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选煤厂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选煤厂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选煤厂安全事故,必须采取快捷而有效的措施,以便将事故的危害减 少到最低限度。现将各类重大事故的处理,作如下规定: 一、事故处理的组织领导及调度指挥 (一)指挥机构 为了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当发生安全事故时,选煤厂厂长是现场指 挥,在第一时间组织施救,一般事故时,厂调度及时向厂部汇报,事故严 重时向所在矿调度汇报,同时厂长要向区域汇报,区域根据情况向总部汇 报,请求协助处理。选煤厂要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总指挥: 组长: 成员: (二)发生安全事故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 1.总指挥:统一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处理事故。 2.组长:及时制定事故抢险方案;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所必须的各专业 人员,并在现场协调指挥;及时准备事故抢险所必需的设备和材料。负责 制定事故抢险详细方案,并在现场代表厂长组织实施;根据事故现场的变 化情况,调整抢险方案。 3.机电厂长:协助厂长制定事故抢险方案。 4.安全副厂长:负责抢险现场的安全监督,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5.生产经理:协助厂长、指挥事故抢险工作;负责制定灾后恢复生产 方案。 6.厂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汇报人、事故类型、 原因、影响范围和人员状况,并对事故发展趋势初步预测,以及其它需说 明的事项;第一时间深入事故现场,了解事故严重程度;迅速将事故情况 按照《调度汇报程序》向本厂领导汇报;及时传达厂领导指示。 二、重大灾害事故的处理措施 (一)火灾事故的处理 1.迅速切断灾区电源。 2.岗位工作人员迅速查明着火范围、火情状况和火灾原因,在着火初 期迅速采取措施,使用就近灭火器材灭火的同时,立即向厂调度报告。若 灭火无效,须迅速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 3.厂调度员应迅速把火情报告厂领导、矿调度,以便根据失火原因、 火灾范围制定抢救方案。 4.在火灾初期,着火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 直接灭火。 5.若是煤仓着火,要加强 CO、CH4 监测汇报工作,当仓上 CO、CH4 超标时(CO﹥24PPM、CH4﹥0.5%)严格控制人员进入灾区,以免发生意 外,采用仓内注水的方法灭火。 6.发生火灾时避灾路线主厂房发生火灾时,按照各楼层的应急灯指 示,从厂房楼梯间通道撤至工业广场;厂办公楼发生火灾时,顺疏散通道 撤离至 1 层正门室外;皮带栈桥发生火灾时向栈桥两侧疏散,顺疏散楼梯 下至工业广场;煤仓发生火灾时从仓外旋梯或皮带栈桥疏散。 (二)电气设备事故的处理 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发生着火时: 1.首先切断电源。低压电气、线路来不及断电,或其他原因不允许断 电,必须选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等绝缘灭火器材进行灭火;高压电气 发生着火时,必须切断电源。灭火人员要与火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现场工作人员采取灭火措施的同时,应向厂调度报告。 3.火灾扑灭后,要留专人看护现场至少1 小时,确认无电、无异常情 况后,再进行现场清理。 (三)机械事故的处理 1.发生机械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停车。 2.现场工作人员在停车后要立即报告调度,由调度通知有关单位进行 检修。 (四)煤尘的处理 煤尘超标时: 1.迅速断电。 2.打开该工作场所的所有门、窗进行通风排尘;必要时开启除尘设施 加速排尘。 3.喷雾进行降尘。 (五)CO、CH4 事故的处理 当煤仓上 CO、CH4 浓度严重超标时: 1.从高压室或上级 PDS 切断煤仓上、下的电源。 2. 迅速撤出煤仓工作区域的所有人员; 在进出煤仓的道口设臵警戒线, 禁止非专业抢险人员进入煤仓上、下区域。 3.由专业抢险人员进行排除 CO、CH4 作业,排除险情后恢复生产。 三、各项应急预案 (一)影响矿井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汇报程序 当发生影响矿井生产的事故时,厂调度必须向厂值班汇报;影响矿井 30 分钟以上的,必须向厂部调度汇报。 2.应急响应 2.1 事故现场的岗位司机或维修人员立即向厂调度汇报。 2.2 厂调度接到汇报后,要及时向厂值班汇报,通知机电检修人员到现 场,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同时,对事故影响及需要处理时间进行预测, 做好事故时间、地点、汇报人、事故情况等记录。 2.3 厂值班在接到调度汇报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统一指挥,在保证 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缩短事故处理时间。 2.4 按照恢复生产优先的原则,所有生产班组必须听从调度指挥。 2.5 因矿井原因,发生大面积停电不能立即恢复时,立即向厂值班和矿 调度汇报情况,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出现漫水等情况。 2.6 所有班组长以上的管技人员必须保证联系通畅,晚上休息期间也要 保证开机,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安全储备 原煤系统备品、备件必须放置在现场,做到有备无患。 4.备品、备件管理 4.1 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现场存放的备品、备件进行核实, 厂长审查。 4.2 摆放在现场的备品、备件使用后必须做好补充计划。 (二)工伤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对作业中潜在的事故或突发性事件做出应急响应,避免人员伤亡, 制定并实施本预案。 选煤厂要与矿医务室沟通顺畅,保证工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救助。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选煤厂可能发生的工伤事故。 3.职责 3.1 厂长负责事故现场的统一指挥。 3.2 厂调度员负责与外界通信联系。 3.3 当班生产班和机电班负责提供人力和必要的物资资源。 3.4 安全副厂负责对事故调查处理。 4.工作程序 4.1 应急准备 4.1.1 成立工伤事故应急响应领导小组,负责对工伤事故进行抢救。厂 长任组长,副长厂任副组长,班队长为组员。 4.1.2 应急响应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现场协调与指挥,并落实应急措施。 4.2 应急响应 4.2.1 当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员要立即汇报厂调度员,调度员立即向工 伤事故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成员、厂部汇报,必要时通知定点医院,并做好 详细记录。 4.2.2 工伤事故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接到通知后, 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施救, 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减轻伤员痛苦,避免伤势加重,等待救护车到来。 4.2.3 其它人员参与现场救护、通讯、事故现场处理工作。 4.3 纠正预防 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形成事故调查报 告,针对导致事故原因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 1.1 选煤厂使用的放射源必须有备案,并切实加强放射源的管理。 1.2选煤厂成立放射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事故处理指挥。厂长 任组长,安全、生产、机电副厂长为副组长,班队长、调度员为组员。 1.3各成员的职责 1.3.1 厂长负责事故现场的统一指挥。 1.3.2 安全、生产、机电副厂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 事故调查处理。 1.3.3 班队长负责事故处理工具和人员准备。 1.3.4 调度员负责事故处理的通信联系和有关记录。 2.应急响应 2.1 当放射源丢失、泄漏或损坏时,发现人员要立即汇报厂调度员,调 度员立即按放射性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向领导小组成员报告,并做好详细 记录。 2.2放射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 针对情况, 采取以下不同方案: 2.2.1 若发生放射源丢失事件,应组织人员对现场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