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力式救生艇释放装置的检验要点
重力式救生艇的脱钩装置重力式救生艇的脱钩装置 救生艇作为船舶的主要救生设备,其性能和状况一直以来都受到海事组织,船旗国,港口国以及 船级社的关注。各类安全检查中,救生艇的缺陷在安检缺陷统计中所占比例相当高,特别是重力式救 生艇,其释放装置机构较为复杂,其作为此系统的关键性设备,自1974SOLAS 公约生效以来,对其的 要求也经过多次的演变, 先后多次提高了对救生艇释放脱钩装置的技术要求以及试验和维护保养的要 求。为了相关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公约和海安会相关通函的的要求, 提高对救生艇脱钩装置的维护及 检验质量, 本文将从各个时期该装置的运作机理和典型缺陷两方面进行梳理和分析总结,以期船员和 相关检验人员能对此有更深的认识,明确维护重点从而提高维护质量,保障船员安全。 一,救生艇脱钩装置的演变救生艇脱钩装置的演变。 (一)(一)SOLASSOLAS 公约公约 8383修修修修修修 修修修修修修释放 释放修修 修修 1974 年 SOLAS 公约的规定:应设有将救生艇与吊艇索迅速但不必同时脱开的装置(Ch.III Reg.36.12) ” 。故仅在吊艇索和艇钩之间设置链环,确保两者能在救生艇浮于水面时能脱开即可。此 时的救生艇为开敞式救生艇,故其脱钩装置较为简单,维护要求也相对较低; 图一典型型式图片 (二)二)SOLASSOLAS 公约公约 19831983 修正案之后的脱钩装置(适用于修正案之后的脱钩装置(适用于 19861986 年年 6 6 月月 1 1 日后建造的船舶)日后建造的船舶) SOLAS 1983 修正案开启了“全封闭式救生艇”时代,这带来的最本质的变化是艇内外空间的隔 离,这就造成了海难时有可能发生如下情况: 海上有油类燃烧因此艇内乘员无法钻出救生艇摘除艇钩 上的卸扣; 海况恶劣容易导致救生艇触水后难以摘除艇钩上的卸扣; 在大船还有剩余航速时降艇容易 导致救生艇触水后难以摘除艇钩上的卸扣; 由于发生降艇机械故障而导致救生艇悬吊于半空, 人员无 法撤离. 为了在以上情况下仍能够保证其脱钩能力,83 修正案规定每艘使用单根或多根吊艇索降落的救 生艇应设置符合下列要求的脱开机械装置: 1,该装置的布置应能同时脱开所有吊艇钩; 2,该装置应具有下列两种脱开能力: (1)正常脱开能力,当救生艇浮在水面或吊艇钩无负荷时会把救生艇脱开; (2)受载脱开能力,吊艇钩有负荷时它会把救生艇脱开。此脱开的布置应使救生艇在有任何 负荷的情况下, 从漂浮在水面上救生艇的无负荷情况到等于救生艇载足全部成员及属具后 - 1 - 总质量的 1.1 倍的负荷情况,都能脱开。此种脱开能力应得到适当的保护,使在意外和过 早使用时不致脱开。 3,脱开控制手柄应有明显标志,标志颜色与手柄周围颜色有明显的差异。 此时脱钩装置的最大特点是艇内都设置一个联动负载脱钩装置, 使得所有艇钩能够同时在不同载 荷的情况下脱开, 通常通过机械连杆或者软性钢缆同时操作救生艇前后艇钩来实现, 但对于保护装置 的要求较低,一套设置在释放手柄或艇钩处的保险销即可达到要求。 图二典型型式 (三)(三)SOLASSOLAS 公约公约 19961996 修正案之后的脱钩装置(适用于修正案之后的脱钩装置(适用于 19981998 年年 7 7 月月 1 1 日后建造的船舶)日后建造的船舶) 1996 年,IMO 重新修订了 SOLAS 公约第三章,对救生艇的要求整合到 LSA 中。其中增加了对 1998 年 7 月 1 日及之后建造的船舶救生艇脱开装置保护的实质性要求,即适当的保护应包括不属于 一般卸载脱开要求的特殊机械保护(即水压连锁保护装置) 。