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聊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考 评实施细则 则第一章总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建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 号)精神,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11 办质〔2013〕 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 产事故发生, 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文明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 聊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以下简第二条 则。 )是我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最高荣誉称“市安全文明工地” 奖,其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水平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 达到我市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市、经县 ,第三条 “市安全文明工地” 由企业自愿申报区)建 筑安全监督机构择优推荐后进行考评。 “市安全文明工地”考评 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倡导绿色施工方法,推行 标准化作业,实施科学管理,减少能源消耗,提高施工人员 职业健康安全水平。 - 1 - “市安全文明工地”的考评工作由聊城市建筑 第五条建材 管理处统一领导,聊城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负责监督,聊 城市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组织实施。 分为单体工程和群体工程 “市安全文明工地” 第六条 两个类别。其中,单体工 程分为示范工地和优良工地两个等级;群体工程为市安全文 明小区,其单体工程享有市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同等荣誉。 第七条主要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是建设工程全过程创优的 组成部分,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应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 第二章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 的范围:第八条 2 以8000m (一) 示范工地,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 饰装修工程造价在 上,安装工程、装 1000 万元以上; 2 以(二)优良工地,房 5000m万元以上; 600 上,安装工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应在 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在(三)安全文明小区,应为开发建 设的城市居民小区或 开工工程总建筑面积 2 以上,且60000m其他群体工程, 本期 6 不少于个单位工程; (四)造价及面 明工地方面成绩特 申报“市安全文 积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建市安全文 别突出,或者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明工地”的条件:第九条 - 2 - (一)凡申报的在建工程项目,其总包及分包企业必须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取得安全考 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办理了建筑施工安 全监督手续; (三)在施工全过程中未发生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包括未遂 事故),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施工投诉和其他事件; (四)施工现场使用的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符合相 关要求; (五)施工企业、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 齐全、真实, 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六)施工现场及工程形象进度应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标准》分项考核条件的要求 ; (七)工程开工阶段,施工企业已向工程所在地的县(市、 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提交《聊城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 计划创优申请表》 ; (八)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 章相关要求。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十条拟申报“市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应在开工前将 创建计划列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单独制定创优实 - 3 - 施方案和措施,并向工程所在地的县(市、区)建筑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提交《聊城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计划创优申请 表》。县(市、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本办法在基 的前期工作进行审查, 础阶段对企业申报 “市安全文明工地” 并按照《聊城市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检查评分表》中的相关内 容进行评分并记录。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创优条件时,由工程总承 第十一条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包单位负责向工程所在地的县 (市、区 ))机构提交《聊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 (附表 1 由县 ,或《聊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申报表》(附 表 2)“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申报(市、 区)按照《聊城市施工现 ,安全文明工地”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 场安全文明检查评分表》中的相关内容进行 评分并记录。并在《聊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 和《聊城市建筑出施工安全文明小区申报表》中签署具体评 价意见并盖章 , 具正式文件向聊城市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 会推荐。拟申报“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项目,第十二 条 必须首先通过“市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评选;申报“省级 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的项目,必须首先通过“市级安全文明 示范工地”评选。 第四章复查验收 - 4 - 复查验收工作由聊城市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第十三条 理协会负责,按照各县(市、区)推荐项目名单,采取统一 复查验收和随机抽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每季度各 组织一次统一复查,随机抽查根据第十四条各县(市、 区)申报和工程进度情况确定。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文明 小区全部由聊城市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组织复查验收, 市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由聊城 会抽查验收,不少于总量的。 第十五条 30%市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 复查验收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听取申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汇报; 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省市有关规定 (二) 的内容进 行复查;(三)对基础阶段及申报阶段初审评分表进行复 核;(四)对申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 全管理人员以及施工现场有关人员进行提问,考核其对施工 安全知识的熟知和掌握情况;(五)对复查验收的工程项 3 人 4目现场反馈情况;)(六)汇总复查验收情况。 (附表 市安全文明工地复查验收专家组由至6 第十六条 5 年以上的人员担任。组成,设组长1 名,从事建筑安全管 理专家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规定,结合现场管理和资料情况进行( 第十七条 和有关 JGJ59-2011) 建)60%复 查验收。专家组评分占工程总得分的,县(市、区 - 5 - 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基础阶段及申报阶段初审评分各占 总得分的 20% ,三项得分汇总后为该项目的综合得分。专家 组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当场得出结论,第十八条 并由专家组组长在《聊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 和《聊城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申报表》中签署具体评价 意见。 80 分以上;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综合得分在分以上; 市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综合得分在 (不少于 1 市安全文明小区,其中 单体工程最低得分在得分在 市级安全文明工第十九条 70 个) 10%的单体工程 分以上。分以上,其余 8070 经现场复查验收合格取得 地的工程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应始终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聊城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将对获得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 进行抽查暗访,发现后期不能保持的,年终将取消其荣誉称 号。 第五章评审表彰 对于获得市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由聊 第二十条城市 建筑建材管理处表彰,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授予荣誉证书,并 在聊城市建筑建材管理处网上公布名单。对获奖企业 和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有关人员给予精神 - 6 -或物质奖励,在工程招投标中增加相应的 荣誉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复制和