维(修)内容、时间、检(维)修过程、更换部件、作业人等情况。更换部件附带技术资料的,也要做好记录与说明,技术资料同时归入设备档案。 第四条 电梯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一)电梯运行安全须知 1、严禁使用电梯运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2、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儿童、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以及身体不适应者,乘坐电梯时应有成人陪同。 3、不允许超载或超员时使用电梯,以免发生意外。 4、电梯内禁止吸烟、打闹、蹦跳、吐痰、乱扔杂物、乱涂乱画,身体请勿倚靠在轿厢门上。 5、在电梯开关门时,请不要直接用手或身体阻碍门的运动,这样可能导致撞击的危险,正确的方法是按动轿厢操纵箱开门的按钮。 6、发生火灾时,请勿使用电梯,应从消防通道迅速离开。 7、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故障或停电时,乘客应立即通过轿厢内警铃或紧急电话通知监控人员。切勿采取拍打按钮、撞击、踢打、强行撬门等行为,以免发生意外。 8、严禁乘坐明示处于非安全状态下的电梯。 9、电梯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1010-1099或400-601-1099 物业24小时电话: (二)须在电梯内醒目的位置张挂《电梯运行安全须知》,明示电梯内的禁止行为,便于乘客知晓与遵守。 (三)中控室负责电梯的运行监管,安保人员实行24小时运行监控,通过中央监控屏与闭路电视观察轿厢内状况及运行现状。 (四)如发现乘客在电梯内吸烟、打闹,或损坏电梯部件等行为的,立即用内线电话制止并录像。 (五)如发生电梯故障或困人情况时,应用内线电话安慰被困人员,并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及工程维修人员赶赴现场,及时处理。 (六)如发现乘客有不文明行为或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超长超重等物品进入电梯时,应立即用内线电话制止并录像。不能有效制止的,应立即会同其他安保人员赶赴现场妥善处理,确保安全。 (七)任何人不得在电梯机房、轿厢、井道内吸烟。 (八)电梯机房内任何设备非电梯公司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九)非工作人员进入电梯机房须经部门负责人或强电主管批准后,方可进入。 (十)轿厢、机房内内应设置良好照明、通风与应急照明设施。 (十一)保持机房干净整洁,不准堆放杂物。 (十二)消防器材齐备良好,机房内严禁吸烟。 第五条 本制度由工程维修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六条 本制度子公司批准之日起下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