可以明确的是,1998 年 7 月 1 日及之后 建造的船舶配备的救生艇上最明显的标志就是有一套水压连锁器。即脱开装置需要两个保护设备, 一 个在有/无负载两种状态下均起作用,即安全销;一个仅在有负载状态下起作用。即水压连锁器 (Hydrostatic Interlock),一旦救生艇完全浮于水面(负载卸除) ,其将自动打开,去除保护。另外 修正案还提到了为防止过早的负荷脱开, 脱开装置的负载操作应要求操作者有一个有意的和持续的动 作,具体就是指在负载脱钩时,由于救生艇未浮于水面,水压连锁保护装置处于关闭状态,只有船员 确认需要打开时,人为地持续地将水压连锁打开,才能拉动释放手柄,一旦松开,该装置会由于弹簧 作用自动回到关闭状态,继续保护作用。 图三符合 LSA(1996)要求的典型救生艇脱开装置控制箱布置 1998 年 7 月 1 日及之后建造的船舶配备的救生艇上最明显的标志就是有一套水压连锁装置, 以 确保不会由于意外的原因导致释放装置过早的负荷脱开。并明确地指出脱开装置需要两个保护设备, - 2 - 一个在有/无负载两种状态下均起作用,即释放手柄上或艇钩处的安全销;一个仅在有负载状态下起 作用。即水压连锁器,一旦救生艇完全浮于水面(负载卸除) ,其将自动打开,去除保护。 (四)(四)20082008 年年 7 7 月月 1 1 日生效的新版日生效的新版 LSALSA 规则要求的脱钩装置(适用于规则要求的脱钩装置(适用于 20082008 年年 7 7 月月 1 1 日后建造日后建造 的船舶)的船舶) 本次修改再次对救生艇的脱钩装置进行了的改写,并对其提出了很多新增的要求,主要包括: 1,安全档(Safety latch)应布置成不仅在负载脱开时能自动松脱吊环,而且在无负载状态脱 钩时也能做到这一点。 2,为了防止救生艇在回收过程中的意外脱开,除非吊钩已经完全复位,否则该吊钩不得承受任 何负荷,或手柄或安全销在没有额外受力情况下也不得回至复位(关闭)位置。每个吊站内还应张 贴危险标示,提醒船员注意复位的正确方法; 3,艇员在艇内能够直接判断艇钩是否完全复位,即应该有一个指示器。 4,需要在救生艇或艇钩以外,配置一个维修用的吊挂件(下图中的 Maintenance Pendant attachment)。 图四新版 LSA 规则要求的典型艇钩结构图 (五)(五) 即将生效的即将生效的 SOLASSOLAS 修正案和修正案和 LSALSA 修正案的新要求修正案的新要求 根据近年来的救生艇钩安全事故及相关调查。自从 74 SOLAS 1983 修正案要求救生艇应具备 “有载脱钩”能力以来,救生艇发生的跌落事故较之原 74 SOLAS 时代的“无载脱钩”有增多的 趋势, 从前文中可以看出,海事组织在脱钩装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方面一直做着不断研究,对其 的技术要求也在持续的强化,IMO 关于 SOLAS 公约和救生设备规则最新的修正案将于 2013 年 1 月 1 日生效,主要针对艇钩的技术规格提出更高的要求,2014 年 7 月 1 日及以后建造船舶的救生艇 必须配备符合新要求的艇钩。 新要求主要的修改包括: (1) 对艇钩及其各部件的性能标准作了细化和明确; (2) 对艇钩的复位提出了保险措施, 即为防止在回收救生艇时发生跌落事故, 当艇钩未复位 时, 艇钩应不能承受载荷或手柄或安全插销不能恢复到正常位置, 且任何指示器不应指 示为已经正常复位。 (3) 如设有静水连锁,该连锁应在救生艇被提升离开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