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1.1. 什么是统计法?什么是统计法? 统计法是调整统计部门管理统计工作、 进行统计活动中与其他相关方面发生 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是由国家制定的关于统计活动的行为准则。 2.2. 统计法主要调整哪些社会关系?统计法主要调整哪些社会关系? 我国现行统计法主要调整以下几种社会关系: 1.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 2.政府统计机构内部关系。 3.调查者与被调查者之间的关系。 4.统计资料使用中形成的各种关系。 3.3. 统计法的作用是什么?统计法的作用是什么? 1、有效、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进程。 2、规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种经济组织以及公民在统计活动中的行为, 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 4.4.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 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统计机构依法履 行职责原则、 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 和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等方面的内容。 5.5. 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包括哪些方面内容?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1.在统计体制方面,国家应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管理体制; 2.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应当是统一的; 3.统计资料应当依法统一管理和公布。 6.6. 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包括哪些内容?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1.统计机构的职责法定; 2.统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权,既不能放弃职权,也不能超越职权、滥用职 权; 3.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不受任何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7.7. 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指哪些方面?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指哪些方面? 1.统计调查对象的义务是法定的。一是内容法定;二是主体法定。 2.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法履行义务。 在统计工作中贯彻这一原则,要求统计调查对象严格履行报送统计资料 的义务,是保障统计工作有效运转,及时取得国家管理所必需的全面、准确的统 计资料的基础。 8.8. 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如何依法履行其义务?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如何依法履行其义务? 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主要是指一切统计调查对象都必须依法如 实、按时向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履行提供统计资料的义务。所有统计调查对象都 要依照统计法律、 法规及统计制度的规定报送统计资料, 不得虚报、 瞒报、 拒报、 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9.9. 统计法律体系是由哪些方面构成的?统计法律体系是由哪些方面构成的? 统计法律体系是以统计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主体, 以调整统计工作各个方面的法律规范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一个既相对独立又有 机联系的体系。它由若干个具有不同等级、不同效力的统计法律规范所组成,包 括: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和统计行政规章。 10. 10. 统计法律的概念是什么?统计法律的概念是什么? 1、1983 年 12 月 8 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 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目前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 2.1984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 3.1996 年 5 月 15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统计法》进行了修正。 《统计法》分为总则、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制度、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 布、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三十四条。其实施为统计部 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行政,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 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作用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对发展我国统计事业具有重要 意义和作用。 11.11. 统计法律有什么特点?统计法律有什么特点? 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1.统计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是统计工作中的根本问题。包括统计管理体 制,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设置、职责,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资料公布等。 2.统计法律在统计法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统计行政法 规、地方统计法规、统计规章的依据。统计行政法规、地方统计法规及统计规章 都不得与统计法律相抵触。 12. 12. 什么是统计行政法规?现行统计行政法规有几部?什么是统计行政法规?现行统计行政法规有几部? 统计行政法规, 是指由国务院制定或者批准的有关统计行政管理及统计 活动的行为规范。我国现行统计行政法规主要有三部,分别是: 1.1987 年 2 月由国家统计局发布并于 2000 年 6 月和 2005 年 12 月进行 修订的《统计法实施细则》; 2.2004 年 9 月以国务院第 415 号令公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3.2006 年 8 月以国务院第 473 号令公布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13. 13. 《统计法实施细则》和《统计法》是何关系?《统计法实施细则》和《统计法》是何关系? 《统计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统计法律,而《统计法实施细则》 是由国务院批准的统计行政法规,二者具有不可分的联系: 1.《统计法》是《统计法实施细则》制定和修改的基础和依据。 2.《统计法实施细则》是对《统计法》的进一步具体化。 3.《统计法》在整个统计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统计法实施细 则》不得与《统计法》相抵触。 14. 14. 什么是地方性统计法规?什么是地方性统计法规? 地方性统计法规, 是指由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 发布的、实施于本地方的统计行为规范。 根据宪法、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 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 制定地方性法规。 15. 15. 地方性统计法规有何特点?地方性统计法规有何特点? 1.地方性统计法规的效力具有地域性, 其适用范围仅限于本行政区域或在 特定的范围内有效; 2.地方性统计法规是效力等级较低的统计法规, 它既不能与统计法律相抵 触,也不能与统计行政法规相抵触。 3.地方性统计法规的内容具有补充性。 地方性统计法规的立法宗旨,是对 《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仅作原则性规定的有关内容,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 进行不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补充和完善。 16.16.什么是统计行政规章?分为几类?什么是统计行政规章?分为几类? 统计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较 大的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有关统计的规范性文件。统计行政规章分为两类:一是 地方统计行政规章,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所制 定的统计行政规章;二是部门统计行政规章, 即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行政 规章。 17.17. 地方统计法规、统计规章与《统计法实施细则》是何关系?地方统计法规、统计规章与《统计法实施细则》是何关系? 1.《统计法实施细则》是制定和修改地方统计法规、统计规章的依据。 2.地方统计法规、统计规章是对《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进一步补充和完 善。 3.地方统计法规、 统计规章的效力具有地域性或者局限性,它既不能和统 计法律相抵触,也不能与《统计法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